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嘉兴博物馆(嘉兴马家浜文化博物馆)2025)


嘉兴市本级 | 物业管理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47089074920251
二、合同名称:嘉兴博物馆(嘉兴马家浜文化博物馆)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嘉政采招(2024)第92号
四、项目名称:嘉兴博物馆(嘉兴马家浜文化博物馆)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嘉兴博物馆
地 址:海盐塘路485号
联系方式:15868333643
供应商(乙方):宁波中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锦寓路724号401室
联系方式:1805742899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嘉兴博物馆(嘉兴马家浜文化博物馆)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810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3810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2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物业管理费.pdf

物业管理费.pdf

嘉兴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嘉政采招(2024)第92号合同编号:嘉政采招(2024)第92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号:嘉兴市财政局临[2024]10643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嘉兴博物馆(嘉兴马家浜文化博物馆)供应商(以下称乙方):宁波中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机构: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嘉政采招(2024)第92号嘉兴博物馆(嘉兴马家浜文化博物馆)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结果,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第一条合同组成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2)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本次采购的是嘉兴博物馆(嘉兴马家浜文化博物馆)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且序号服务内容配置人数服务要求1项目经理1人30-5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精神面貌良好、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取得相关职业证书,有5年以上同类项目物业管理经验,退伍军人及党员优先2项目主管1人45周岁及以下,高中以上文化水平,亲和力强、身体健康、取得相关职业证书,有2年及以上同类项目工作经验3客服人员3人40周岁及以下,女性、形象良好,亲和力强,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有2年及以上同类项目工作经验4白班保安(含门岗、安检、巡逻、展厅)21人(1)55周岁及以下(其中嘉兴博物馆50周岁以下不少于8人,马家浜文化博物馆50周岁以下不少于3人);(2)女性保安占比不超40%(3)精神面貌良好、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4)有保安从业经验,保安员有保安从业人员上岗证(投标时提供证书或承诺,否则投标无效);(5)退伍军人及党员优先5夜班保安(门岗、巡逻)6人(1)55周岁及以下(其中嘉兴博物馆50周岁以下不少于8人,马家浜文化博物馆50周岁以下不少于3人);(2)女性保安占比不超40%(3)精神面貌良好、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4)有保安从业经验,保安员有保安从业人员上岗证(投标时提供证书或承诺,否则投标无效);(5)退伍军人及党员优先6消监控保安6人(1)其中消监控保安需持有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不少于4人。(2)55周岁及以下(3)2年以上类似工作经验7保洁服务10人60周岁及以下,精神面貌良好、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有保洁从业经验8水电维修1人58周岁以下。男性,工作责任心强,持证上岗,且有2年以上类似工作经验9高配值班4人58周岁及以下,工作责任心强,取得高压电工作业证,有高压配电房值班管理经验。其中马家浜高配值班岗位需有水电维修工作经验10食堂服务1人60周岁及以下,精神面貌良好、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有食堂服务及烹饪经验,需有健康证11讲解服务3人40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亲和力强、身体健康、取得相关职业证书,有2年及以上同类项目工作经验11讲解服务小计57人723991729991合计381.05万元112420#第三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叁佰捌拾壹万零伍佰元整,小写:381.05万元。2、服务期限:壹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3、本合同总价款包括综合管理、客服接待、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工程管理、食堂服务、绿化养护,具体参照招标文件:2025年度博物馆延时开放保安加班费。4、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3)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3)其他方式: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20%预付款;剩余合同款扣除5%后,采购人每三个月支付一次(中标供应商通过考核,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考核标准见附件1)。5%作为本项目年度考核费用,若中标供应商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考核要求,合同期满一次性支付,若中标供应商服务标准未能达到采购人考核要求,酌情扣款。5、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招标文件和甲方要求时,甲方按/进行支付,乙方凭有效发票、验收单等提交甲方进行支付流程。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_(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_元(不得高于本合同金额的2.5%)。履约保证金在/_(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各项服务、考核和培训。2、甲方其他服务需求。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第七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须严格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的预留份额比例、对象企业等内容进行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合规、不合理的分包行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乙方不得拒绝整改。第八条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提供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逾期提供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第一条、项目服务要求1、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及招标文件范围和要求执行,做好各项工作。2、考核办法按照甲方制定要求执行。3、乙方未按招标文件与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综合服务外包职责,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安全事故等事件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4、驻场服务员工如因操作不当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其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5、乙方应将项目实施人员的分工情况、作息时间、排班计划等告知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6、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交通事故、包括乙方使用的保洁车辆、设备发生的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7、为平稳过渡,乙方优先接纳自愿留在本项目现有的服务人员,人员不足部分,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的一周内补充人员到位。