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生实事及基层建设-安全执法经费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马家堡街道办事处2025)
一、合同编号: 11010625210200019041-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2025年民生实事及基层建设-安全执法经费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0625210200019041-XM001
四、项目名称: 2025年民生实事及基层建设-安全执法经费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马家堡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嘉园三里17号楼
联系方式: 87579825
供应商(乙方): 戎威远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5年民生实事及基层建设-安全执法经费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131.934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1-2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2-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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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戎威远保安服务合同.docx
2025年民生实事及基层建设-安全执法经费项目服务合同甲方: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马家堡街道办事处乙方:戎威远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年月日2025年民生实事及基层建设-安全执法经费项目合同甲方: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马家堡街道办事处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街道嘉园三里17号楼法定代表人:高玉魁联系人:路云铎联系电话:87579825乙方:戎威远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东滨河路2号6号楼2层2118室法定代表人:吕衍峰联系人:李生军联系电话:159013525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揽甲方2025年民生实事及基层建设-安全执法经费项目项目工作,签订本服务合同。一、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保安人员,负责甲方辖区街面日常巡查、重点岗位盯守、劝离无证商贩、驻队值守及其他临时性工作等工作内容。二、聘用安保人员的数量、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1、服务人数:乙方首次向甲方派驻的保安人员30名(包括一名队长)。以后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增减保安人数,需增加或减少保安人员的,甲方要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2、服务期限自2025年02月0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顺延或终止合同。3、服务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以甲方确定为准。三、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式1、服务费用:¥131934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壹万玖仟叁佰肆拾元整)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内容确认合格后,于每月的10号之前通过转账或支票的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月金额(¥119940.00元/月,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玖仟玖佰肆拾元整)。付款信息为:户名:戎威远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账号:020005381920018019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出具北京市正规税务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且经付款审批手续完毕后以转账方式向乙方结算。如乙方不能按时出具票据或出具的票据不合格,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直至乙方提供合格的票据,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承包作业和相关义务。如遇国库财政结算等特殊情况,具体支付时间以丰台区财政局资金审批进度予以调整,因此造成的延迟付款,不属于甲方违约。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如乙方增减保安人数,则甲方按实际人员支付服务费。四、管理1、乙方保安人员上岗必须着装整齐(保安服,系武装带),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文明执勤、保守机密。2、乙方保安人员要遵守并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维护甲方的利益,保障甲方的财产安全。3、乙方必须严格管理,制定内部规章及考核处罚规定,并严格检查考核,按月将检查考核情况报甲方管理人员,所有保安人员须持证上岗。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如对保安人员进行轮换,必须征求甲方意见,不能自行调换,乙方将保安人员的花名册上报甲方,盖乙方公章或乙方领导签字后,交甲方审验和备查。2、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保安人员的工作执勤进行检查,有权对违规或不称职保安人员提出处罚、调换或辞退建议,乙方必须接受;如乙方保安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3、要求并监督乙方提供满意保安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如乙方拒不整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合同款项,对于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4、对乙方保安工作进行管理、检查及考核。5、配合乙方执行治安防范,协助解决执勤中发现的问题,本单位员工配合安保人员的工作,确保安人员的正常勤务和人身安全。6、按甲方安排岗位提供对讲机。(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当确定甲方要求的工作或活动属违法行为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2、乙方向甲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接受过正规专业训练且身高不低于1.65米,初中以上毕业的成年男性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乙方负责对安保员的岗前培训和上岗后的日常教育训练工作。4、本着向甲方负责的精神,对安保人员由于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全部承担。5、乙方及保安人员应服从甲方指挥,如需乙方配合工作,乙方应予以协助。勤务时间之外、区域之外,乙方保安人员与任何第三人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六、违约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或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违反方应承担合同当月服务费10%的违约金。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甲方根据情况解决人员安置就业分流或甲方机构撤销.不需要再派安保人员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2、甲方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不再需要安排安保人员,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乙方有任何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情形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维权产生的一切差旅费、律师费、保险费等;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遇不可抗力一方未及时通知或提供证明或未采取积极措施的不能免责。八、争议解决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九、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合同的方式加以确认,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安保员在执勤中,因保卫国家财产和抢救甲方生命财产时致伤、致残、死亡等情况,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配合协助乙方按国家规定共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为委托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马家堡街道办事处乙方:戎威远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87579825联系电话:010-67685995手机:/手机:15901352512邮编:100067邮编:1026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民生实事及基层建设-安全执法经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