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 保安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江山市人民检察院2025)
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 | 物业管理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00263002220251
二、合同名称:江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SS2024D046Q-1
四、项目名称:江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山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江山市文教路2号
联系方式:15005704131
供应商(乙方):江山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江山市
联系方式:0570-438611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检察院保安服务项目(含派驻贺村检察室)
数量:1.00
单价(元):296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296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1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doc03058720250212154208.pdf
doc03058720250212154208.pdf
合同编号:江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江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一:保安服务项目(含派驻贺村检察室)项目编号::JSS2024D046Q-1甲方:江山市人民检察院乙方:江山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地:江山市人民检察院签订日期:2025年1月15日e2025年1月8日,江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政府采购方式对江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审专家小组评定,江山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江山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甲方)和江山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服务内容项目名称采购内容服务时间总价(万元)江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保安服务项目(含派驻贺村检察室)壹年2025年1月16日-2026年1月15日29.68合计大写:贰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小写:¥296800元)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296800元)。三、技术资料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有关服务方案:1.服务内容:(1)保安服务区域为位于江山市文教路2号检察院两房及江山市贺村镇中心街262号贺村检察室的全部房屋、场地、设施及停车场等的保安、消防管理。(2)负责服务区域内24小时的门卫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保护甲方单位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所服务区域内的正常秩序。熟悉周边的环境,能处理和应对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能够熟悉、掌握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门卫、守护和巡逻,维护公共秩序;协助公安机关及客户单位处理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3)负责外来人员、车辆出入服务区域时的询问、查验、登记工作。(4)做好服务区域内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服务区内的道路交通管理、机动1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5)负责预防服务区域内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6)负责预防服务区域内水、电、火等灾害及破坏性事故的发生,负责大厅公共区域电子屏幕、空调、照明、电动车充电等设备的开关。(7)负责服务区域内监控。快递及包裹原则上由收件人亲自签收,得到收名件人授权后方能代为签收,并按规范记录接收信息;(8)对物品进出实施分类管理,实行物品进出审验制度,杜绝危险物品进1入办公区域内。(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其他要求:(1)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按要求穿着保安制服,装备佩戴符合《保安员装备配备与管理要求》的规定(由乙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仪容仪表规范整齐,当值时坐姿挺直,站岗时不倚不靠。文明执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出入口安排24小时值勤,建立传达、保安、车辆、服务区内的道路及公共秩序管理等制度。用语规范,礼貌待客,文明工作。严格验证、登记制度,杜绝闲杂人员进入行政区域内,维护行政区域安全、正常的工作环境。对物品进出实施分类管理,实行物品进出审验制度,杜绝危险物品进入行政区域内。乙方指派2名人员负责派驻贺村检察室门卫、食堂保洁服务,男士1名履行门卫岗位职责、女士1名履行保洁岗位职责和派驻人员食堂餐饮服务。乙方指派5名保安员负责甲方大楼的门卫值班和大楼院内安保工作(必须具有保安从业人员资格证),如遇重大突发性事件,增派保安力量;其中3名及以上具有建筑物消防员证。保证昼夜均有2名保安在岗,其中一名保安负责门卫值班室内24小时值班,一名保安负责巡逻和电子监控。乙方应指定一名保安组长,负责协调保安服务工作,并由乙方支付相关岗位津贴。(2)乙方选派的保安人员年龄必须在5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受过正规的保安培训,具有良好的观察力和分析判断能力,忠于职守,文明执勤,并有一定相关经验。无违法犯罪前科,经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并报采购人审核备案录用。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资料。(3)乙方保安员应严格履行保安岗位职责要求,自觉接受甲方管理,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着装整齐,文明值勤,礼貌待人,忠于职守,保守机密,爱岗敬业,严禁出现脱岗、空岗现象。不得在值班室内打牌、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白天工作时间段不得看电视、上网。如乙方提供的保安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2格的保安员,乙方应当于甲方提出更换要求之日起一周内予以更换。(4)保安员要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登记,不得随意同意外来人员到甲方收购废品、推销产品等,不得随意同意外来人员在门卫值班室逗留、过夜。(5)做好服务区域内日常巡逻工作,巡逻人员必须清楚服务区域内的设施及具体位置,每天巡逻次数不少于6次,并做好详细的巡查记录。发现可疑人员、可疑声响、异味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报告甲方。(6)执勤期间,对发生的异常情况要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对服务区域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做好现场保护,及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并协助处理。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7)密切关注视频监控和消防报警管理,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处理。(8)乙方负责为保安人员配备统一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由甲方提供的设备外,其它设备、材料由乙方自行准备,并承担费用。(9)乙方保安员在工作中因使用不当或疏忽大意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关维修费用或照价赔偿。