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服务 财产一切险 雇主责任险 公众责任险 财产一切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网联清算有限公司2025)



网联清算有限公司2025-2028年公司财产保险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CGHT2025011175
二、合同名称:2025-2028年公司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CLF0224BJ04QY38
四、项目名称:2025-2028年公司财产保险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网联清算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院3号楼101号内101室
联系方式:68158851
供应商(乙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商通大道1号院2号楼四层401、402
联系方式:186126316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财产一切险、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正文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正文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正文
合同金额:924,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正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2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2025-2028年公司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采购合同
 
 

合同公告-2025-2028年公司财产保险服务项目.zip

2025-2028年公司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CGHT2025011175甲方:网联清算有限公司乙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根据2025-2028年公司财产保险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署本采购合同具体如下:第1条合同的组成1.1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合同附件、双方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盖章函件(如有)、补充条款(如有)等,前述文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1.2若合同正文、附件、函件、补充条款等之间有矛盾之处,以有利于甲方的内容为准。第2条服务内容2.1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财产一切险、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保险服务。2.2服务期限:2025年3月16日至2028年3月15日。2.3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全量优质的服务,服务各项指标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具体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价格标准等详见附件1《价格清单》、附件2《甲方采购需求书》。第3条交付及验收3.1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需交付服务成果的,乙方应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成果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相关运费、包装费、保险及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3.2本合同项下的验收包括:年度验收:每年保单到期日后30个日历日内,甲方对乙方服务进行验,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相关单据(见附件验收单相关参考模板)。甲方有权根据验收结果出具《验收报告》,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认定,乙方迟延或拒绝书面认定的,视为同意。3.3如服务的任何部分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而不能通过相应的验收,乙方将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使验收能够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4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即若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仍可以根据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4条付款合同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924,000.00元整(含税),大写玖拾贰万肆仟元整,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的最高限额。不含税总金额上限871,698.11元,税额上限52,301.89元。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投保,并根据附件1《价格清单》计算投保保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投保,并根据附件1《价格清单》约定的保险费率计算投保保费。支付条件: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与本阶段付款金额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生效保单等单据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4.2除双方约定的价款外,甲方无需向乙方再支付其他任何款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甲方支付任何款项。4.3甲方发票信息:开票名称:税号:注册地址:办公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户:4.4乙方收款信息:账户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地址:银行帐号:税号:4.5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足额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如发票认证不成功,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并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发票,如对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6甲乙双方应自行承担各自所有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税费。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致使本合同约定的税率不适用的,则含税价格以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不含税价格及调整后的税率进行确定。