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医疗救治综合建设 耳鼻喉内窥镜 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采购合同公告(吴川市塘缀镇中心卫生院2025)
公告内容:
吴川市塘缀镇中心卫生院吴川市急救医疗救治综合建设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GDFL2402Q07N291
二、合同名称
吴川市急救医疗救治综合建设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GDFL2402Q07N291
四、项目名称
吴川市急救医疗救治综合建设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吴川市塘缀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吴川市塘缀镇解放路4号
联系方式:18022637338
供应商(乙方): 江西景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中药城电子商务创业基地177室
联系方式:134265217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耳鼻喉内窥镜
1(台)
97,500.00
97,500.00
合同金额: 97,500.00元,大写金额:玖万柒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26日至2026年01月26日
履约地点:吴川市塘缀镇中心卫生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zip
2.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吴川市塘缀镇中心卫生院
2025年02月10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883-2024-02724项目编号:GDFL2402Q07N291项目名称:吴川市急救医疗救治综合建设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甲方:吴川市塘缀镇中心卫生院传真:地址:吴川市解放路4号电话:15766856982乙方:江西景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电话:13426521720传真: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中药城电子商务创业基地177室根据吴川市急救医疗救治综合建设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名称一、货物内容品牌、规格、标准/主要服务内容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欧曼、OM-922HD、主机保修2年江苏1台97500.0097500.00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万柒仟伍佰整元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万柒仟伍佰整元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万柒仟伍佰整元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万柒仟伍佰整元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万柒仟伍佰整元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万柒仟伍佰整元¥:97500.00械X合同总额包括乙方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592二、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玖万柒仟伍佰整元(¥97500.00元)人民币。镇三、设备要求1.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2.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3.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一4.乙方所投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5.货物的生产日期至交付甲方时,时间不得长于12个月。6.乙方所投货物须向甲方开放设备数据端口,接入医院信息系统联机费由乙方负责。四、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2.交货方式:送货上门。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五、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1)在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采购人递交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发票,采购人原则上收到预付款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2)全部设备到货后,采购人在收到乙方开具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5%作为进度款。(3)所有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且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支付方式含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形式)。六、交货要求:1.甲方不代收物流快递,所有货物都必须由乙方专人送达,甲方不代收快递传送货物。设备拆箱、安装时乙方与厂家工程师均应在场。2.货物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要求使用国际通用的标准包装,适合于长途运输,外包装到货时完好无损。3.保险要求:供货、运输、装卸、调试及验收等过程中的一切安全及保险等事项由乙方自行负责。4.设备到现场后,甲方只提供设备库存场所,乙方需做好防盗措施和风雨保护措施,设备的日常保管由乙方负责。5.设备在交付甲方使用前,应采取措施进行成品保护,保护不力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6.乙方须派员进行到货验收。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更换零件,并妥善处理至甲方满意,此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开箱后,乙方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等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乙方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登记册作为验收文档之一。七、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本项目的免费维护期自双方签字验收合格之日起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OM-922HD主机保修2年,保修费用列入“售后服务报价”中并计入总价: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更换同种品牌不低于原规格型号的新部件和软件升级,不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力2.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热线电话提供技术支持,永久性免费提供电话技术指导和C咨询服务,收到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3.乙方需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在保修期内,乙方需有可随时上门进行维修及检测的工程师。4.投标人所投产品需提供设备扩容、升级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八、安装与调试1.乙方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2.合同设备安装:(1)乙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2)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九、培训要求1.在设备安装和调试完成后,乙方应在甲方指定地点提供现场技术培训,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对甲方科室使用设备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保证保证使用人员然练掌握设备的各种功能操作技术为止。2.乙方需制定详细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3.如遇设备升级更新,乙方需及时提供更新操作指导。4.培训应包括本招标文件中所有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常见故降现象及诊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操作系统软件、系统管理和应用软件、管理软件等。5.其它原厂增值培训。十、验收:1.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2.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3.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4.甲方验收小组在仪器安装使用一个月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5.安装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将货物退回乙方处理,再重新送货。十一、实施要求:1.投标人必须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2.为配合本项目进度所进行的各阶段工作,中标人应列明需用户配合的工作内容(包括货物存放、保管、工程配合、调试、验收等)和具体要求。3.中标人必须将产品的整套技术资料包括设备说明书、使用手册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应有中文解释)等交给甲方。4.投标人必须确保货物的完整性。对于招标文件没有列出,而对货物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必不可少的且应属于货物配带的部件、配件及安装材料等,投标人有责任给予补充。5.中标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双方所签订合同的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赔偿甲方损失。十二、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逾期交付全部设备材料,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30天仍不能全部交付完毕,则视为乙方不能交付,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提出索赔。2、乙方交付的设备项目未能一次性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甲方同意乙方予以更换整改,更换整改期间不予延期,逾期交付按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经两次整改后仍不能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的,或逾期30天仍不能通过验收的,视同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井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提出索赔。3、乙方本按其投标文件关于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提供售后服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以根据乙方违约情况,每次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10000元。十三、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四、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税费1.