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服务 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永善县财政局2025)



合同编号:

4530625HT2024023930101

合同名称:

永善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

4530625JH202402393

项目名称:

永善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采购人(甲方):

永善县财政局办公室

供应商(乙方):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昆明分所

所属地域:

昭通市

所属行业:

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

合同金额:

33250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5-02-11

合同公告日期:

2025-02-13

代理机构:

云南环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永善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161520

中标、成交公告:

永善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附件:

永善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项目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电子交易项目适用)项目名称:永善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项目合同编号:4530625HT2024023930101(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方:永善县财政局乙方:虫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昆明分所VA1/22/2永善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项目合同甲方:永善县财政局法定代表人:陆梅(局长)地址:昭通市永善县永兴街道新华社区新华街41号乙方: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昆明分所法定代表人:王保江(负责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48号金泰大厦10楼1006室甲乙双方根据永善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NHY-YS-202483)公开招标采购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名称:永善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项目2.项目内容:按照2024年10月30日永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永善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并对清查结果实施专项审计。培训宣传:由县资产清查工作专班办公室统筹,乙方围绕资产清查的目的、范围、方法步骤、难点问题、数据分析应用、具第1页共6页体组织实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表册填报等方面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培训。资产盘点清查:乙方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管理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在建工程等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和坏账等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应处理建议,并完善相关表册填报工作。资产核实确认:乙方在2025年9月底前协助部门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溢、资金挂账核实申请表”的申报及审核工作,并指导部门根据资产核查批复结果进行账务处理,同时按核实后的资产明细项目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乙方分部门出具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及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总结完善:乙方在2025年12月以前指导部门完善资产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根据《永善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对符合纳入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统一调配处置的资产协助完成资产调配入仓等工作。乙方出具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总结及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报县财政局。第二条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1.永善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永善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项目投标文件3.永善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第三条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及交付内容和地点第2页共6页1.服务项目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成果文件满足采购人要求,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永善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永财[2022]40号)等文件执行。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工作完成为止(以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时间截点为准)。3.交付内容:分阶段向县资产清查工作专班办公室汇报资产清查工作情况;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并对清查结果实施专项审计;最终出具资产清查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等采购人所需资料。4.交付地点:永善县财政局。5.交付形式:纸质和电子版资料。6.交付份数:详见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通合第四条合同金额、结算及支付方式1.合同款总额为:小写:332.5万元(大写:叁佰叁拾贰万伍仟元整);折扣率(95%)。2.结算金额计算方式: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资产清查总额*《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专项审计费率*折扣率(95%)进行据实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款总额的10%)。3.乙方开展完毕所有工作并经过双方结算,向甲方出具资产清查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并开具发票后60日内一次性支付。4.乙方银行账户信息:第3页共6页账户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昆明分所账户号码:78080078801900000742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拓东支行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指派专人配合清查工作,协调被清查单位提供真实、完整的清查资料,清查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议记录、重大决策记录等。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3.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清查费用。(二)乙方权利、义务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查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清查准则(以下简称清查准则)的规定进行清查。清查人员必须具备资质证书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依规开展清查工作。2.乙方应配备与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且参与清查工作的项目组成员不少于20人,项目负责人按投标文件约定执行。3.乙方应每周向甲方汇报清查进展情况,参与清查项目的主要人员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中途退出清查,不得擅自变更,不得将甲方清查项目或内容委托给其他个人或机构。4.乙方参与清查工作的相关人员,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遵守甲方管理规定。第4页共6页5.乙方应会同甲方进行清查意见的交换,负责解释有异议的清查结果。6.在清查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应向甲方提交管理建议书。7.乙方应自接到清查工作任务之日起,按照甲方的时限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查工作。8.乙方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准则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9.乙方在服务期限内,若发生单位撤并、注销,资质变更,人员调整及人员资质变动等与投标文件中相关说明不一致时,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将视情况进行处理。第六条违约责任1.清查工作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将扣减结算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且须在甲方规定时限内继续完成余下的清查工作,并提交正式的清查报告2.清查报告质量未达到甲方要求的,扣减结算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整改。3.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抽查,发现乙方工作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的,按甲方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乙方拒绝整改或未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第5页共6页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派出清查人员等履行合同义务的,应按照甲方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乙方拒绝整改或未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变更、终止与解除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2.除本合同外,甲乙双方非因法定事由不得擅自变更合同。3.合同履约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将终止和解除合同。4.本合同未明确内容,以招投标文件为准,若还存在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乙方(法人):甲方(法人委托代理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532161980010793身份证型:531221934联系电话:1969025599联系电021596404582025年0月1日第6页共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清查服务 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