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耗材E包普通材料采购合同公告(毕节市中医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52059925584933421363962025000206

二、合同名称:毕节市中医医院普通耗材E包普通材料合同
三、项目编号:DRZD2024HC12-3
四、项目名称:毕节市中医医院普通耗材E包普通材料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毕节市中医医院
地 址:七星关区清毕南路32号
联系方式:0857-8302336
供应商(乙方):贵州医嘉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园街道诚信北路大西南富力中心A2栋1单元5层4号
联系方式:1833415576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毕节市中医医院普通耗材E包普通材料 数量:1.00 单价(元):38290.89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成交结果公告规格型号:批

2.合同金额(元):38290.89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附件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2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成交(合同)金额为所有产品单价之和,最终结算按各项成交单价进行配送后据实结算。

附件信息:

普耗E包合同(1).pdf

毕节市中医医院2024-2025年医用普通耗材采购合同E包合同号:3202-6甲方(采购方):毕节市中医医院乙方(供应商):贵州医嘉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及毕节市中医医院2025年1月22日政府平台公开采购产生的结果,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采购货物清单及合同价格甲方向乙方采购项目清单内的货物,项目清单见附件,乙方承诺向甲方供货。第二条:质量保证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与参加投标时所提供的品牌、型号、规格相符,如发生所供货物与乙方投标时所提供的品牌、型号、规格不相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医学行业质量标准。乙方应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应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和环保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必须完全满足甲方的要求,并且提供质量保证,如因货-T物质量问题导致的医疗纠纷,一律由乙方负责。第三条:履约保证书乙方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向甲方账户缴纳本合同项目预算总价5%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合同期内乙方应当严格履行下列规定1、乙方在供货期间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价格供货,如遇市场价格下调,按下调幅度做相应调整,如遇市场价格上浮,不作调整。若违背本合同签订的价格和条款,甲方有权按法律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并保留诉讼权利。2、合同期内,上级医保部门实行集采,按照集采价格执行。3、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或应当接到通知之日起,乙方中标的产品能按甲方需求及时供货(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供货期最长不超过一周,否则视为不诚信违约,合同期内有三次以上不能按时供货的,扣除履约保证金。4、乙方保证所供产品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如有质量问题,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向甲方赔偿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且乙方无条件退出甲方市场。5、所投产品耗材必须与医院现有设备或仪器(若涉及)相匹配使用。投标供应商所报每个产品(耗材)必须保证质量,如临床应用中因所供产品(耗材)质量引起医疗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6、当乙方所投产品不满足临床需求时,乙方须承诺根据甲方使用需求调整.直至满足医院使用需求为止,并按同类投标产品的成交价格进行结算。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及入库乙方在合同有有效期内接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及随货同行单一并送到甲方指定耗材库房。随货同行单的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按照产品注册证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认真核实填写,属于计费耗材的还须准确填写27位医保编码。在送货后三天之内,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货物入库(包括且不限于推送销售单、粘贴入库码、核对医保码等),逾期未按照入库的甲方有权拒绝入库,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五条:服务乙方应保证履行《毕节市中医医院医用耗材公开采购质量及货源保证书》、《毕节市中医医院医用耗材公开采购配送承诺书(供应商委托其它经营企业配送的)》和《产品质量保证书》的要求。甲方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收货单据。当甲方有退换货需要时,乙方须支持退换货。第六条:验收乙方将所供货物运至甲方库房,由甲方负责验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送货清单(送货清单必须按照产品注册证的名称开具)、检验产品合格证及其它相关付款凭据资料,进口货物需要提供相关进口证明,如医院另有要求,须入库前粘贴条码。如在验收中发现货物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相关文件规定,乙方必须在规定工作日内及时更换有关货物,使最终达到合同或合同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并提供书面保证对由此造成的损失的赔偿承诺。第七条:培训乙方应对甲方的临床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承担所有费用。第八条:货款的支付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经组织专人验收合格完成入库,设备科会计核准入库价格并经审计科对采购流程合规审计后,按甲方单位的付款流程按月结算支付。乙方须定期对所供耗材进行对账,确认往来款项,并及时办理货款结算。合同终止后须在90日内完成对账及办理结算工作,若超过规定时限,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九条:其他约定1、乙方保证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2、乙方保证所供货物材质完全满足甲方的要求并提供质量保证。3、乙方承诺接受甲方服务考核。甲方每季度对乙方进行一次服务考评,考评出现两次以上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停止供货,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下一年度乙方不能在甲方医院继续供货。4、本合同期限1年。合同签订单价不定数量,数量由甲方单位根据需求,每批通知中标单位供货。5合向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更等不可抗力方面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的,则合同自动终止。6、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在本地设有库房,能保证随时供货,如供货不及时三次以上医院有权取消该类耗材的中标资格。第十条:违约责任1、因不可抗拒力因素导致乙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或延迟履行交付成交产品,经双方协商约定延迟展约期限的,乙方未能履行或部分未履行约定,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损失超出履约保证金的部分,乙方须补足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且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评审的其他成交产品或入围替代产品。乙方应对购买替代产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2、合同执行过程中,入选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影响临床工作的正常进行,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甲方医院专家委员会或采购小组评审裁决,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因质量问题导致的一切后果。甲方所需货物由候补入选商替补,重新签订合同(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乙方保证严格按照所中标的品牌和型号供货。如果投标产品中标后不能供货的,第一次扣除5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扣除100%的履约保证金,三次以上的将作为不诚信供应商记录在供应商评价档案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经济纠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并且引起诉讼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因诉讼产生的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负担。第十二条:保证承诺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甲方如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有效期从2025年2月21日至2026年2月20日。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4、本合同提及招标文件均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由违约方承担。“象州医嘉TT网甲方(公章)乙方(章)2研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可或受委托人签字)法人身份证号:法人身份证号:518303207广660122200010694地址2价98地址:毕节市清毕路32号邮编:邮编:551700手机号:8310376电话:0857-830152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时间:2025年2月12日时间:2025年2月12日地点:毕节市中医医院地点:毕节市中医医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普通耗材E包普通材料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