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慰问困难群众采购合同公告(汶上县民政局2025)
汶上县民政局2025年春节前慰问困难群众采购(面油)项目合同公示
汶上县民政局汶上县民政局2025年春节前慰问困难群众采购(面油)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830000202402000184A_001
二、合同名称:汶上县民政局2025年春节前慰问困难群众采购(面油)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830000202402000184
四、采购项目名称:汶上县民政局2025年春节前慰问困难群众采购(面油)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汶上县民政局
地址:汶上县尚书路东段50号
联系方式:15666077787
供应商(乙方):汶上县贺红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汶上县长乐湖小区26号楼2-102室
联系方式:1305370151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1
124.5
124.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汶上县民政局2025年春节前慰问困难群众采购(面油)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1-1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2-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汶上县民政局2025年春节前慰问困难群众采购面油项目合同.pdf
(合同)汶上县民政局2025年春节前慰问困难群众采购(面油)项目.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类)项目名称:汶上县民政局2025年春节前慰问困难群众采购(面油)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830000202402000184A_001计划编号:37083000015000020240006采购人:汶上县民政局供应商:汶上县贺红商贸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一月一十六日采购人(全称):汶上县民政局供应商(全称):汶上县贺红商贸有限公司女府采购政府采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汶上县民政局2025年春节前慰问困难群众采购(面油)项目项目_(SDGP370830000202402000184)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汶上县民政局2025年春节前慰问困难群众采购(面油)项且。化政府采2.供货地点:汶上县民政局2025年春节前慰问困难群众采购(面油)项且。3.供货内容和范围:主要采购内容为每户:面粉(规格:10kg/袋)2袋、大豆油(非转基因大豆油)(规格:5L/桶)2桶,共计约7500户+(据实结算),并配送至全县各个街道、乡镇。二、供货期2025年1月17日三、质量标准化政府采符合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合格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肆万伍仟元(¥1,245,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全费用固定单价合同o五、项目经理化政供应商项目经理:路桂红O电子化政府又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2□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额的30%,剩余资金由采购人向汶上县财政局提交资金申请,待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技术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供货清单及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1月16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汶上县民政局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汶上县尚书路东段50号住所:汶上县长乐湖小区26号楼2-102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5666077787,电话:13053701513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济宁银行账号:,账号:815012301421017961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1.采购与供应1.1本合同价款最终双方以实际验收的数量结算。1.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数量为暂定量,供应商按附件1《计划采购与供应设备清单》所列品种和规格供货,最终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实际数量为准。1.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价、结算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1.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1.5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单价,指运抵本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综合价,包括设备费、加工费、包装费、检测费、装卸费、运输费、税金、供应商合理的利润、管理费、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供应商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费税,除本合同第1.6条规定的因素外,不得因政府政策变动、市场环境改变、税率调整等而调整。1.6本合同综合单价按下列第(1)种办法进行调整。(1)综合单价包干,价格不可调整。(2)具体调价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质量要求2.1供应商应在交货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2.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2.3供应商的设备供应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2.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_年。2.5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无条件的向采购人提供缺陷产品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针对采购人提出的书面要求,供应商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供应商在3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2.6不论任何原因,供应商借故推脱或拒绝采购人提出的维修、更换等服务请求,采购人有权自行解决,实际发生的维修或更换等费用,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2.7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供应商产品质量导致出现项目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2.8其他质量要求:。3.供货时间及地点3.1供货及通知方式:按批次供货,时间及数量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供应商自行承担。3.2供货地点:供应商负责送货至项目现场卸至采购人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费用。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4.1数量验收:甲乙双方在交货现场以过磅、点数、检尺等约定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采购人应保证设备随到随验。供应商应对在采购人现场的计量数据进行确认。4.2质量验收:(1)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采购人按要求进行尺寸和外观质量验收,尺寸和外观质量符合要求方可卸车,否则不得卸车。(2)外观质量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及时按规定取样送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视为最终合格。如采购人、本项目建设单位或监督单位提出异议,参照有关标准规范,结合现场情况解决,供应商必须满足上述三方的有关质量的意见。(3)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开具签收单作为最终结算依据。(4)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不代表供应商供应产品全部合格,如因供应商产品问题造成采购人供货期、质量、劳务等损失,全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5)外观及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供应商应在接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清理出项目现场,并承担本次的检测费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6)其他:现场现货检验,采购人如有异议3日内提出,供应商24小时内负责处理。4.3标的物所有权自卸货完毕时起转移,但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换。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1安全文明施工5.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_____________。5.1.2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5.1.3供应商负责在设备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整个过程中现场全部人员、设备的安全。供货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和其单位雇佣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承包方必须为现场服务人员办理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行承担。本项目需特殊防护的内容:针对施工现场情况及迎检等需要,应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费用自行承担。6.预付款6.1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30%。6.2扣回预付款的时间、比例:/。7.货款支付:_合同签订后付合同额的30%,剩余资金由采购人向汶上县财政局提交资金申请,待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无息付清。7.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和结算明细向采购人开具结算100%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不构成违约。7.3货款支付方式可选择银行转账支票、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常规支付方式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以双方每次付款前协商确定为准。7.4其他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资金不到位的,致使采购人不能按合同付款,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若供应商不按要求开立银行账户,导致货款或项目款延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供应商不得因此停止合同的履行。8.