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质量考核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农村空气质量监测 农村地表水水质监测采购合同公告(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鹤峰县分局2025)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环境监测(检测)基数服务合同-鹤峰县2025年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项目(包2)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鹤峰县2025年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项目包2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恩施州生态环境局鹤峰县分局本级
2、地址:湖北省恩施州鹤峰县溇水大道72号
3、联系方式:0718-5291327
4、供应商(乙方):湖北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地址:湖北省恩施市
6、联系方式:0710-322172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鹤峰县2025年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项目包2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918000元
5、合同金额:91.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湖北省恩施州鹤峰县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8-2024-0089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2-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2-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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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检测)基数服务合同-鹤峰县2025年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项目(包2).pdf
合同编号:环境监测(检测)技术服务合同货项目名称:鹤峰县2025年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项目包2委托方(甲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鹤峰县分局受托方(乙方):湖北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湖北省鹤峰县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鹤峰县分局乙方:湖北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前提下,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鹤峰县2025年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项目包2之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指定区域进行环境监测等相关技术服务,乙方向甲方收取相应服务费用。第二条:合同性质技术服务第三条:声明及保证甲乙双方均声明及保证:(一)有资格从事本合同项下之服务,而该等服务符合双方的经营范围之规定;(二)可全权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之义务;(三)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可代表授权方签署本合同;(四)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及根据本合同所计划之商业行为在任何方面均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第四条:法律效力:(一)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本合同相关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条:服务内容一、检测内容1、合同服务期内监测点位和监测范围由甲方依据环保部门要求提供,乙方按甲方所需进行检测服务。(见附件一)2、服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二、检测依据1口甲方指定检测标准或方法由乙方选定合适的标准或方法甲方同意采用乙方所确定的非标准方法三、检测报告(一)交付方式:口自取口传真快递(二)报告份数:3份(原件)(三)交付期限:分别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报告递交时间第六条:费用与结算一、费用1.技术服务费用总计:918000.00元(大写:玖拾壹万捌仟元整)。2.如实际检测项目与附件内容不符,经双方协商确认,检测费用根据实际检测项目进行调整。3.付款方式:每半年工作任务完成,提交监测报告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小写:459000.00,大写:肆拾伍万玖仟元整),支付费用可采取银行转账、支票或现金方式。二、结算方式乙方完成甲方所提供的监测点位和监测内容,见附件一。并按实际工作量核算费用,甲方每半年进行清算结款。三、乙方账户信息:单位:湖北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帐号:4205017286080000007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恩施火车站支行银行行号:1055410865351乙方应按甲方的财务制度要求及时、足额为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要求的正规发票(税率按国家对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执行)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一)按照乙方要求,根据本合同所约定检测内容提供所必需的样品和技术文件等一切资料,并保证提供的信息是符合检测要求的,且资料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以便乙方顺利的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二)对双方约定采用乙方到现场采样方式检测的项目,甲方应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条件,以保证乙方采样的顺利进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费用由乙方支付。在实施采样前明确告知乙方采样人员有关的规章制度,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乙方检测、采样服务过程中的工作条件、场地装置等,并安排一名熟悉现场情况的人员配合乙方进行现场采样工作。(三)对乙方的监测进行质量监督,组织验收和督促整改。(四)按本合同约定之时间及方式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二、乙方权利和义务(一)按照合同约定提交检测报告。(二)就检测报告的有关内容,接受甲方的咨询。(三)所有的项目乙方必须到现场进行采样并对样品的质量和安全负责;保证采样人员在现场采样过程的安全,由于安全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四)对所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责任不能超出对样品出具的检测报告的范围。检测报告的使用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五)、乙方接受甲方在采样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检查和盲样的考核。第八条:违约责任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违约需向甲方承担3%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第九条:争议之解决对于本合同履行中产生之争议,甲乙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一、保密(一)甲乙双方对所获取的对方的一切信息(以下称保密信息)应仅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使用,且双方承认这些信息具有一定的商业或经济价值。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亦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出售、出租、转让、复制、传送或收藏这些保密信息。(二)甲乙双方应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三)甲乙双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四)本合同约定的双方所承担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变更或终止而终止。除非法律规定或事先书面声明,否则甲乙双方都应遵守以上保密规定,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违约方承担。二、不可抗力(一)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妨碍、影响或延误本合同履行的,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问题之方案,经双方认可,合同期限可相应延长。(二)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时间对本合同之履行产生实质性或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均可发出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经对方书面同意后本合同终止。(三)因不可抗力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合同(一)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甲乙双方之完整合同。对本合同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均需甲乙双方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书面确认,否则无效。(二)本合同的条款是可分割的,如果本合同一条或多条条款被认定全部或部分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合同其他部分在此情形下应保持完全有效。(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四、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商定的内容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合同正文有相抵触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0乙方(签章工代表签字:陶代表签宇:工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约日期:7005年2月10日签约日期:205年22201月10日附件一:序号包号分类地点标准需检测数量数量频次1包02乡镇饮用水源地17个其他集中式水源地(燕子溪、白水沟、大溪沟、涧槽沟、谢家沟、谷家湾、张家湾、黄金洞、徐家湾中嘴坝、柳木湾、广福桥、帽儿岩、紫荆、甘溪河、杨家界、老头界、王家河水源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总氮除外)、表2补充项目(5项),共29项。24项17个4次/年河长制14个断面《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总氮除外)、表2补充项目(5项),共29项。29项14个4次/年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动态村农村空气质量监测:3个S02、NO2、PM2.5、PM10、CO、03连续监测5天6项3个4次/年农村地表水水质监测:3个动态村《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24项3个4次/年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垃圾填埋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表1中感光性及一般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等39项39项5个2次/年(丰、枯水期各1次)重点污染源鹤峰县中心医院《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粪大肠菌群、pH、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挥发酚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银、总余氯、总氰化物20项1个4次/年重点企业华新水泥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3项1个4次年鹤峰县桑德瑞水务有限公司《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项20项1个4次年核发排污许可证已发证的企业6家。(鹤峰县汽运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鹤峰县云南庄加油站、白鹤加油站、溇水加油站、容美加油站、中心加油站)非甲烷总烃1项0026个2次/年重点企业土壤八峰、中心医院、垃圾填埋场、工业园区(5个点)土壤:pH、有机质含量、阳离子交换量、镉、汞、砷、铅、铬、铜、镍、锌11项8个1次/年重点企业地下水八峰山点《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表1中感光性及一般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等39项39项1个1次/年地下国控细柳鱼庄点《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表1中感光性及一般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等39项39项1个1次/年集中安置点人工湿地污水镇龙潭村、杨柳坪三组、杨柳坪水窝坑、杨柳坪一组、柳坪二组、三元村、石龙洞村、张家坪村二组、楠木村二组、古城村十二组、张家坪村一组pH、氨氮、化学需氧量、BOD5、总磷、总氮、SS、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9项11个1次/年新增集中安置点人工湿地污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9项pH、氨氮、化学需氧量、B0D5、总磷、总氮、SS、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9项42个1次/年5个百吨千人水源地(彭家垭、八峰茶叶湾、北镇菩萨岩、瓦屋扇子坝、清湖石槽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总氢除外)、补充项目(5项),共29项。29项29项5个1次/年农村面源9个农村面源污染龙井村、上村村、郭家村、潼泉村、细杉村、乔云村、栗子村、龙潭村、茶园村土壤;pH、有机质含量、阳离子交换量、镉、汞、砷、铅、铬、铜、镍、锌11项9个1次/年1Y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环境质量考核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农村空气质量监测 农村地表水水质监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