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校舍功能性改造和校园文化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潍坊市教育局2025)
潍坊市专门教育学校校舍功能性改造和校园文化建设项目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700000202502000006A_001
二、合同名称:潍坊市专门教育学校校舍功能性改造和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700000202502000006(项目入场编号:ZFCG-2025-0000004)
四、采购项目名称:潍坊市专门教育学校校舍功能性改造和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潍坊市教育局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东区17层
联系方式:0536-8096315
供应商(乙方):荣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12楼
联系方式:131****83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潍坊市专门教育学校校舍功能性改造和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规格型号:详见项目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项目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项目合同
成交金额:1875668.78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项目合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2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合同-潍坊市专门教育学校校舍功能性改造和校园文化建设项目(1)(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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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项目名称:潍坊市专门教育学校校舍功能性改造和校园文化建设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700000202502000006A001采购编号:37070000008200120250005采购人:潍坊市教育局供应商:荣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潍坊正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录一、合同协议书二、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四、工程质量保修书五、安全生产合同一、合同协议书采购人(全称):潍坊市教育局供应商(全称):荣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潍坊市专门教育学校校舍功能性改造和校园文化建设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潍坊市专门教育学校校舍功能性改造和校园文化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潍坊市专门教育学校校内3.工程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5.工程内容:潍坊市专门教育学校校舍功能性改造和校园文化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供应商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包括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施工及质量保修。二、合同工期自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出具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规程和质量标准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柒万伍仟陆佰陆拾捌元柒角捌分;人民币(小写)1875668.78元。2.合同价格形式:全费用综合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许静静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壹佰捌拾柒万伍仟陆佰陆拾捌元柒角捌分;财政专户资金:/元;自筹资金:/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本项目合同签订且人员及部分材料进场后预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工程验收合格且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结算值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具体实际付款为财政性资金拨付到位后,采购人支付)。□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果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化政府来W化政府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N数M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词语含义政府采购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ei教电子化政府十二、签订时间门本合同于2025年2月且签订。1东省时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潍坊市教育局会议室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政附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Y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叁份南执叁份,代理机构壹份,潍坊市交易心壹份。、供应商:公章荣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公章)潍坊市教育局、府采购天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佳玉)1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淑(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住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高新区住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63964电号阳光大厦东区17层话:0536-8096315创业服务中心12电话:0538-8560907楼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261000邮政编码:271600二、通用条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印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号)的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中有关条款的补充、删改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本合同专用条款与合同通用条款之间有不同之处,以本合同专用条款为准。本合同不予否定的(或提及的)通用条款视为认同。其余的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中的《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供应商的书面承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山东省、潍坊市的地方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市政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施工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建筑质量、安全施工、建筑材料备案证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第1.5条。1.6图纸和供应商文件1.6.1图纸的提供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期限:/;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数量:/;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内容:/。1.7联络1.7.1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采购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采购人项目部;采购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业主派驻现场代表。供应商接收文件的地点:供应商施工现场项目部;供应商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采购人提供给供应商的图纸、采购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采购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采购人。关于采购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2.采购人2.2采购人代表采购人代表:姓名:马老师;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0536-8096315;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东区17层。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采购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已具备开工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采购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开工条件。(2)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采购人协助,供应商自行解决。(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由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管线调查,若有管线迁移,经采购人确认后承担费用。(5)由采购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采购人按部门规定办理。(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由采购人通知具体时间。(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供应商提出具体保护措施和价格,经审计和采购人确认后执行,费用由采购人承担。(9)双方约定采购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另行协商。3.供应商3.1供应商的一般义务(5)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内业资料。供应商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发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前。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6)供应商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供应商按规定办理环保、安全等手续。B、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农民用工,供应商应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其工作安全、劳动保险等事宜负责,若因此造成影响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C、供应商按照本合同9.1(2)款提交进度计划,并承担由此的责任和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许静静;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鲁2372018202102567;建造师执业印章号:鲁237201820210256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鲁建安B(2019)8028121;联系电话:0538-8560907;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12楼;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每月不得少于24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如不能达到承诺的到位率,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按2000元/天扣罚;如累计到位率不到总到位率的70%(到位率由监理工程师与发包方派驻工程师共同考核),则供应商将承担成交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3.2.3供应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每发生一次扣除结算价的千分之五作为赔偿金。3.2.4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3供应商人员供应商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天内。采购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在供应商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七天内审定完毕;若采购人对其施工组织设计提出质疑或要求供应商进行修正,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应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采购人应在七日内对供应商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最后审定。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采购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供应商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采购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供应商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3.2开工通知执行通用条款。7.5工期延误7.5.1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7.5.2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天,向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5天,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弥补采购方的损失的,供应商还应另行支付相关损失。