(10)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11)乙方自行负责支付保安人员的工资报酬、四保(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劳保福利及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支付保安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江山市政策性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12)乙方选派的保安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和调配。(13)乙方做好保安人员的安全教育,保安人员无论在上下班途中、工作时间、地点,无论工作关联与否,造成的伤、残、亡等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或乙方自行调处,与甲方无关。3、乙方承诺人员配备:(1)保安可在甲方食堂就餐,按照甲方职工就餐标准支付就餐费用,费用由乙方承担。(2)保安组长:1名,男性,55周岁以内,身高1.65M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疾病,无慢性病,健康状况良好,无违纪违规和犯罪记录,必须经过正规培训的保安人员,具有保安从业人员资格证,具有3年以上同类型项目管理经验,退伍军人优先。(3)保安员4名,男性,55周岁以内,身高1.60M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疾病,无慢性病,健康状况良好,无违纪违规和犯罪记录,3必须经过正规培训的保安人员(持有保安证),具有保安从业人员资格证,具有2年以上同类型项目工作经验,退伍军人优先。(4)2名人员负责派驻贺村检察室门卫、食堂保洁服务,男士1名履行门卫岗位职责、女士1名履行保洁岗位职责和派驻人员食堂餐饮服务。(5)消控中心24小时值班的保安人员必须经过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并具有相关消防合格证。4、消防监控管理消防监控设备运维、保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备维修过程中所需专用工具由乙方负责配备,所需相关配件及材料提出采购清单及要求,由甲方提供。注:以上所有的工作,均需建立工作台帐制度以备查与考核。乙方如无法确定服务范围的,应主动联系甲方进行确认。否则视为认同,事后不得提出异议。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人民币元(合同金额的1%)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项目结束,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息退还。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服务,不得转让他人服务;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服务质量保证期和服务质量保证金(选用)1.服务质量保证期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服务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元。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合同期1年,合同签订生效后起计算。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在未找到接替物业外包服务前,乙方应延续1-2个月的服务,费用按原合同签订的劳务费用标准支付。2.履行方式:直接提供劳务服务。3.履行地点:江山市人民检察院。九、款项支付付款方式:本项目的劳务承包费按季支付,乙方必须分别提供等额有效的合4法发票,款项均以转账的方式分别汇入乙方指定帐户。每季进行一次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测评满意率在80%(含80%)以上的劳务承包费全额发放;满意率在79%-70%的劳务承包费按90%发放;满意率在69%-60%的劳务承包费按80%发放;满意率在59%以下的劳务承包费不予发放,乙方应全力整改;乙方不服从管理的,累计三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采购合同,并扣除全部服务保证金。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小时内对相关进行指导。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5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江山市财政局备案(合同备案前必须进行合同公示),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经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鉴证、江山市财政局备案后生效。4.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江山市财政局和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各执壹份。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6合同编号:江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江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一:保安服务项目(含派驻贺村检察室)项目编号::JSS2024D046Q-1甲方:江山市人民检察院乙方:江山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地:江山市人民检察院签订日期:2025年1月15日e2025年1月8日,江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政府采购方式对江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审专家小组评定,江山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江山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甲方)和江山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服务内容项目名称采购内容服务时间总价(万元)江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保安服务项目(含派驻贺村检察室)壹年2025年1月16日-2026年1月15日29.68合计大写:贰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小写:¥296800元)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296800元)。三、技术资料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有关服务方案:1.服务内容:(1)保安服务区域为位于江山市文教路2号检察院两房及江山市贺村镇中心街262号贺村检察室的全部房屋、场地、设施及停车场等的保安、消防管理。(2)负责服务区域内24小时的门卫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保护甲方单位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所服务区域内的正常秩序。熟悉周边的环境,能处理和应对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能够熟悉、掌握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门卫、守护和巡逻,维护公共秩序;协助公安机关及客户单位处理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3)负责外来人员、车辆出入服务区域时的询问、查验、登记工作。(4)做好服务区域内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服务区内的道路交通管理、机动1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5)负责预防服务区域内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6)负责预防服务区域内水、电、火等灾害及破坏性事故的发生,负责大厅公共区域电子屏幕、空调、照明、电动车充电等设备的开关。(7)负责服务区域内监控。快递及包裹原则上由收件人亲自签收,得到收名件人授权后方能代为签收,并按规范记录接收信息;(8)对物品进出实施分类管理,实行物品进出审验制度,杜绝危险物品进1入办公区域内。(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其他要求:(1)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按要求穿着保安制服,装备佩戴符合《保安员装备配备与管理要求》的规定(由乙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仪容仪表规范整齐,当值时坐姿挺直,站岗时不倚不靠。