4.7如任何一方修改发票信息、收款信息等,需按第十二条的方式提前通知对方。第5条知识产权5.1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或资料、信息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5.2乙方保证: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拥有合法知识产权,甲方使用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将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有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处理,并由乙方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包括索赔、罚款、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等。5.3乙方应全力防止因上述侵权给甲方带来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甲方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的产品而需取得的第三方授权、提供功能符合本合同目的的产品等,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5.4乙方不因本合同协商、签订、履行而获得明示或暗示的使用甲方(包括甲方分、子公司)的名称、商标、商号、标识、标志、技术资料、业务资料等的权利。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名称、商号、商标、标记等用作广告宣传或任何其他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用途。5.5本合同知识产权条款持续有效,不因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第6条违约责任6.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均构成违约。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同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本条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6.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向甲方提供服务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限内进行整改,乙方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自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当乙方需支付的违约金累计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甲方因此受到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6.3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有权主张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转包、分包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4如乙方提供的服务侵犯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应负责相关争议事项的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如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妥善处理、消除影响并完成整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甲方因此受到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6.5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提供虚假的材料,违反承诺与保证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乙方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6.6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的设施、设备、物品或系统出现任何损坏或者数据丢失等,乙方应及时予以修复或赔偿,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7乙方提供的服务部分合格的,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实际提供合格服务的比例进行付款。6.8任何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影响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未履行的部分。6.9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违约金额、赔偿金额的书面通知(含电子邮件)后十个日历日内没有书面答复,则视为乙方对甲方提出的违约金额、赔偿金额无异议。其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对该金额提出抗辩。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款,甲方有权在其应付乙方的款项中予以直接扣除。6.10如乙方有本条中的违约情形,甲方有暂停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取消乙方服务供应商准入资格的权利。6.11如本合同无固定总金额,则以双方当期应结算金额为基数计算违约金。第7条不可抗力7.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重大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传染病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7.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原因,与对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并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措施以减少对方的损失、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否则对未尽本项义务而导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7.3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尽力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10)个日历日内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并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详细情况报告、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影响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形式寄给另一方。7.4任何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因延迟履行产生的违约责任。