如人员无法按时到位,项目未做到平稳运行的,甲方有权向财政等相关部门申请取消单位中标资格。8、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注意文明礼貌,对业主态度和蔼,使用规范语言,并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私人关系或委托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人和事。9、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或违法行为,经查属乙方人员所为时,其后果由乙方单位承担。如在工作中因操作不当,或发现不合格隐患未予及时日处理而造成责任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10、乙方必须按照嘉兴市劳动部门的规定规范用工,确保不存在劳动纠纷,如出现劳动纠纷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负责教育所属工作人员严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做好规范操作、文明操作、安全操作,杜绝安全事故、责任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负。11、乙方按规定做好服务人员的背景、政治面貌等政审工作。第二条、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三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四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五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故逾期办理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逾期完成合同或招标文件要求的,乙方应按逾期天数以每日合同总额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完成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完成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另行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若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0403、人员到岗率(甲方提出需要核减的人数不计入到岗率计算基数)以甲方认可的乙方月考勤为依据。未全勤到岗的,根据缺勤人数按该单项服务板块(如综合、设施设备运维管理、餐饮、保洁、安保、会务、绿化)人员平均综合费用扣减,到岗率W90%,扣减缺勤人数的服务费;到岗率服务板块人员平均综合费用的2倍扣罚缺勤人数的服务费,直至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中74、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乙方若需提前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做好后续平稳对接等相关工作后乙方才可退场。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且未做好后续平稳对接等相关工作而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存在擅自退场等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若未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则扣除合同总额的5%金额);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的履约情况上报至相关部门,并纳入诚信系统黑名单。第六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七条、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备案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二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二份留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查。(若执行政采贷,另加二份)甲方:嘉兴博物馆(嘉兴马家浜文化博物馆)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塘路485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乙方:宁波中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锦寓路724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订日期:2025年2月14日签订地点:嘉兴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嘉政采招(2024)第92号合同编号:嘉政采招(2024)第92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号:嘉兴市财政局临[2024]10643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嘉兴博物馆(嘉兴马家浜文化博物馆)供应商(以下称乙方):宁波中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机构: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嘉政采招(2024)第92号嘉兴博物馆(嘉兴马家浜文化博物馆)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结果,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第一条合同组成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2)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本次采购的是嘉兴博物馆(嘉兴马家浜文化博物馆)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且序号服务内容配置人数服务要求1项目经理1人30-5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精神面貌良好、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取得相关职业证书,有5年以上同类项目物业管理经验,退伍军人及党员优先2项目主管1人45周岁及以下,高中以上文化水平,亲和力强、身体健康、取得相关职业证书,有2年及以上同类项目工作经验3客服人员3人40周岁及以下,女性、形象良好,亲和力强,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有2年及以上同类项目工作经验4白班保安(含门岗、安检、巡逻、展厅)21人(1)55周岁及以下(其中嘉兴博物馆50周岁以下不少于8人,马家浜文化博物馆50周岁以下不少于3人);(2)女性保安占比不超40%(3)精神面貌良好、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4)有保安从业经验,保安员有保安从业人员上岗证(投标时提供证书或承诺,否则投标无效);(5)退伍军人及党员优先5夜班保安(门岗、巡逻)6人(1)55周岁及以下(其中嘉兴博物馆50周岁以下不少于8人,马家浜文化博物馆50周岁以下不少于3人);(2)女性保安占比不超40%(3)精神面貌良好、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4)有保安从业经验,保安员有保安从业人员上岗证(投标时提供证书或承诺,否则投标无效);(5)退伍军人及党员优先6消监控保安6人(1)其中消监控保安需持有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不少于4人。(2)55周岁及以下(3)2年以上类似工作经验7保洁服务10人60周岁及以下,精神面貌良好、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有保洁从业经验8水电维修1人58周岁以下。男性,工作责任心强,持证上岗,且有2年以上类似工作经验9高配值班4人58周岁及以下,工作责任心强,取得高压电工作业证,有高压配电房值班管理经验。其中马家浜高配值班岗位需有水电维修工作经验10食堂服务1人60周岁及以下,精神面貌良好、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有食堂服务及烹饪经验,需有健康证11讲解服务3人40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亲和力强、身体健康、取得相关职业证书,有2年及以上同类项目工作经验11讲解服务小计57人723991729991合计381.05万元112420#第三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叁佰捌拾壹万零伍佰元整,小写:381.05万元。