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企业 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



一、合同编号: M4400000707526316001
二、合同名称: 2025-2027年度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企业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 M4400000707526316001
四、项目名称: 2025-2027年度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企业采购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3号
联系方式:020-83541965
供应商(乙方):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9号
联系方式:1591313595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批
主要标的单价:20250000.00元
合同金额: 2025.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广州市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2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2-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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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2027年度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企业采购项目合同甲方: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乙方: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11月26日甲方(采购人):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电话:83541965传真:83602472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3号乙方(中标人/承储企业):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电话:87773051传真:87679045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9号根据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2027年度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企业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2025-2027年度广东省化肥淡储承储区域:广东省第二条承储品种及数量:,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后续采购人可根据国家及省有关部门关于化肥储备的最新政策要求对储备的品种及各品种的储备量进行调整,乙方须无条件响应。第三条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化肥的每年储备时间为当年11月至次年2月,次年5月至6月。P第四条甲乙双方应承担的相关责任:(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根据淡储化肥总量及区域用肥需求安排年度化肥淡储数量和品种。2.根据《广东省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会省财政厅,按规定向乙方支付储备补贴。3.抽查乙方执行本合同情况。4.淡储期间,如宏观调控需要或出现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可按程序指定相关企业依照淡季储备协议对储备化肥行使优先购买权,乙方应保证货源充足,及时供应。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及省有关部门关于化肥储备的最新政策要求调整本合同有关条款。N(二)乙方权利与义务:长1.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量、品种,准备相应资金并衔接化肥资源,及时入库。仓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具有与化肥储备种类、储藏特性、进出仓方式等相适应的仓储设施设备。2.乙方在淡储期间必须达到以下标准:(1)年度储备时间内化肥累计调入量不少于当年承储任务量的1.2倍;(2)2月末和6月末库存量不低于承储任务量的80%,5月末库存量不低于承储任务量的50%。2月、5月和6月其中一个月的月末库存量不低于承储任务量的110%,具体月份由乙方自主确定。3.按照承储区域内各地化肥资源和用肥需求情况,合理配置承储区域内各储备库点的化肥淡储数量和品种。乙方可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变化等情况适当调整各承储库点的品种、承储数量,但需在调整前征得甲方同意。4.负责承储化肥的数量、质量安全并承担相关责任。5.按《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物资储备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统计本企业化肥进、销、存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甲方,并对其真实性负责。6.对淡储化肥经营自负盈亏。7.接受甲方或甲方授权单位对化肥淡储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8.化肥淡储到期后,乙方应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及时销售库存化肥。9.乙方设置的化肥储备库地点应相对集中,全省范围内的储备库地点1为个,具体如下:-多一乙方如有调整储备库库点等情况,需征得甲方同意。10.乙方应当将省级储备库存与其他政策性储备、企业库存明确分区或分垛,并挂牌管理,承储仓库应当标注“广东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库”。011.关于合同履行期内甲方根据国家及省有关部门关于化肥储备的最新政策要求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调整的,乙方应无条件响应。第五条储备费用拨付方式1.甲方按照《广东省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及省财政资金*.补助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储备补贴。2.最终储备补贴金额=按照承储货值、承储时间、贷款市场的1年期-报价利率的100%计算确定的补助金额*(1-下浮率)。其中乙方的下浮率为0.01%,下浮率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保持固定不变。3.在每一个储备年度期满,甲方组织核查后予以一次性支付年度储备费用。4.乙方确认如下账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开户名: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3449999001000002665115.乙方每次收款应向甲方开具相应的收款凭证。第六条违约责任(一)乙方在承储责任期限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以下情形,由甲-方责成其限期整改并按照考核指标实际完成率核算储备补贴;情节严重或.不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承储资格,不支付储备补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未经报备擅自变更储备品种、数量、储存库点;2.未按要求上报储备数据、情况等材料;3.经认定所报数据、情况与实际有明显不符;4.未完成考核指标;5.拒绝、阻挠、干涉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6.未履行《广东省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和承储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义务的;17.其他可能影响省级化肥储备安全的行为。(二)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支付储备补贴,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成本、费用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等)。乙方未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责任,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取消乙方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资格,不支付化肥储备补贴。第七条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第八条其他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N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广东省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及广东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事项执行,期间如发布新的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的,从其规定。3.“2025-2027年度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企业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样对乙方有约束力。甲方: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马源代表人:签订日期:202年1月26日乙方: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附件(合同编号M4400000707526316001)附件1招标文件附件2投标文件附件3中标通知书备注: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在签定合同时编制,其编制依据是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2.合同件的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签定合同时确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企业 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