佛山市工业用地土地评估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大塘管理所2025)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永丰村委会岗仔村“秋栏基”(土名)地块一的一宗拟出让的工业用地土地评估
采购项目名称: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永丰村委会岗仔村“秋栏基”(土名)地块一的一宗拟出让的工业用地土地评估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7MB2D549282501171062
项目业主: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大塘管理所
服务机构:
深圳市国咨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永丰村委会岗仔村“秋栏基”(土名)地块一的一宗拟出让的工业用地土地评估
合同编号:
440607MB2D549282501171062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1月23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1月23日至2025年07月22日
服务内容:
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永丰村委会岗仔村“秋栏基”(土名)地块一的一宗拟出让的工业用地进行土地评估(面积约30000平方米),具体服务内容以合同为准。
合同附件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永丰村委会岗仔村“秋栏基”(土名)地块一的一宗拟出让的工业用地土地评估 -评估委托合同书.pdf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大塘管理所 2025-02-08
评估委托合同书深国咨评合字(2025)第0123号甲方乙方委托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大塘管理所受托方:深圳市国咨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国际科技大厦31楼联系人及电话:李舒婷87293361联系人及电话:龚伟平13502801309经协商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标的物进行评估事宜,签署本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一、委托评估标的物为: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永丰村委会岗仔村“秋栏基”(土名)地块一一宗面积为30000平方米的二类工业用地(M2)二、甲方委托乙方对上述项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目的为出让方通过集体决策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提供参考依据。三、甲方委托乙方对上述标的物进行评估,需于2025年1月27日前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完整的评估资料,并保证提供的资料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四、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并收齐甲方应提供资料后按约定的时间完成土地评估业务并向甲方提供评估报告书初稿,并于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正式报告壹式叁份。五、评估费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计价格[1994]2017号和计价格[1995]971号文”。经双方协定,土地收费按上述标准的五折后计收,若按上述标准计算后该宗土地评估费少于1000元的,按1000元支付。在收到正式评估报告后6个月内向乙方付清。注:由于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须向政府部门申请费用拨付,政府部门的审批时间不计入上述付款期限内,甲方在上述期限内向政府部门申请拨款即视为已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乙方具体收款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户名:深圳市国咨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账号:11004180860501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728565418K六、乙方接受委托后,应根据《评估委托合同》的要求,在甲方配合下依据调查核实的资料,按照特定的评估目的,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评估标的物的现时价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按照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制作评估报告书。七、乙方在开展评估过程中,应听取甲方的意见以充分了解甲方评估目的,做到集思广益,但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弄虚作假、可能造成评估结果失实的不合理要求。八、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与被评估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九、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应自觉履行,不得以任何借口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日期日仍未能出具评估报告的,视为乙方不能完成工作,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评估费30%的违约补偿金;若甲方提供资料后,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当于评估费50%的违约补偿金;若甲方在乙方已经完成评估工作后单方面解除合同,不领取或拒收报告书,则须向乙方支付全部评估费用。1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单之日起生效。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效力。答舒将甲方(签章):乙方(签章):IEHI工时间:2025年01月23日时间:2025年月23日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业用地土地评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