文明执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出入口安排24小时值勤,建立传达、保安、车辆、服务区内的道路及公共秩序管理等制度。用语规范,礼貌待客,文明工作。严格验证、登记制度,杜绝闲杂人员进入行政区域内,维护行政区域安全、正常的工作环境。对物品进出实施分类管理,实行物品进出审验制度,杜绝危险物品进入行政区域内。乙方指派2名人员负责派驻贺村检察室门卫、食堂保洁服务,男士1名履行门卫岗位职责、女士1名履行保洁岗位职责和派驻人员食堂餐饮服务。乙方指派5名保安员负责甲方大楼的门卫值班和大楼院内安保工作(必须具有保安从业人员资格证),如遇重大突发性事件,增派保安力量;其中3名及以上具有建筑物消防员证。保证昼夜均有2名保安在岗,其中一名保安负责门卫值班室内24小时值班,一名保安负责巡逻和电子监控。乙方应指定一名保安组长,负责协调保安服务工作,并由乙方支付相关岗位津贴。(2)乙方选派的保安人员年龄必须在5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受过正规的保安培训,具有良好的观察力和分析判断能力,忠于职守,文明执勤,并有一定相关经验。无违法犯罪前科,经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并报采购人审核备案录用。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资料。(3)乙方保安员应严格履行保安岗位职责要求,自觉接受甲方管理,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着装整齐,文明值勤,礼貌待人,忠于职守,保守机密,爱岗敬业,严禁出现脱岗、空岗现象。不得在值班室内打牌、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白天工作时间段不得看电视、上网。如乙方提供的保安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2格的保安员,乙方应当于甲方提出更换要求之日起一周内予以更换。(4)保安员要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登记,不得随意同意外来人员到甲方收购废品、推销产品等,不得随意同意外来人员在门卫值班室逗留、过夜。(5)做好服务区域内日常巡逻工作,巡逻人员必须清楚服务区域内的设施及具体位置,每天巡逻次数不少于6次,并做好详细的巡查记录。发现可疑人员、可疑声响、异味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报告甲方。(6)执勤期间,对发生的异常情况要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对服务区域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做好现场保护,及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并协助处理。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7)密切关注视频监控和消防报警管理,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处理。(8)乙方负责为保安人员配备统一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由甲方提供的设备外,其它设备、材料由乙方自行准备,并承担费用。(9)乙方保安员在工作中因使用不当或疏忽大意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关维修费用或照价赔偿。(10)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11)乙方自行负责支付保安人员的工资报酬、四保(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劳保福利及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支付保安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江山市政策性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12)乙方选派的保安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和调配。(13)乙方做好保安人员的安全教育,保安人员无论在上下班途中、工作时间、地点,无论工作关联与否,造成的伤、残、亡等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或乙方自行调处,与甲方无关。3、乙方承诺人员配备:(1)保安可在甲方食堂就餐,按照甲方职工就餐标准支付就餐费用,费用由乙方承担。(2)保安组长:1名,男性,55周岁以内,身高1.65M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疾病,无慢性病,健康状况良好,无违纪违规和犯罪记录,必须经过正规培训的保安人员,具有保安从业人员资格证,具有3年以上同类型项目管理经验,退伍军人优先。(3)保安员4名,男性,55周岁以内,身高1.60M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疾病,无慢性病,健康状况良好,无违纪违规和犯罪记录,3必须经过正规培训的保安人员(持有保安证),具有保安从业人员资格证,具有2年以上同类型项目工作经验,退伍军人优先。(4)2名人员负责派驻贺村检察室门卫、食堂保洁服务,男士1名履行门卫岗位职责、女士1名履行保洁岗位职责和派驻人员食堂餐饮服务。(5)消控中心24小时值班的保安人员必须经过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并具有相关消防合格证。4、消防监控管理消防监控设备运维、保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备维修过程中所需专用工具由乙方负责配备,所需相关配件及材料提出采购清单及要求,由甲方提供。注:以上所有的工作,均需建立工作台帐制度以备查与考核。乙方如无法确定服务范围的,应主动联系甲方进行确认。否则视为认同,事后不得提出异议。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人民币元(合同金额的1%)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项目结束,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息退还。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服务,不得转让他人服务;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服务质量保证期和服务质量保证金(选用)1.服务质量保证期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服务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元。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合同期1年,合同签订生效后起计算。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在未找到接替物业外包服务前,乙方应延续1-2个月的服务,费用按原合同签订的劳务费用标准支付。2.履行方式:直接提供劳务服务。3.履行地点:江山市人民检察院。九、款项支付付款方式:本项目的劳务承包费按季支付,乙方必须分别提供等额有效的合4法发票,款项均以转账的方式分别汇入乙方指定帐户。每季进行一次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测评满意率在80%(含80%)以上的劳务承包费全额发放;满意率在79%-70%的劳务承包费按90%发放;满意率在69%-60%的劳务承包费按80%发放;满意率在59%以下的劳务承包费不予发放,乙方应全力整改;乙方不服从管理的,累计三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采购合同,并扣除全部服务保证金。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小时内对相关进行指导。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5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江山市财政局备案(合同备案前必须进行合同公示),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经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鉴证、江山市财政局备案后生效。4.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江山市财政局和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各执壹份。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 保安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