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校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博湖县农业农村局(博湖县畜牧兽医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博湖县农业农村局
二、供应商名称:中检西北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博湖县农业农村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91101000019226202
五、合同编号:11N45792122120252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计量校准服务
详见附件

1.0
11550
1155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博湖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金玉荣
联系电话:17799502707
传真:/
地址:新疆博湖县人民路102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仪器设备鉴定校准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92122120252001).pdf

合同编号:11N45792122120252001采购单位(甲方):博湖县农业农村局服务单位(乙方):中检西北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水磨沟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中检西北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中检西北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中检西北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计量校准服务--品牌:1项11550.0011550.00合同总价(元)1155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万壹仟伍佰伍拾元整二、付款方式:网银。三、服务条款:(一)服务内容及要求:1、乙方根据甲方计量器具的计量校准要求,依照相应的计量校准规程或计量校准方案,提供所需计量器具的计量校准服务,并对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提供建设性意见;;2;、乙方提供的计量校准服务需符合相关技术法规要求;(二)双方权利及义务:甲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约定的计量校准工作,并获得证书和报告;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检仪器设备的信息保密;3;、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人员,配合乙方做好委托仪器设备的计量校准工作;1/24、甲方向乙方提供所委托设备计量校准所必须的设备、资料、文件,并对提供的一切信息、资料和实物的真实性负责;;5、需要调整校准计划时、应提前不少于3;个工作日通知乙方;6、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相关单据,包括但限于:报价单、业务委托单、现场任务单、结算单、发票等。乙方权利及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地为甲方提供计量校准服务,并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可溯源至国家基准,对校准结果负责;;2;、按甲乙双方约定需校准设备的清单按期进行校准工作,并按期交付;3、建立甲方送检设备的台账及档案,按照清单周期情况及时完成校验工作。(三)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如约定协商不一致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另行规定,与本合同具相同法律效力。(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中检西北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四平路支行账号:,账号:10769104813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计量校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