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导致逾期的,违约责任同上。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采购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执行通用条款。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无。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图)以及业务联系单涉及到合同规定结算需要调整的,供应商必须在该项目内容实施前经采购人同意签证盖章,并在该项目完成7天内,将调整原因,调整价款金额(附价款调整结算书、单价分析表)一式二份报采购人,采购人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返还给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采购人未按时间签证的,视为变更工程报告已被确认。具体执行发包人有关制度。单项工程变更数额超过合同总价10%的,发包人有权组织招标。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纳入施工单位施工范围,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包人不得因变更项目价格未确定原因影响施工进度。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由于设计变更、以及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发生变化所影响的工程价款,除合同另外约定外,应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调整,本方法与清单计价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方法为准。①在承包人响应文件中已有综合单价,执行已有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②响应文件中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可供参考时,套用施工做法相类似的综合单价,并在单价分析中置换材价格,其它子项不动,工程量按实结算;③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执行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版《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20年《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潍坊市价目表》、2020年《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潍坊市价目表》,定额人工费按102元/工日,材料价格采用市场价并经发包人确认。规费、税金计取标准依据山东省、潍坊市现行规定及《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工程变更必须有设计方出具正式变更文件或三方确认的签证,经批准后方可有效,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工程结算,具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单项工程变更数额超过合同总价10%的,发包人有权组织招标。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纳入施工单位施工范围,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包人不得因变更项目价格未确定原因影响施工进度。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有误或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应当据实进行调整。清单以外以及工程量变化超出原清单±10%的项目结算应按照响应文件竞报的人工材料价格及费率重新组价。10.5供应商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供应商合理化建议的期限:\。采购人审批供应商合理化建议的期限:\。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暂估价一览表》。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合同总价包括了承包人完成经双方确认的施工范围(具体以承包人报价或工程预算书的工程量范围为准)所需的各种费用及风险(各种因素引起的材料价格、人工工资、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变化及风险因素),如工程量有错误承包人应当在投标报价时指出,否则视为对发包人的优惠,结算时不予调。12.3计量执行通用条款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采购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3.3工程试车执行通用条款。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执行通用条款。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采购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以审计单位出具的工程结算报告日期为准。采购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合同相关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余款3%为质保金。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国家规定。16.违约16.1采购人违约执行通用条款。16.2供应商违约16.2.1供应商违约的情形1、执行通用条款及有关条款规定。2、关于农民工工资要求(1)为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杜绝出现农民工信访问题,中标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承包单位应按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发包人所支付的工程款应首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若出现未按规定支付的情形,发包人有权扣除应支付的款项用于垫付农民工工资。(2)承包单位必须在工程现场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维权公示栏,详细列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联系方式及举报电话,并每月及时公示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施工现场未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维权公示栏或公示信息不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0元违约金。(3)承包单位必须指派专人管理农民工信息,对农民工进出场情况进行登记,登记方式包括书面登记和考勤机登记。书面信息包括工程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家庭住址、进场时间和退场时间等内容。施工单位自备考勤机对每日人员到岗和离岗情况进行登记。施工单位无专人管理、信息不全或造假的,每项处以10000元违约金。(4)因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农民工上访事件的,每人次处以100000元违约金。上访次数出现两次及以上的,书面告知法定代表人;上访次数出现三次及以上的,列入假设单位信用不良目录,禁止其参与建设单位后续项目,并书面通报政府部门建议将其列入失信名单。(5)承包单位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被实名举报且经查实的,每次处以十万元违约金。(6)出现信访事件后,承包单位存在处理不及时、超出处理时限仍未解决等情况的,以及对建设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建设单位依据承包单位提供的支付明细进行支付,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7)符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实名制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的相关要求。3、采购人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自行调查解决用水、用电,此项费用均含入工程量清单相应支付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4、本工程施工及交、竣工验收检测费用(包括第三方检测及其他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供应商自行考虑,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据实支付。5、供应商需严格遵守国家、山东省和地**府关于环保方面的规定,项目实施期间加强扬尘治理、物料洒落防治、废水废渣排放和噪声控制、取弃土场恢复、清洁能源改造使用工作,处理好临时工程的协调及修等可能影响施工的诸多环境问题,确保施工生产环保工作达标。由扬尘治理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内。20.争议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潍坊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四、工程质量保修书采购人(全称):潍坊市教育局供应商(全称):荣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保证潍坊市专门教育学校校合功能性改造和校园文化建设项目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政府常使用,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证书。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5软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修复责任。购(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双方约定如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涉及本工程所有内容,承包人负责施工范围内工程的保修。(二)质量保修责任期质量保修责任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供应商承诺延长的执行其承诺)责任期如下:质保期2年万(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修复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供应商应在收到修复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派人修复。供应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复,,采购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复,修复费用从保留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供应商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供应商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供应商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专业公司(如监理等)组织验收。5.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致使业主遭受直接经济损1失的,业主有权请求承建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S1/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四)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修复事项:无。本工程质量保修证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甲方(公章潍坊市教育局荣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住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6396住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高新区号阳光大厦东区17层创业服务中心12楼1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控权代理人:化(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电话:0536-8096315电话:教签订日期:2025.2.11电子化政府东省财政山东省采购1%1R电子化政W山东省财山东省财政厅监1楼电子化B舱东省经厅f1改电子化政告副6119五、安全生产合同为在潍坊市专门教育学校校舍功能性改造和校园文化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采购人潍坊市教育局(以下简称“甲方”)与供应商荣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督促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要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乙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护、力容器、W、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供得(安全操作台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人证操作现象时,项经理必须承扣管理责任。)1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利除应专日安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程化政府天经世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子、易货成以i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川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化政4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W12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教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采购本合同一式捌份。由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华电子化政府电子化限客制乙方公章)荣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公章)潍坊教育局住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6896住所:i东省泰安肥城市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12楼号阳光大厦东区17层电话:电话:0536-80963152电子化政W签订日期:20152.1签订日期:225.2.1家复者则张有T112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舍功能性改造和校园文化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潍坊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