第8条情势变更8.1本合同所称情势变更指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甲乙双方在合同订立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其中一方明显不公平,则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双方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解除合同。8.2双方协商不成的,可根据本合同争议解决条款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第9条保密9.1凡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商业、客户、技术、业务、财务、法律、人事和其他方面的资料、数据、信息,以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资料、信息,除非甲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共知晓的信息外,均构成甲方的保密信息。9.2乙方同意,乙方对所有甲方保密信息均应承担保密义务,相关保密信息仅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工作之用。除进行本合同项下相关工作的甲方及乙方人员外,乙方不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雇员、代理人、关联公司、其他单位或个人)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及与甲方洽谈合作中的任何内容向第三方披露。乙方同意为其相关人员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但甲方书面明确同意乙方对外披露的除外。9.3乙方保证,为防止甲方的保密信息进入公共领域或被未经甲方允许的人员或单位掌握,乙方将采取一切措施以保护甲方信息的机密性(包括与乙方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合同),防止甲方保密信息被披露或使用。乙方同意,一旦发现任何对甲方保密信息的滥用或窃用情况,均以书面形式立即通知甲方。9.4双方合作关系终止时,或在甲方要求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的文件或介质,或者出具加盖乙方公章的已销毁甲方保密信息的书面声明,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9.5除非甲方特别声明,乙方的保密义务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甲方保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完全公开为止。9.6甲方同意,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提供的任何商业信息、数据信息等,除非乙方书面说明为公共知晓信息外,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第10条合同的转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甲方有权根据需要通知乙方向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相关第三方有权行使本合同项下甲方的权利。第11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11.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随意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出现如下情形时,合同终止或解除:(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必要履行时;(3)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4)本合同约定解除或终止的情形满足时。11.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解除合同行为不影响甲方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也不免除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1)乙方经营状况、声誉等恶化导致其履行本合同困难或不再具备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资质;(2)乙方拒绝接受或不配合甲方、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对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和审计;(3)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发生刺探或泄露国家秘密、以甲方名义对外开展活动、恶意破坏金融信息系统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情形;(4)乙方发生造成甲方声誉损失、经济损失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5)乙方的行为导致本合同实质无法履行。第12条通知与送达12.1各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特快专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至指定联系人。前述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以下约定地点或双方指定的其他地址并经对方签收视为送达(但对方故意不签收时,送达至前述地址即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发出的,以电子邮件进入对方邮件系统时视为送达。双方指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甲方指定联系人:地址:电话:电子邮件:乙方指定联系人:地址:电话:电子邮件:12.2一方指定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变更的,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第13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3.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13.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友好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同意提交至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13.3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第14条权利的保留14.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14.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但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双方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遵照本合同的原则和精神,拟定补充协议,补全相关约定。14.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的变化致使本合同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时,双方应协商尽快修改相关条款。第15条反洗钱特别约定15.1甲、乙双方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相应义务,采取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共同推进反洗钱工作。