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运动场改造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192-JCEC-C2023-0300001
二、合同名称:二十九中学柳州东路分校2023年运动场改造项目二十九中学柳州东路分校2023年运动场改造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192-JCEC-C2023-0300
四、项目名称:二十九中学柳州东路分校2023年运动场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凤滁路48号
联系方式:025-88029412
供应商(乙方):南京成路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长乐路74号
联系方式:1811293777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2023年运动场改造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2023年运动场改造项目
联系方式:18112937773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000000.00元
合同金额:2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月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1-15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2-08 16:58:46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南京第29中学柳州东路分校2023年运动场改造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与验收报告_1-6.pdf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柳洲东路分校2023年运动场改造项目使用单位: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柳洲东路分校供货单位:南京成路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3年7月15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财政局监制合同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号:采购人: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供应商:南京成路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育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称甲方)下称乙方)住所地:南京市浦口区凤滁路48号住所地:南京市秦淮区长乐路7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产品及服务: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柳洲东路分校2023年运动场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J203223530212),详见乙方响应文件。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贰佰万(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分项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柳洲东路分校2023年运动场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J203223530212)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2)技术规格响应表;(3)磋商承诺/服务承诺;(4)成交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七条交付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达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地点由甲方指定。采购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设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2服务。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3.若采购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2)所购货物按乙方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承诺执行。(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第九条履约保证金无。第十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付款方式:供货、施工、铺设完毕后,由采购人进行验收并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验收合格经审计后向供应商支付审核价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质保金不计利息)。3.供应商应先行向采购人开具符合财务规定的正式发票,自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对应金额款项。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3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IDY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H衣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Fa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10.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mt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4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五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六条其他事项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矛盾及纠纷时,明确责任后,违约、滞纳金,由违约方在柒日内支付给对方;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招标代理公司留存,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4.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瞿成芳电话:电话:025-8550221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南京银行大行宫支行账号账号:01210120030000934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运动场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