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采购合同公告(和硕县幼儿园2025)



一、采购人名称:和硕县幼儿园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助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和硕县幼儿园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11101000019229500
五、合同编号:11NH415417122025607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水果
详见附件

1.0
1456
1456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和硕县幼儿园
联系人:阿米娜·阿布都
联系电话:18099773615
传真:/
地址:和硕县特吾里克镇清水河南路17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圣女果的服务市场合同(11NH415417122025607).pdf

政府采购服务市场合同编号:11NH415417122025607采购单位(甲方):和硕县幼儿园服务单位(乙方):新疆助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库尔勒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助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助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助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水果无品牌-品牌:无品牌,净含量:批次1批1456.001456.00合同总价(元)1456.00合同总价(大写)壹仟肆佰伍拾陆元整二、付款方式1、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甲方应根据采购计划确认的资金支付方式,按规定将货款全部支付(或申请支付)给乙方。其中确认“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支付令、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计入甲方付款期限),将货款支付给乙方;确认“财政授权支付或单位自行支付方式”的,由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2、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由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三、服务条款1、货物的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承担因包装不当导致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受损的责任。2、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货物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所采购商品实际需求填写)。3、交货期:1日内4、交货方式:送货上门5、收货人:lixiling;联系方式:137099653686、收货地址:和硕县特吾里克镇清水河南路179号四、安装与验收1、验收标准:详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2、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1(必填)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3、最终验收(如有):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1/2五、售后服务1、货物质保期为(必填),自到货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2、乙方承诺所售商品,自甲方收到商品之日起3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7日内可以换货。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应重新计算。3、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24个小时内响应,48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72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4、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六、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3、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必填)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4、乙方没有按网上超市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七、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和硕县人民法院起诉。八、合同生效及其他1、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上超市一张网供应商征集通知-新疆助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服务市场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电子卖场(服务市场)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新疆库尔勒九鼎市场菜外14号电话:,电话:1889968725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新城支行账号:,账号:8881210057654000001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新疆库尔勒九鼎市场菜外14号电话:电话:1889968725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新城支行账号:账号:8881210057654000001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