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六、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七、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肆份。甲方(盖章):吴川市塘缀镇中心卫生院乙方(盖章):江西景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代表:MR代表:张武俊签订地点:吴川市塘缀镇中心卫生院签订日期:05年1月76日签订日期:2025年1月26日开户名称:江西景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银行帐号:1408350104000494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樟树临江分理处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883-2024-02724项目编号:GDFL2402Q07N291项目名称:吴川市急救医疗救治综合建设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甲方:吴川市塘缀镇中心卫生院传真:地址:吴川市解放路4号电话:15766856982乙方:江西景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电话:13426521720传真: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中药城电子商务创业基地177室根据吴川市急救医疗救治综合建设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名称一、货物内容品牌、规格、标准/主要服务内容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欧曼、OM-922HD、主机保修2年江苏1台97500.0097500.00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万柒仟伍佰整元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万柒仟伍佰整元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万柒仟伍佰整元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万柒仟伍佰整元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万柒仟伍佰整元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万柒仟伍佰整元¥:97500.00械X合同总额包括乙方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592二、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玖万柒仟伍佰整元(¥97500.00元)人民币。镇三、设备要求1.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2.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3.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一4.乙方所投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5.货物的生产日期至交付甲方时,时间不得长于12个月。6.乙方所投货物须向甲方开放设备数据端口,接入医院信息系统联机费由乙方负责。四、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2.交货方式:送货上门。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五、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1)在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采购人递交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发票,采购人原则上收到预付款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2)全部设备到货后,采购人在收到乙方开具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5%作为进度款。(3)所有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且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支付方式含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形式)。六、交货要求:1.甲方不代收物流快递,所有货物都必须由乙方专人送达,甲方不代收快递传送货物。设备拆箱、安装时乙方与厂家工程师均应在场。2.货物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要求使用国际通用的标准包装,适合于长途运输,外包装到货时完好无损。3.保险要求:供货、运输、装卸、调试及验收等过程中的一切安全及保险等事项由乙方自行负责。4.设备到现场后,甲方只提供设备库存场所,乙方需做好防盗措施和风雨保护措施,设备的日常保管由乙方负责。5.设备在交付甲方使用前,应采取措施进行成品保护,保护不力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6.乙方须派员进行到货验收。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更换零件,并妥善处理至甲方满意,此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开箱后,乙方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等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乙方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登记册作为验收文档之一。七、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本项目的免费维护期自双方签字验收合格之日起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OM-922HD主机保修2年,保修费用列入“售后服务报价”中并计入总价: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更换同种品牌不低于原规格型号的新部件和软件升级,不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力2.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热线电话提供技术支持,永久性免费提供电话技术指导和C咨询服务,收到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3.乙方需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在保修期内,乙方需有可随时上门进行维修及检测的工程师。4.投标人所投产品需提供设备扩容、升级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八、安装与调试1.乙方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2.合同设备安装:(1)乙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2)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九、培训要求1.在设备安装和调试完成后,乙方应在甲方指定地点提供现场技术培训,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对甲方科室使用设备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保证保证使用人员然练掌握设备的各种功能操作技术为止。2.乙方需制定详细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3.如遇设备升级更新,乙方需及时提供更新操作指导。4.培训应包括本招标文件中所有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常见故降现象及诊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操作系统软件、系统管理和应用软件、管理软件等。5.其它原厂增值培训。十、验收:1.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2.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3.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4.甲方验收小组在仪器安装使用一个月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5.安装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将货物退回乙方处理,再重新送货。十一、实施要求:1.投标人必须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2.为配合本项目进度所进行的各阶段工作,中标人应列明需用户配合的工作内容(包括货物存放、保管、工程配合、调试、验收等)和具体要求。3.中标人必须将产品的整套技术资料包括设备说明书、使用手册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应有中文解释)等交给甲方。4.投标人必须确保货物的完整性。对于招标文件没有列出,而对货物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必不可少的且应属于货物配带的部件、配件及安装材料等,投标人有责任给予补充。5.中标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双方所签订合同的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赔偿甲方损失。十二、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逾期交付全部设备材料,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30天仍不能全部交付完毕,则视为乙方不能交付,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提出索赔。2、乙方交付的设备项目未能一次性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甲方同意乙方予以更换整改,更换整改期间不予延期,逾期交付按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经两次整改后仍不能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的,或逾期30天仍不能通过验收的,视同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井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提出索赔。3、乙方本按其投标文件关于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提供售后服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以根据乙方违约情况,每次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10000元。十三、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四、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税费1.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六、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七、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肆份。甲方(盖章):吴川市塘缀镇中心卫生院乙方(盖章):江西景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代表:MR代表:张武俊签订地点:吴川市塘缀镇中心卫生院签订日期:05年1月76日签订日期:2025年1月26日开户名称:江西景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银行帐号:1408350104000494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樟树临江分理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急救医疗救治综合建设 耳鼻喉内窥镜 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