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保险服务 车辆保险采购合同公告(中共呼玛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



一、合同编号: 20250208-232721-056362
二、合同名称: 中共呼玛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呼玛县监察委员会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ZJXD-202502-232721-036317
四、项目名称: 中共呼玛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呼玛县监察委员会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共呼玛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呼玛县监察委员会
地 址: 黑龙江省 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长征街南、景山路西
联系方式:0457-3560312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中心支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长虹社区西岭综合市场2号楼(1层3号、4层1号)
联系方式:1870457245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保险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台
主要标的单价:1229.0000元
合同金额: 0.1229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大兴安岭
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2-0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2-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中共呼玛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呼玛县监察委员会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中共呼玛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呼玛县监察委员会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动车保险服务 车辆保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