合同变更8.1由于项目变更,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书面合同变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甲乙双方共同修订的合同条款,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8.2根据项目需要,采购人对所采购设备的数量和送货时间如有变更,及时书面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按变更后的数量和送货时间供货,新增或减少的设备价格不变。9.双方责任9.1双方指定现场收货及交货代表。采购人收货代表:,联系电话:。供应商交货代表:,联系电话:。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设备顺利交接。9.2供应商应将设备按合同约定时间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指定收货代表和采购人项目所属其他2人及以上签字验收确认后有效。9.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确定是否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如采购人不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可自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设备。采购人在自行采购和接收该违约部分设备时实际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采购人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9.4除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外,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设备须采用国家、企业、行业标准要求包装,并同时满足方便所供设备长途及短途运输的要求,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等措施。9.5装箱单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发货地、供应商、收货人、交货地、承运人等,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装卸警示标志。9.6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情况和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和通道限制的正常及临时规定有充分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要求延长或变更供货期限等。9.7供应商应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如果供应商是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供应商还应向采购人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文件。9.8供应商运抵采购人指定现场的设备,交货单据上应详细列明当次供应设备的名称、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9.9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采购人打开包装进行质量、性能等的检验时,发现质量问题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三日内予以维修、更换或退货。9.10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设备质量检验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以及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规定及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相关符合要求的资料。9.11采购人、设计、相关内部监督单位审核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并不减少供应商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9.12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供应商即使向采购人发送了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供应商承诺该转让通知书对采购人不发生任何效力,供应商承担因其转让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9.13当一方纳税人信息等关键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9.14采购人依据本合同(供应商纳税人相关信息)约定收款单位(供应商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向供应商支付货款。10.违约与赔偿10.1除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其他不论任何原因,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供应商若不能按规定期限送至采购人指定现场存货地点,采购人向供应商收取逾期运达设备总额(含增值税)每日0.5%的违约金,并有权因供应商违约终止合同。10.2对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采购人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发现供应商所供设备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予以接受。10.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在规定质量保证期限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按下列条款向采购人赔偿:(1)同意采购人拒收设备,并把被拒收设备的预付货款返还采购人。(2)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货设备所需的其它费用。(3)根据设备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采购人遭受损失,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设备价格。(4)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设备,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供应商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采购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或修理设备的质量保证期。10.4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供应商应在28日内答复,如果在28日内未答复,视为供应商已接受该索赔,同时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10.5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设备品类、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等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因供应商开具发票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供应商不得擅自作废或冲红已向采购人提供的发票,否则供应商须按发票金额(含增值税)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10.6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足额足量供应设备,对采购人造成影响达3天及以上,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选择供应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保留向供应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0.7未经采购人同意,如供应商单方面终止供货,除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未供货货款总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11.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系指签约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任何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1.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积极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11.3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60日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11.4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安排不周及税收政策的调整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12.知识产权和专利权12.1涉及到知识产权(或专利权)标记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及其权属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承诺其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利权),若供应商提供设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导致他人向采购人索赔的,以及供应商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处理此纠纷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采购人针对上述一切损失有权从供应商结算货款中扣除或依法追索。13.争议解决13.1遇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交下列第2程序解决:(1)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4.其他14.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14.2本合同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确定和变更合同实质性条件的会议纪要、往来信函、资料等。14.3.本合同中供应商注明的电子邮箱需是有效(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若使用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的,此数据电文进入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运营商服务器即视为收到。供应商电子邮箱(必填):。14.4未尽事宜经采购人上级部门同意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全部合同规定条款后失效。14.5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附件:附件1:《计划采购与供应设备清单》序号项目类别规格数量(据实结算)1面粉10kg/袋15000袋2大豆油(非转基因大豆油)5L/桶15000桶每户:面粉(规格:10kg/袋)2袋、大豆油(非转基因大豆油)(规格:5L/桶)2桶,共计约7500户+(据实结算)汶上县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编号:SDGP370830000202402000184A001项目名称:汶上县民政局2025年春节前慰问困难群众采购(面油)项目二零二五年一月一十六日合同书合同编号:SDGP370830000202402000184A001项目名称:汶上县民政局2025年春节前慰问困难群众采购(面油)项目甲方(采购人):汶上县民政局乙方(中标供应商):汶上县贺红商贸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本项目工作质量,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中标通知书;(2)中标供应商的书面承诺;(3)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4)投标文件;(5)附件及其他。