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实践教学低值易耗品 药品试剂采购合同公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5)
一、合同编号:[230001]JXCZ[TP]202500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实践教学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第一标段
三、项目编号:[230001]JXCZ[TP]20250001
四、项目名称:2025年实践教学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地址: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
联系方式:0459-6813111
供应商(乙方):大庆振华实验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五金大街88号05
联系方式:133517558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药品试剂
1(项)
¥962,000.00
¥962,000.00
【无】
合同金额: 962,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陆万贰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2月07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2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577186eb-ab7e-423e-99a4-66f9bf1a3b19_[230001]JXCZ[TP]20250001(第一标段)-2025年实践教学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大庆振华实验仪器有限公司-小型企业.pdf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2025年02月10日
分散采购服务类合同项目编号:[230001]JXCZ[TP]20250001(第一标段)甲方: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乙方:大庆振华实验仪器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5年实践教学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中标供应商承诺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合同标的序号货物名称服务要求单位数量下浮率履约期限1药品试剂1.乙方所供货物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文件要求合格标准。2.供货范围见附表,如附表中未列出的品目或未定价品目应按照市场价供货、且价格不高出市场价格。3.本项目各个附表中的价格是甲方实际调研的市场价格,乙方供货时以此市场价格参考的品牌和质量进行供货,所有货物按甲方实际要求供货。4.乙方报价商品低于参考报价或未按市场价格报价,甲方将以该商品市场价格X(1-供应商成交下浮率)结算(不以成交供应商附表报价为结算价格)。项18.5%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前,根据甲方要求实时供货。预算金额962,000.00元,下浮率:8.5%预算金额962,000.00元,下浮率:8.5%预算金额962,000.00元,下浮率:8.5%预算金额962,000.00元,下浮率:8.5%预算金额962,000.00元,下浮率:8.5%预算金额962,000.00元,下浮率:8.5%预算金额962,000.00元,下浮率:8.5%第二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前,根据甲方要求实时供货。第三条付款方式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服务全部完成且达到验收标准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出具书面文件后,甲方一次支付乙方实际供货量价款的100%(总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标段采购预算金额,即962000元,否则不予结算)。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甲方仅对验收合格的服务进行付款。如验收合格的服务与验收不合格服务,在服务方式上存在不可拆分性、依附性,对此部分验收合格的服务,甲方不予付款。第四条履约保证金(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采购预算的5%,由成交响应单位提交给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二)履约保证金可采用转账形式缴纳。转账缴纳的必须由成交单位从其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缴纳账户信息:户名: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大庆学苑支行账号:08600901040000062行号:103265060096中标单位汇款时务必注明“履约保证金”以担保形式缴纳的以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的方式缴纳均可,须将担保资料缴纳给招标人,提供保函的担保日期,应当与合同约定的质保期一致,否则,视为没有提供保函,不予签订合同;(三)成交响应单位如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采购人有权自行决定本项目顺延或重新招标;(四)履约保证金退还:验收合格服务期满后无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无息退还;(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1)将成交项目以任何形式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未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履行合同义务不当的。第五条合同履约及验收(一)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二)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九条承担违约责任;(三)依照招标文件要求,阶段服务或服务期满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并准备相应资料;(四)甲方依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内容对合同中约定的服务事项进行逐项验收,根据验收情况出具验收报告,如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或对验收不合格的服务提出书面整改计划;(五)甲方收到乙方整改计划后,在3天内审核并提出反馈意见,如有需要可进一步调整整改计划;(六)一旦整改意见或计划得到甲方认可,乙方应按照整改计划的约定完成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及时向甲方提交整改报告;(七)甲方对整改结果进行再次验收,若仍存在不合格情况,双方应协商解决方案;(八)若经过双方协商仍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争议解决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等。第六条保密责任及知识产权(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二)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任何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三)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中,本项目正式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第七条相关权利及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工作内容;4.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本次服务工作;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为提供服务的员工按法律规定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7.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八条终止和赔偿(一)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二)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合理期限内予以整改,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同时乙方退还合同约定总价款;(三)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目标无法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四)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出问题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合同,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同时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一)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额6‰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服务款额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甲方已支付款项,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二)甲方延期付服务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服务费用的6‰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逾期付款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应付服务费用的5%;(三)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因一方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根本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的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经济损失;(四)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服务并可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二)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三)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30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中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第十一条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外,本合同一经签订,未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因不可抗力或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相对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甲方(盖章):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地址: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法定代表人:李翠霞委托代理人:申玉军联系电话:0459-6813456签订时间:2025年2月7日乙方(盖章):大庆振华实验仪器有限公司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五金大街88号05企业类型:小型企业公司邮箱:dqzh2004@163.com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刘智勇联系电话:13351755880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百湖支行开户账号:236000603018000571841签订时间:2025年2月7日以上地址为诉讼邮寄送达地址,法律文书经邮寄送达到以上地址,无论是否签收,均视为送达完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实践教学低值易耗品 药品试剂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