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司法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0150201942025601
二、合同名称:关于购买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非执法类综合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青海牧邦磋商(服务)2025-01
四、项目名称:关于购买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非执法类综合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司法局
地 址:大通县宁大路15号
联系方式:0971-2723278
供应商(乙方):西宁伟茂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八一中路84号3号楼2单元222室
联系方式:1829700286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关于购买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非执法类综合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297236.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 2025年1月25至2026年1月24日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1297236.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1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扫描件.pdf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关于购买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非执法类综合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牧邦磋商(服务)2025-01OHMB-202-0采购合同编号:合同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玖万柒任武佰叁拾陆元整采购单位(委托方):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司法((盖章)aII成交供应商(受托方):西宁伟茂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盖章)签订日期:2025年1月25日服务协议书甲方(采购方单位全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司法局单位现详细地址: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宁大路15号法定代表人:杜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30121015020194Y开户行:账号:联系电话:2722257乙方:(中标方单位全称):西宁伟茂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单位现详细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84号3号楼2单元222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102310881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东八一路支行账号:28015001040001399联系电话:0071-5222335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1月20日关于购买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非执法类综合服务项目采购项目青海牧邦磋商(服务)2025-01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第一条.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第二条.委托服务期限及双方对接人员2.1本委托协议期限共1年,自2025年1月25日起至2026年1月24日止。2.2甲方对接联系人:何旺兴,联系电话:18797130123座机2733636邮箱:782169789@qq.com2.3乙方对接联系人:乐联系电话:18997242232座机0971-52233邮箱:544226567yq.0m第三条.项目服务要求人民调解工作服务方面:1.协助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工作。做好资料收集、建档工作如:图片、音视频、简报等。2.协助参与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纠纷当事人的法律咨询解答、引导服务等工作。3、协助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做,各类调解卷宗的制做装订归档等。4、协助开展与人民调解相关的其他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刑释解矫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服务方面:1、协助开展刑释解矫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包括刑释解矫安置帮教人员的衔接、网络系统的各类信息录入等。2、协助开展刑释解矫人员的日常工作,重点为纸质档案的建立,包括谈话矫育,谈话笔录等。3、协助做好重点帮矫对象的管控工作,对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刑释解矫人员重点监控,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走访调查,严密掌握思想动态,严防重新犯罪。4、协助做好每月数据统计分析、报表的上报工作,包括典型案例、调研文章的撰写等。5、协助开展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安置帮教方面的工作任务。普法宣传服务工作方面:1、协助司法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2、协助司法所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为群众解答法律方面的问题。3、协助司法所参与政府法治建设工作。4、协助做好普法档案整理归档和各类统计表报送等工作。第四条.委托服务标准乙方为甲方提供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委托服务标准为不低于同类项目管理的行业标准。第五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5.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5.1.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工作项目、内容发包给乙方,并将工作要求、标准以及相关规定告知乙方,由乙方与甲方共同协商安排、制定服务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5.1.2为乙方的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协助乙方管理服务项目,给乙方下达服务指令和任务。5.1.3甲方有权随时检查项目开展进度及质量。5.1.4甲方有权监督合同期内乙方支付资金情况应符合双方约定或甲方相关规定标准,低于约定或甲方标准时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5.1.5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5.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5.2.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方的相关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制定服务管理各项制度,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根据甲方项目需求,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任务。5.2.2乙方应自己完成服务项目,不得将甲方委托的服务委托他人完成,乙方违反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5.2.3乙方负责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与甲方建立关系并合作协议,依法保证甲方的合法权益,保持服务项目的稳定性。5.2.4乙方应按照甲方服务需求,对委托服务的设施、场地等甲院方所提供物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如有损坏乙方按该物品折旧后价值赔偿。5.2.5服务期间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其他意外事件时甲方应当及时与乙方进行沟通,因意外事件产生的赔偿、补偿争议等由甲乙双方百3协商善处理。5.2.6甲方不满意乙方服务,或给甲方造成损失和不利影响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妥善处理。5.2.7乙方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完成甲方提出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并且不向甲方隐瞒任何其应该了解且需要了解的信息、情况。5.2.8乙方应按月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按时为其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单位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均由单位承担。若遇国家相关援企返还政策(稳岗补贴、一次性扩岗补贴、留工补助等),参保企业能符合申报享受条件时应及时申请,所申请的补贴使用权归乙方所有。5.2.9乙方承诺:(1)定期通报项目活动的有关事项。(2)及时通报项目活动的突发性事件。(3)不经允许,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开展活动。