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 工艺设备 垃圾压缩机 移箱平台 压缩车间负压抽风除尘除臭系统 快速卷帘门 高压清洗机 垃圾压缩箱 电子汽车衡采购合同公告(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人民政府2025)



公告内容: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人民政府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项目-工艺设备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ZHWZ2024-054HW

二、合同名称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项目-工艺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ZHWZ2024-054HW

四、项目名称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项目-工艺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人民政府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浪白路68号
联系方式:15875614262
供应商(乙方): 珠海经济特区联谊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屏东六路1号尔康科技园9栋201
联系方式:1392807744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垃圾压缩机(含液压油箱、料斗)
2(套)
350,000.00
700,000.00

2
暂列金
1(项)
120,877.27
120,877.27

3
移箱平台
2(套)
150,000.00
300,000.00

4
压缩车间负压抽风除尘除臭系统
1(套)
115,000.00
115,000.00

5
空间异味喷淋除臭系统
1(套)
45,000.00
45,000.00

6
快速卷帘门
2(套)
40,000.00
80,000.00

7
中央控制系统
1(套)
200,000.00
200,000.00

8
高压清洗机
4(套)
4,000.00
16,000.00

9
垃圾压缩箱
5(套)
106,000.00
530,000.00

10
电子汽车衡
1(套)
180,000.00
180,000.00

合同金额: 2,286,877.27元,大写金额:贰佰贰拾捌万陆仟捌佰柒拾柒元贰角柒分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05月31日
履约地点:南水镇浪白路68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人民政府
2025年02月10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福合同书1L采购计划编号:440404-2024-00231项目编号:ZHWZ2024-054HW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项目-工艺设备采购项目福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1L采购计划编号:440404-2024-00231项目编号:ZHWZ2024-054HW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项目-工艺设备采购项目甲方: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人民政府乙方:珠海经济特区联谊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4月1日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项目-工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WZ2024-054HW)的采购结果和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采购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项目的名称、交货地点、货物清单、交货期1、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项目-工艺设备采购项且;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货物清单:见附件1;4、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给甲方使用。第二条合同金额1、中标价:2,286,877.27元,含暂列金¥120877.27。2、合同价:2,286,877.27元,含暂列金¥120877.27。说明:合同价包括所有货物购置费、专用工具费、包装运输费、技术支持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管理费、税费、暂列金、深化设计费、需要向第三方支付的配合费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保养等费用在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全包价。合同总价应当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风险因素等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无论乙方如何报价,其投标报价将被认为已包括上述费用。其中暂列金是甲方为本项目预留的资金,若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增加采购内容以外的设备材料则从暂列金中按实际产生费用情况支出,若未发生增加则暂列金不予支付。第三条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5%,即人民币114343.86元。2、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合同签订时明确乙方选择的具体提交方式)3、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4、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时间及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乙方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6、逾期退还履约担保金的责任: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7、以上履约保证金用作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的担保。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需承担违约责任的,甲方可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支付差额给甲方。8、甲方因乙方违反约定扣除保证金导致保证金不足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补足至本合同约定金额。乙方逾期支付或补足保证金,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利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六十日未交或保证金全部扣除完毕没有余额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未支付的费用甲方不再支付。第四条付款方式1期:支付合同价的30%,即人民币686063.18元,合同签订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2期:支付合同价的70%,即人民币1600814.09元,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合同价款。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上述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乙方发生违约的,支付金额为扣除违约金后的金额。甲方每次支付前,乙方应提交合法有效等额发票且第1期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等额的预付款担保保函,否则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而不承担逾期支付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及验收1、质量保证期:1)项目验收合格后2年。