二、合同承包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要求所需的原料成本、生产、供货、设计、材料、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人工、劳保、售后服务、各种税费、利润、检测费等以及质保期内的一切费用;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满足要求的全部费用,同时应包括同采购人签订合同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中标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采购人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且并不因此影响交付采购人的使用时间。供应商在报价时还应充分考虑协议履行所包含的风险责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应由中标人承担的各项费用,以及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报价遗漏的任何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质保期:所供物品生产日期不得早于发放物品前的二个月备注:1、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产品质量问题免费更换;2、如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三、供货期、地点1、供货期:接采购人通知3日历天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2025年01月23日完成所有街道、乡镇的供货。2、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四、合同价款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245000.00元整(大写:壹佰贰拾肆万伍仟元整)2.本项目采用全费用固定单价合同,据实结算。五、支付及结算方法1.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格。2.双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额的30%,剩余资金由采购人向汶上县财政局提交资金申请,待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无息付清。4.如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其它赔偿时,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款项。六、交货及安全措施1.乙方在货物摆放过程中应服从甲方单位的工作安排;不得损坏非项目区域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好,费用乙方负担;2.本项目所有货物由乙方,按照合同要求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摆放。进场后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甲方的特殊工作环境要求。3.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尤其在摆放过程中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准备;管理好施工员工,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4.风险负担:(1)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询价通知书要求办理施工人员意外保险,在设备摆放过程中应充分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措施,应符合询价通知书、投标文件及乙方承诺。并且乙方承担由于事故造成的人员、第三者死亡伤残的全部责任。(2)此项目在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乙方做好施工保护。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材料摆放过程中必须做好相应安全保障措施。七、质量1.为确保项目质量,项目所用的主要产品进场前,必须经甲方同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合格的产品一律退回,损失自负,并赔偿因此而耽误供货期的双倍费用。2.第三方检测费用由乙方负担,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在报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第三方检测费用:项目供货完毕,由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出具合格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向第三方检测机构支付。3.本项目的货物及施工技术标准要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的要求。4.乙方所提供货物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因此涉及到得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八、包装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应做到防湿、防破,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九、运输要求1.运输方式及线路:由乙方确定。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十、项目进度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以合理的、甲方可以理解的方式,向甲方提供书面的项目阶段进度周报及月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与计划执行、已完成的工作内容、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有无项目变更及变更情况、以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该知道的情况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如有重大的问题或重要的变更发生,乙方需在二日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乙方也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回复甲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甲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及项目延期的责任。十一、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十二、验收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交付前,甲方和乙方在日内共同开箱检验货物的规格、质量和数量等状况,如货物需要检测,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验收,并共同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和应当发现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3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及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3.经双方共同及有关部门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十三、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在报价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2.其他售后服务内容:十四、履约保证金无。十五、项目实施要求1、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供货,本项目的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及标准,并通过验收合格标准。2、安全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加强安全生产意识,严禁违规操作。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制造(采购),不得影响项目实施区域内外的正常秩序。4、本次采购要求乙方运到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供货地点分散性。5、乙方不得将该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在实施期间注重安全生产,严禁违规操作,如出现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乙方的配送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6、在实施期间或配送完成后,注意保护现场的环境卫生,余留垃圾要及时外运,不得在现场存放。供货完成后,将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7、服从采购人管理,听从协调安排,如不服从管理,甲方将对其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8、乙方不得损坏采购人其他物品,且有照看保护的义务,如有损坏,将照价赔偿,并处以罚款。十六、违约条款1.甲方延迟验收货物,延迟验收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3%支付违约金,如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供货到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30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6.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7.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十七、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以书面形式协商解决。十八、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下列方式解决:向汶上县人民法院起诉。十九、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二十、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5.在以下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6.如果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其他人购买货物,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货物的额外费用,因上述规定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而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二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双方履约完成后合同自动失效。二十二、合同保存本合同经各方委托代理人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中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单位地址:单位地址:205年1月16日2025年1月16日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中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单位地址:单位地址:205年1月16日2025年1月16日合同备案说明根据区财政局通知,为配合年底预算结转工作,12月20日(星期五)暂停使用预算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模块的计划录入、合同录入等功能。由于预算一体化系统不稳定,经多次尝试,均未能成功备案合同。特此说明。2025年2月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春节前慰问困难群众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