15.2当保险合同符合以下条件时,甲方应协助乙方确认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核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1)保险费金额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且以现金形式缴纳的保险合同;(2)保险费金额人民币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万美元以上且以转账形式缴纳的保险合同。第16条其他1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将保持有效至双方履行完毕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合同款项和索赔已结清。需持续或长久有效的条款,以该条款的约定为准。16.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3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或用其他书面方式进行约定。16.4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价格清单》附件2《甲方需求书》附件3《验收相关单据(模板)》附件4《保险方案》(以下无正文)双方盖章:甲方:网联清算有限公司,乙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盖章)(盖章)签署日期:20年1月26日签署日期:2025年1月15日附件1:价格清单序号保险产品/服务单位数量费率保险金额/赔偿限额1财产一切险年10.007%以实际保单为准2雇主责任险人/年10.06%以实际保单为准3公众责任险年10.15%2000万元附件2:甲方需求书(三)采购标的汇总表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品目分类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核心产品1公司财产保险服务 C18040102财产保险服务年3不涉及(四)技术商务要求1.技术要求本技术要求共有“★”指标12项,“#”指标5项,“△”指标0项。说明:技术要求按重要性分为“★”、“#”和“△”指标。“★”代表最关键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代表重要指标,“△”代表一般指标项,“#”和“△”指标可作为比较性评价指标。序号重要性指标项指标要求是否提供证明材料及方式一、服务内容及整体要求★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3年的财产保险服务,包含财产一切险、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的财产保险服务,服务期限自2025年3月16日至2028年3月15日,最终以合同为准。每次保险期限为1年,采购人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投保。否★整体方案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三种保险的保险服务方案,并明确各险种具体出险及理赔时效安排。是,需提供服务方案。#退保要求被保险人可按实际需求退保,供应商在扣除保险生效期内的保险费后,按日比例计返剩余保费。否二、财产一切险服务内容及要求★总体服务要求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财产保险单注明的地点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供应商按照保险单的约定负责赔偿。否★投保范围要求投保范围包括采购人所拥有的固定资产,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及安全设备等。投保金额11亿元以上(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资产清单为准),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并要求附加地震险。否#理赔要求被保险人发生财产险项下的索赔时,无须被保险人提供具体财产购置发票。在保险责任及损失金额确定且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供应商先行赔付,以供被保险人尽快恢复运营,供应商再自行向财产修复或购置的供应商索取发票。否★投保清单更新要求投保清单被保险人可每年至少更新一次,供应商保持保险费率不变并根据投保额度计算保费。否三、公众责任险服务内容及要求★总体服务要求被保险人在投保的场所范围内,在从事经营活动或自身业务过程中因过失导致意外事故发生,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并且受害方在保险期限内提出赔偿请求,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供应商应根据保险单的约定负责赔偿。否★理赔限额要求保险期限内累计赔偿限额:20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万其中:人身伤害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50万;每次事故财产损失绝对免赔额为500元;人身伤亡无免赔。否1#赔款预付要求发生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供应商应按被保险人的要求和损失理算人的建议对该损失作50%的预付赔款。否1#其他要求1供应商可以赔偿公众责任险列明的地点范围内因火灾或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否1#其他要求2在保险期内,无论被保险人的营业机构数量是否增加或减少(即:如数量增加,则保险标的物随之增加;如数量减少,则保险标的物随之减少),保费费率均不作调整。是,需提供承诺书。四、雇主责任险服务内容及要求1★总体服务要求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及长期驻场外包人员因从事保险单载明的业务工作而遭受意外,包括但不限于负伤、残疾或死亡等情形,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供应商按照保险单的约定负责赔偿。否1★理赔要求每人伤残、死亡责任限额50万;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5万;每人医疗费用免赔额100元后按照100%给付;误工费:免赔5天,最长赔付不低于180天。否1★参险要求65岁以下人员(含65周岁)均能参与此险种,被保险人在上班期间及上下班途中出意外,均应享受保险理赔。否1★意外保障要求需包含24小时意外保障,主要针对除上班期间及上下班途中以外发生的意外给予死亡、伤残赔付。否1★赔付要求被保险人意外伤残按伤残等级进行赔付,具体残疾程度给付以死亡(含猝死)最终成交金额为准: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否2.商务要求本商务要求共有“★”指标13项,“#”指标7项,“△”指标3项。说明:商务要求按重要性分为“★”、“#”和“△”指标。“★”代表最关键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代表重要指标,“△”代表一般指标项,“#”和“△”指标可作为比较性评价指标。(1)服务要求序号重要性指标项服务要求标准是否提供证明材料及方式1、供应商要求#供应商要求供应商需具备一定综合实力,具备本项目标的同类型项目案例。是,需提供案例证明#供应商具备稳定的偿付能力和风险能力。是,需提供证明#供应商完全认可采购人所有商务要求条款,并按要求提供响应文件。是,需提供说明★供应商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是,需提供证明。2、交付要求★交付时间交付时间为2025年3月16日,具体以合同为准。