5.2.101、乙方每季度必须提供开展服务工作的考核资料,并按本协议第三条的要求分季度将软件资料装订成册后交给甲方一份。第六条.项目服务费用核算及支付方式6.1费用核算6.1.1费用标准:1、本协议服务项目费用共计:1297236元,大写:壹佰贰拾玖万柒仟贰佰叁拾陆元整。2、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费用清单,并开具甲方认可的税务局正规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90个工作日内付款给乙方协议总额60%的款项即778341.6元。3、剩余30%的款项389170.8元于2025年10月31日前支付给212乙方,剩余10%的款项129723.6元合同履行完毕后两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但乙方必须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经绩效考核必须达到满意档次。4、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因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以上时间节点如遇节假日顺延,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6.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项目费用支付情况,如乙方不及时足额支付,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服务费,给甲方造成不利后果和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第七条.保密条款7.1甲乙双方对履行本协议所获悉的对方的商业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否则承担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7.2上述商业信息是指: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直接或间接地以书面、口头、电子媒介或其他形式从披露方获得的任何非公开的信息、资料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成果、研究成果、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文档模板、业务流程、双方的管理经验、职员个人信息等非公开的信息、资料或数据;7.3乙方涉密人员包括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能够或可能接触到保密信息的一切人员;7.4无论本协议是否发生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长期有效。第八条.违约责任8.1因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致使乙方未完成协议约定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8.2由于乙方在服务工作中不慎给甲方及其设施、材料和甲方客110户、物品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8.3乙方人员在服务工作中未能遵守甲、乙方各项规章制度,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追偿责任。8.4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从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日按迟延付款金额的0.3%交纳违约金。8.5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能按时、按质完成协议约定的服务,乙方应当支付甲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日按每月服务费用总金额的0.3%交纳,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乙方应当全部赔偿。8.6乙方拥有合法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服务的全部资质、政府许可或授权,乙方提供的服务不应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8.7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未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视为接受承担违约责任。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强行实施违约金。第九条.不可抗力9.1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或可预见,但其发生或后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履行本协议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限制、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暴动、黑客攻击或任何其它社会、政治动荡造成的灾难。9.2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经另外一方确认的不可抗力影响时间,不计入本协议执行时间。本协议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9.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10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9.4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不可抗力持续3日以上,致使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协议。9.5在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对各自控制下的设备、资料负有保管责任,对于未受不可抗力影响并且可以继续履行的协议义务应继续履行。第十条,协议的终止、延续及解除10.1本协议到期自然终止。10.2协议期内,甲乙任何一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提前解除协议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每月服务费用总金额5%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按实际损失赔偿。10.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变更,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承担因此给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11.1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1.2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第十二条.其他约定12.1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和修改。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2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12.3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贰份。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附件经双方加盖公章确认。12.4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执行期内,除协议约定的解除情况,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2.5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首页关于双方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均系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因一方变更前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而未通知对方,造成对方无法发出通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方负责。12.6甲、乙双方制定日常联系人负责双方的日常联系事宜。12.7本条款中未提及事宜,由甲乙双方沟通解决。以下无正文,仅为签章页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际授权代表(鉴字):物授权代表(签字):m金里2025年1月25日202年1月2日签订地点:青海·西宁·大通县司法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牧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备案人签字:凭早雨备案时间:21年2月100日.人民调解工作任务及合同标的金额分布计划表序号具体工作服务内容数量及单位金额1矛盾纠纷排查不少于864次34.56万2解答纠纷当事人咨询不少于432人次8.64万3口头或书面调解书的填写与制作不少于432份12.96万4辅助局公法室、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等的其他工作不少于216次4.32万5合计60.48万元安置帮教工作任务及合同标的金额分布计划表序号具体工作服务内容数量及单位金额1刑释解矫人员系统信息录入、档案建立不少于1000人21万2刑释解矫人员的走访排查不少于2000人次30万3辅助局公法室、司法所开展安置帮教等的其他工作不少于216次1.28万4合计52.28万元普法宣传工作任务及合同标的金额分布计划表序号具体工作服务内容数量及单位金额1协助司法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18次9万2协助司法所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为群众解答法律方面的问题,面对面开展宣传服务工作不少于432人次4.32万3协助司法所参与政府法治建设工作。不少于18次3.6万4合计16.92万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