(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2)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解决;在质量保证期外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甲应支付相应的费用(货物故障维护和更换零配件价格按市场的较低者进行核算)。2、验收标准:1)达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2)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3)乙方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由专业人员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4)乙方应将关键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3、验收时间:乙方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试运行后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4、验收方法:1)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验收交付文档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明材料、验收报告、产品说明书、安装手册、操作手册、技术文件、检测报告等。3)由于乙方安装质量安全导致的一切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第六条基本要求1、乙方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全新产品,并提供所有产品的附件、说明书和技术咨询。设备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设备的型号、规格和制造商。2、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的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3、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4、乙方所投报的设备必须成套和完整。在技术要求中未列明但属于设备运行的所需附件必须一并投报。如果在安装运行过程中发现有缺项漏项且又是设备正常运行所必要的设备,乙方应当无偿提供。5、乙方须制定完整的实施措施,保证设施安装稳固、运行安全、整体美观、维修方便不影响周边环境。6、乙方应充分考察现有垃圾站土建的情况,与现场土建施工及监理单位做好图纸交底工作,详细了解站内现有土建结构,在涉及设备安装相关土建施工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相应的设备安装工序,确保改造后的转运站控制室、设备基础、给排水、卸料间满足上述工艺设备的安装及使用要求。第七条售后服务要求1、在质保期内,乙方须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7×24小时)电话热线、远程及现场支持服务和长期的免费维修支持。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应在接报后30分钟响应,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处理,需提供同型号备用器械,保障采购人正常使用。包括技术人员、响应时间及备品、备件方面等。负责免费现场培训采购人操作人员,直至掌握操作技术为止。2、安装要求: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乙方须按照合同执行,(交货后5日内)派出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等到本项目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到设备运行正常。乙方须机自带安装时所需要的工具器具,业主不提供设备安装需要的任何种类工具。3、调试、试运行要求:设备调试过程中,调试所需工器具、人员等由乙方提供,但调试用垃圾、水电、柴油等均由甲方负责提供。连续试运行时间为7天,连续试运行由使用方组织并实施,乙方须提供配合。4、培训方案及培训方案制定:乙方须于设备试运行前提交详细的培训方案、培训计划、培训教材等,报甲方批准、执行(培训人员组织、协调、场地由甲方负责)5、安装特别注意:安装时乙方需严格遵守甲方工作现场的有关规定,配合甲方的工作,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和安全。6、负责派专业培训人员多批次、多层次、多种形式的进行相关单位的系统培训、应用指导,使甲方及相关用户单位人员掌握产品原理和安装、调试、操作、使用、保养、维修等有关知识。7、自设备验收完成并正式启用之日起,首年内的微生物菌剂由乙方免费供应添加。第八条其它要求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提供项目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2、乙方负责服务项目的全部工作,并积极配合甲方组织、举办本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研讨等工作,并负责解答与项目有关的问题。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影响本合同服务项目履行的事项,应立即、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补救措施保证合同履行。4、乙方须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开展包括但不限于防雷、消防、智能化等施工专业验收,直至完成并满足各主管部门的验收要求。5、项目设置项目配合费,配合费为中标金额1%,由乙方支付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本项目配合费是施工总承包单位为配合乙方所发生的现场管理费用(含安全监督检查费用)等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水电接口、提供垂直运输、土建收口、施工脚手架、竣工资料归档、成品保护、平行交叉影响、铁件预埋、调试试运行相关材料等总包单位的服务、配合管理责任、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6、为满足设备正常运营需求,乙方须对必要的设备产品进行深化设计,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7、乙方必须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相应保障服务。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全部或部分逾期(逾期交货原因包括因乙方所交货物的品牌、数量、规格或质量不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须调换而造成时间延误)完成供货、安装工作的,每日罚款人民币一千元作为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2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甲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和维权费用均累计计算。甲方应将项目土建施工进度及时通知乙方,若因项目土建施工进度不满足设备运抵现场及安装条件而导致设备逾期交货、安装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凡是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发出两次整改通知后乙方仍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没收乙方已经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同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3、乙方所交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调换或退货,并承担调货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4、保修期内,如乙方不能依合同按时履行保修维护服务项目,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对须维修保养的合同货物进行维修保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5、由于乙方设备质量安全导致的一切问题造成甲方、乙方工作人员或(和)他人人身损害或(和)财产损失情形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6、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利率标准