否★交付地点采购人北京,上海及深圳机房和办公区,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否3、服务人员要求#总体要求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服务成立综合性的服务团队,要求明确各服务团队人员构成名单,包括姓名、职务、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是,需提服务团队人员简历4、理赔服务方案#服务要求1为保证理赔报案的便捷性,供应商须提供多种接报案方式,包括但不限于7*24小时热线电话接报案、专职人员接报案、微信公众号/小程序自助报案等。是,需提供提供便捷报案方案说明。#服务要求2供应商须明确投保资料、简化投保流程。如被保险人未在规定时效内缴纳保费的,不影响保单效力,保险责任期限开始后实际付款前,供应商也应按规定保险期限承担保险责任。否1#服务要求3供应商在收到被保险人提交理赔单证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单证是否符合要求,如单证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清单及相关要求。否5、增值服务方案1△服务要求1为了保证保险服务良好进行,供应商应负责对本项目提供理赔程序以及相关行业知识等方面的现场培训,使其具备相应的能力,能指导相关人员顺利进行理赔工作,承担培训的教师要具备合格的资历和执教能力。是,需提供培训教师的简历。1△服务要求2供应商应设立理赔预付机制,针对属于保险责任内的身故、伤残、医疗等重大金额案件提供绿色通道及理赔款预付服务。否1△服务要求3供应商应建立重大案件应急预案,明确相关责任主体、应急处理机制等事项。是,需提供应急预案方案。6、验收要求1★验收主体财务管理部 拟邀请:采购人内部相关部门以及验收规定的其他部门组成验收小组。(□本项目供应商 □第三方专业机构 □专家 □服务对象 ☑相关部门)否1★验收时间每年保单到期日后30个日历日内否1★验收地点采购人北京海峡办公区否1★验收方式分期验收否1★验收方法采购人发起部门于验收时间组织验收小组人员参照合同服务内容进行验收。否1★验收内容本项目按如下内容进行验收:供应商的保单出具情况,出险记录及理赔情况,保险服务质量等。否2★验收标准本项目按如下标准验收:供应商是否按时出具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的保单,保单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及投保方需求;确认上个保险年度内是否发生出险事件(涵盖财产损失、公众责任事故及雇员伤害事故);出险后的理赔是否顺畅,是否按照保单条款足额赔付,对理赔过程中的服务响应时间、理赔处理速度、理赔金额是否符合约定。否2★其他事项1每次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的验收报告(详见附件)应由供应商书面认定。供应商拒绝书面认定验收报告的,视为同意。否2★其他事项2如验收中出现质量问题或由于验收失败而影响采购人项目的进度,采购人保留索赔的权利。否7、履约验收交付文档要求(文档以采购人最终要求的格式为准,履约阶段交付)2★履约验收交付文档1.付款通知书2.保险单3.《验收清单》4.《验收实施计划》(合同金额大于等于 500 万的采购项目需提供)5.《验收报告》6.《验收结论》否(2)付款方式序号付款节点(进度)付款条件付款比例(或金额)资金支付方式备注1按年度付款根据合同约定,以供应商出具的当年付款通知书、正式保单及开具的发票为付款依据进行付款。100%转账/附件3:验收相关单据3.1验收清单模版验收清单采购合同基本信息(合同编号、合同名称)验收小组成员(由履约执行部门(人员)牵头组成至少3人(含)以上的验收小组。)验收内容(对货物类合同,应严格填写需在验收中核对的品牌、规格、型号、材质、配置、制造商名称、数量、价格、产品外观、包装、到货时间等信息;对服务类合同,应严格填写需在验收中核对的工作人员上岗人数、技术资格、专业素质、同业经验、考勤工作量、服务效果满意度等信息。对工程类合同,应严格填写需在验收中核对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工程量、安全情况、文明施工等信息。以上信息为参考标准,实际验收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验收标准(验收不同阶段应各自对应明确的标准,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不能明确客观标准、涉及主观判断的,可以通过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转化为客观、量化的验收标准。)3.2验收实施计划模板验收实施计划【使用说明】根据《网联清算有限公司采购合同履约工作规范(试行)》(网联发〔2024〕142号)第十六条“......对于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0万的采购项目,验收小组还应在每阶段验收前制定验收实施计划。”要求,此验收实施计划模版在合同签订阶段根据实际成交金额判断是否需要提供。【编写说明】在每次验收前均应根据履约验收方案及有关条款,制定验收实施计划。验收实施计划应列明:该次验收的阶段、时间、地点、方法、内容、标准、验收小组人员构成等。(1)采购合同信息/【编写说明】合同名称、合同编号等内容。(2)验收阶段(期)/,第/次验收【编写说明】即本次验收属于履约验收方案中哪一阶段(期),不得减少验收频次。以货物类分段验收方式为例,可以填交货验收/初验/终验等。该阶段(期)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如重新组织第二次验收,应另行出具验收实施计划。(3)验收时间/【编写说明】在履约验收方案约定的验收时间段之内,填具体验收的时间点,即XX年XX月XX日,不得超出履约验收方案放宽验收时间。(4)验收地点/【编写说明】与履约验收方案约定的地点一致,可以进行细化。(5)验收方法【编写说明】与履约验收方案约定的一致,可以进行细化。(6)验收内容【编写说明】验收实施计划内容既包括采购文件中的技术需求,也包括供应商响应、承诺的相关内容,但不得超出采购合同约定。(7)验收标准【编写说明】与履约验收方案约定的标准一致,可以进行细化。(8)验收小组成员【编写说明】验收小组成员由履约执行人员(部门)牵头组成,并明确主要负责人员。验收小组至少由3人(含)以上单数人员组成,相关专业人员人数不得少于验收小组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验收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3.3验收报告模板验收报告验收阶段(期)第/次验收采购合同信息(合同名称、合同编号等内容)验收信息(验收时间、验收地点等内容)验收小组成员(由履约执行部门(人员)牵头组成至少3人(含)以上的验收小组。)验收内容(应包含采购文件中的技术需求,也包括供应商响应、承诺的相关内容,但不得超出采购合同约定。)验收标准(验收不同阶段应各自对应明确的标准,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不能明确客观标准、涉及主观判断的,可以通过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转化为客观、量化的验收标准。)验收报告(验收过程基本陈述,对照验收清单、验收实施计划(如有)逐项核查的履约情况等。对货物类合同,应严格核对品牌、规格、型号、材质、配置、制造商名称、数量、价格、产品外观、包装、到货时间、安全标准等信息;对服务类合同,应严格核对工作人员上岗人数、技术资格、专业素质、同业经验、考勤工作量、服务效果满意度等信息。对工程类合同,应严格核对工程质量、材料质量、工程量、安全情况、文明施工等信息。以上信息为参考标准,实际验收报告内容以验收内容约定为准。)验收结果合格或不合格验收小组成员签字:/供应商认定意见认定意见:同意或不同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或验收专用章:(无论验收结果是否合格,供应商均应签字或盖章认定。供应商签字确认的,应要求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签字认定,授权书作为本报告附件留存。如供应商拒绝认定,则视为同意,并由验收小组备注说明。)/年 /月 /日3.4验收结论模板验收结论验收阶段(期)第/次验收采购合同信息(合同名称、合同编号等内容)验收信息(验收时间、验收地点等内容)验收报告信息(验收结果等内容)履约执行部门认定意见(履约执行部门确认验收报告,牵头形成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履约执行部门对验收报告有异议的,应说明理由。) 