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场监管辅助工作采购合同公告(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局(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辅助工作项目合同公示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局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辅助工作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192000202502000001A_001_001
二、合同名称: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辅助工作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192000202502000001
四、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辅助工作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局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柳埠街道柳埠西村
联系方式:88112696
供应商(乙方):山东汇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鲍山街道叔牙南街济钢新村432号室
联系方式:157531165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服务
无
1
3.93
3.93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2个月;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2-1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2-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辅助工作项目合同 (1).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辅助工作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192000202502000001A_001计划编号:37019200010800120250001采购人: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局供应商:山东汇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二月一十一日采购人(全称):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局供应商(全称):山东汇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辅助工作项目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辅助工作项目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辅助工作项目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12个月三、服务标准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1.1签约合同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柒万叁仟捌佰元整(小写)¥1273800.00元五、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12738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六、付款方式☑分期支付方式:(1)本项目无预付款,采购人根据当月服务人员出勤情况及考核表,据实支付当月服务费。(2)若采购人资金遇特殊情况,采购人可根据情况适当延后付款,成交供应商不得因此提出异议并索要赔偿。(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正式有效的符合财务要求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七、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八、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服务费用报价表;(6)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九、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2月11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局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同时加盖代理机构合同审核章后,合同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代理机构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五、合同发生纠纷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鲍山街道叔牙南街济住所:济南市历城区柳埠街道柳埠西村钢新村432号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88112696,电话:15753116536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济南阳光新路支行账号:,账号:8012501013301312807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内容: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辅助工作项目1.3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3.1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3.2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4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可向济南市历城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附件:项目服务要求(一)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1.1服务期限:12个月;1.2岗位需求:市场监管辅助岗位22个。1.3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乙方人员严格按照甲方的工作行为规范、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开展工作;配合完成市场监管辅助服务工作;完成甲方交代的其他相关工作。合同金额中需包含且不限于人员工资、绩效工资、体检费、五险(个人+企业)、管理费、税金、防暑降温费(6月-9月)等。所有配备岗位的工资不得低于该项目所在地区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并需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五险);社保缴费基数可以根据济南市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最低缴费基数。1.4岗位要求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②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扎实认真,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政务服务工作;③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相貌端正,形象良好,无纹身,无色盲,无口吃,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④18周岁(含)以上,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⑤具备一定的信息化基础,熟练应用电脑以及打印机、扫描仪、高拍仪等办公设备。1.5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委派:①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②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③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④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⑤其他不适合从事政务服务辅助人员工作的。(二)其他要求1、乙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具有承接本项目整体服务的能力及服务经验。2、现场管理由甲方负责实施;乙方负责岗位员工的人事调配、劳动合同、人员管理服务。3、根据工作任务的变化,甲方有权增减各类岗位人员数量。4、乙方与甲方共同制定岗位人员考核机制,明确考核标准,并做好记录和统计,报给甲方。5、乙方应实时征求甲方的意见,每年对优秀员工给予表彰奖励。6、根据岗位人员的日常表现情况,甲方可对各类岗位人员予以退换;对于各类岗位人员的退换和使用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应及时为甲方岗位服务人员补充空岗,不得耽误甲方的日常工作,人员补充7个工作日内完成,超时缺岗,视情扣减相应费用。7、工作时间:岗位服务人员工作时间及具体轮休时间由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做具体安排。8、服务责任:因岗位人员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根据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结果或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乙方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小甲方相关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岗位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人身意外或其他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如乙方挪用岗位服务人员工资和其他薪酬、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费用,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9、乙方应优先接纳本项目原有岗位优秀的服务人员。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场监管辅助工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济南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