2、服务期限:壹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3、本合同总价款包括综合管理、客服接待、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工程管理、食堂服务、绿化养护,具体参照招标文件:2025年度博物馆延时开放保安加班费。4、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3)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3)其他方式: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20%预付款;剩余合同款扣除5%后,采购人每三个月支付一次(中标供应商通过考核,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考核标准见附件1)。5%作为本项目年度考核费用,若中标供应商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考核要求,合同期满一次性支付,若中标供应商服务标准未能达到采购人考核要求,酌情扣款。5、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招标文件和甲方要求时,甲方按/进行支付,乙方凭有效发票、验收单等提交甲方进行支付流程。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_(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_元(不得高于本合同金额的2.5%)。履约保证金在/_(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各项服务、考核和培训。2、甲方其他服务需求。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第七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须严格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的预留份额比例、对象企业等内容进行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合规、不合理的分包行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乙方不得拒绝整改。第八条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提供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逾期提供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第一条、项目服务要求1、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及招标文件范围和要求执行,做好各项工作。2、考核办法按照甲方制定要求执行。3、乙方未按招标文件与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综合服务外包职责,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安全事故等事件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4、驻场服务员工如因操作不当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其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5、乙方应将项目实施人员的分工情况、作息时间、排班计划等告知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6、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交通事故、包括乙方使用的保洁车辆、设备发生的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7、为平稳过渡,乙方优先接纳自愿留在本项目现有的服务人员,人员不足部分,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的一周内补充人员到位。如人员无法按时到位,项目未做到平稳运行的,甲方有权向财政等相关部门申请取消单位中标资格。8、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注意文明礼貌,对业主态度和蔼,使用规范语言,并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私人关系或委托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人和事。9、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或违法行为,经查属乙方人员所为时,其后果由乙方单位承担。如在工作中因操作不当,或发现不合格隐患未予及时日处理而造成责任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10、乙方必须按照嘉兴市劳动部门的规定规范用工,确保不存在劳动纠纷,如出现劳动纠纷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负责教育所属工作人员严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做好规范操作、文明操作、安全操作,杜绝安全事故、责任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负。11、乙方按规定做好服务人员的背景、政治面貌等政审工作。第二条、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三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四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五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故逾期办理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逾期完成合同或招标文件要求的,乙方应按逾期天数以每日合同总额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完成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完成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另行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若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0403、人员到岗率(甲方提出需要核减的人数不计入到岗率计算基数)以甲方认可的乙方月考勤为依据。未全勤到岗的,根据缺勤人数按该单项服务板块(如综合、设施设备运维管理、餐饮、保洁、安保、会务、绿化)人员平均综合费用扣减,到岗率W90%,扣减缺勤人数的服务费;到岗率服务板块人员平均综合费用的2倍扣罚缺勤人数的服务费,直至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中74、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乙方若需提前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做好后续平稳对接等相关工作后乙方才可退场。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且未做好后续平稳对接等相关工作而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存在擅自退场等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若未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则扣除合同总额的5%金额);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的履约情况上报至相关部门,并纳入诚信系统黑名单。第六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七条、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备案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二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二份留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查。(若执行政采贷,另加二份)甲方:嘉兴博物馆(嘉兴马家浜文化博物馆)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塘路485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乙方:宁波中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锦寓路724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订日期:2025年2月14日签订地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