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服 服装租赁采购合同公告(高新区(新市区)苏州路春集美妆工作室2025)
一、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
二、供应商名称:高新区(新市区)苏州路春集美妆工作室
三、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51101000019261900
五、合同编号:11N01021178420252208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演出服 礼服 男女服装租赁
详见附件
件
20.0
225
45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东戈壁村
联系电话:13579940387
传真:/
地址:安宁渠镇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服装租赁合同.pdf
服装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高新区(新市区)苏州路春集美妆工作室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0104MA7HYUTH6R乙方(承租方):安宁渠镇东戈壁村村委会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5650104MEA2644433G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演出服装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租赁服装明细1.租赁数量:20套2.服装状态:甲方交付时服装应清洁、无破损,乙方确认无误后签字接收。第二条租赁期限1.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归还要求: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后24小时内将服装归还至甲方指定地点。超时未归还的,按日租金的/计收逾期费。第三条租金及费用1.租金总额:人民币4500元(大写:肆仟伍佰元整)。2.押金:人民币/元(大写:/),用于担保服装完好及按时归还。3.支付方式:乙方应于签约时支付租金及押金至甲方账户:30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收款后开具收据,租赁期满后凭收据退还押金。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甲方责任:1.按约定时间、地点交付服装,并提供必要穿着指导(如特殊穿戴方式)。2.若因甲方原因无法交付服装,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全额退款。乙方责任:1.使用限制:仅限本合同约定的表演活动使用,不得转租、转借或用于其他用途。不得擅自修改、染色、拆卸服装或配件。2.保管义务:租赁期间负责服装的防盗、防污、防损,避免接触尖锐物品或高温环境。若服装损坏或丢失,乙方需按市场重置价赔偿(附件列明单件服装价值)。3.清洁义务:归还时需保证服装清洁(无污渍、异味),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元清洁费。第五条保险条款(可选)1.乙方可选择为租赁服装购买保险(保费由乙方承担),保险范围涵盖意外损坏、丢失等,具体以保单约定为准。第六条验收与争议处理1.归还验收:甲方应在收到服装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双方签字确认。2.争议解决:-若对服装损坏或赔偿金额有争议,双方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未按时交付或服装与约定严重不符,退还乙方全部费用并支付租金/违约金。2.乙方违约:未按时支付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的/支付滞纳金。损坏/丢失服装未赔偿的,甲方有权扣押金并追偿差额。第八条不可抗力因自然灾害、疫情、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未使用期间的租金。第九条合同变更与终止1.合同变更需双方书面同意。2.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已付租金不予退还;甲方提前终止的,退还乙方剩余租金。第十条其他约定1.本合同附件《租赁服装清单》及照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演出服 服装租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