验收结论:验收合格或验收不合格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履约监督部门(人员)复核意见(履约执行部门(人员)在验收后、提请付款前,应将验收报告、验收结论交由履约监督部门(人员)复核。履约监督部门及协助部门(人员)(如有)可在此处直接出具复核意见,也可另行出具书面材料。)验收报告、结论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签字://年 /月 /日 附件4:保险方案4.1财产一切险保险方案财产一切险保险方案保险类别财产一切险执行条款采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主险、附加险条款被保险人名称网联清算有限公司保险产品具体以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及资产清单(加盖公章)为准保险期限以实际保单为准保单生效保险公司出具保单,自保单约定(注明)的起保之日开始履行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以实际保单为准免赔额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0元保险费率0.007%年保险费以实际保单为准付费方式一次性缴付。司法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港、澳、台地处除外)。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依照投保人所在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加险条款附加地震保险A款(2022版)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超过主险保险金额的80%4.2雇主责任险保险方案雇主责任险保险方案保险类别雇主责任险执行条款采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主险、附加险条款被保险人名称网联清算有限公司保险产品具体以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及人员清单(加盖公章)为准保险期限以实际保单为准保单生效保险公司出具保单,自保单约定(注明)的起保之日开始履行保险责任保险金额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5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5万元每人每天误工费:100元法律费用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1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万元保单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50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00万元免赔额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绝对免赔额100元,超过免赔额100元以上部分按照雇员社保所在地工伤保险核算费用的100%赔付每次事故每人误工费绝对免赔5天,每次事故最高赔付90天,保险期间内累计赔付180天保险费率0.06%年保险费以实际保单为准付费方式一次性缴付。司法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港、澳、台地处除外)。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依照投保人所在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加险条款1、附加24小时意外险特别扩展B(2022版)条款: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5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5万元,每人医疗费用免赔同主险2、附加上下班途中保险(2021版)条款: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50万元3、附加伤残赔偿比例调整保险(2021版)条款:出险雇员伤残等级赔偿比例以该附加条款为准(十级10%)4.3公众责任险保险方案公众责任险保险方案保险类别公众责任险执行条款采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主险、附加险条款被保险人名称网联清算有限公司保险产品具体以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及地址清单(加盖公章)为准保险期限以实际保单为准保单生效保险公司出具保单,自保单约定(注明)的起保之日开始履行保险责任保险金额累计责任限额:20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0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50万元免赔额每次事故三者财产损失绝对免赔额500元,人身伤害无免赔(三者医疗费用仅限就诊于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用药费用,不包括自费药、进口药及医疗器具费用)保险费率0.15%年保险费¥30,000.00付费方式一次性缴付。司法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港、澳、台地处除外)。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依照投保人所在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加险条款附加火灾和爆炸责任保险(2022版)网联清算有限公司2025-2028年公司财产保险服务项目合同公告一、合同编号:CGHT2025011175二、合同名称:2025-2028年公司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采购合同三、项目编号:CLF0224BJ04QY38四、项目名称:2025-2028年公司财产保险服务项目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网联清算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院3号楼101号内101室联系方式:68158851供应商(乙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商通大道1号院2号楼四层401、402联系方式:18612631656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财产一切险、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正文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正文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正文合同金额:924,000.00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正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月26日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2月10日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2025-2028年公司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采购合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产保险服务 财产一切险 雇主责任险 公众责任险 财产一切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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