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个工作日以上仍未支付相应价款的,应双倍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7、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十条保密义务1、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和本合同任何一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非公开的商业信息,只能由本合同各方及其必要工作人员为本协议目的而使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和本合同任一方提供的商业信息,未经本合同各方或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本合同各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若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造成对方卷入纠纷的,应当由违反保密义务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反保密义务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第三方主张的赔偿金以及其他因此支付的合理开支。2、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本合同一方披露本合同内容或任何保密信息,接受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须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责任。在1任何情形下(包括本协议终止的情形),本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第十一条通知与送达1、双方确认通知和送达方式如下:甲方:送达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水镇南港路1号(国土大楼)二楼:联系人:曾泽强;联系电话:15875614262。乙方:送达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屏东六路1号尔康科技园9栋201;联系人林华;联系电话:0756-8615663。2、凡涉及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附件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其它内容的所有通知,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应以书面形式传递,收件方应签收。3、本合同记载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微信号码为双方通知和送达的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微信号码。如果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通知和送达信息,应在变更前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通知、送达前述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或(和)微信号码的,即视为被送达方收到,由此引发的后果由被送达人承担。多4、采用电子通讯的方式(包括发送短信、微信信息、电子邮件)通知或送达的,发送之日的次日为对方收到之日。采用邮寄方式通知或送达的,对方应在快递员送达前述地址时及时签收,对方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快递员送达前述地址但对方不签收、拒绝签收或表示需要延期签收的,则快递员送达前述地址之日即为送达之日。5、发送短信、电子邮件、微信信息等同于书面通知。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多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30天还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B种方式解决。A、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B、依法向甲方所在地金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事故系指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2、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经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监督和管理1、合同订立后,甲乙方应协同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一并完成备案。2、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合同具有监督管理权限,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有权视情节轻重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五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见证,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后留作归档。第十六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第十七条附件附件1、货物清单(以下无合同正文)周治平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开户名称:珠海经济特区联谊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11440400006990535W银行账号:697770368777地址:南水镇浪百路68号开户行:中国银行珠海吉大支行联系人:曾泽强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屏东六路1号尔康电话:15875614262科技园9栋201联系人:林华电话::0756-8615663签订地点:珠海市金湾区签订日期:年月日见证意见: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无偏离。见证单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经办人:书日期:1月2日on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内容由甲方和中标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得对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作出变更。附件一:货物清单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数量水器1垃圾压缩机(含液压油箱、料斗)功率18.5KW型号APFH4250珠海联谊(AEL)广东珠海珠海经济特区联谊机电工程有限公司2.00(套)水器2移箱平台承重48吨型号CT22MS珠海联谊(AEL)广东珠海珠海经济特区联谊机电工程有限公司2.00(套)水器3压缩车间负压抽风除尘除臭系统风量25000m²/h型号PVT25珠海联谊(AEL)广东珠海珠海经济特区联谊机电工程有限公司1.00(套)水器4空间异味喷淋除臭系统功率1.5KW型号ZWCQ-1.5珠海联谊(AEL)广东珠海珠海经济特区联谊机电工程有限公司1.00(套)水器5快速卷帘门功率(KW):1.5广州鑫华发广东广州广州鑫华发实业有限公司2.00(套)水器6中央控制系集成系统珠海联谊广东珠海珠海经济特区联谊机电工程有限公司1.00(套)水器统集成系统(AEL)珠海经济特区联谊机电工程有限公司7高压清洗机功率3.0KW型号DK-7.5-20狄科浙江温州温州狄科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00(套)8垃圾压缩箱有效容积22m型号CH22珠海联谊(AEL)广东珠海珠海经济特区联谊机电工程有限公司5.00(套)9电子汽车衡最大称重量50吨型号SCS-50T艾力威广东广州艾力威(广东)称重设备有限公司1.00(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 工艺设备 垃圾压缩机 移箱平台 压缩车间负压抽风除尘除臭系统 快速卷帘门 高压清洗机 垃圾压缩箱 电子汽车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珠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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