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警装备 多功能腰带 加强型伸缩棍 约束带 多功能手电 防割手套采购合同公告(玉树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2025)
一、合同编号:11N0150679292024116601
二、合同名称:玉树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及一市五县大队单警装备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青海鹏杰竞磋(货物)2024-050
四、项目名称:玉树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及一市五县大队单警装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玉树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地 址:玉树市徳宁曲卡南巷246号
联系方式:18309760066
供应商(乙方):江苏战旋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长泰国际社区1栋88-517号
联系方式:1557430030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玉树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及一市五县大队单警装备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502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附件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502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签订合同后14日历日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2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玉树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及一市五县大队单警装备采购项目 合同.pdf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鹏杰竞磋(货物)2024-050采购项目名称:玉树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及一市五县大队单警装备采购项且采购合同编号/包号:QHPJJC(HW)-2024-050合同金额(人民币):502000.00采购人(甲方):玉树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成交人(乙方):江苏战旋警用装备有限公司采购日期:204年12月24日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玉树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江苏战旋警用装备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12月24日(玉树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及一市五县大队单警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青海鹏杰竞磋(货物)2024-050)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3.成交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成交通知书。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包号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多功能腰带ZSYF-LLJ-ZD391550.00215050.002横喷型催泪瓦斯C1-HD391150.0058650.003加强型伸缩棍G3-HD391270.00105570.004约束带SLSK2439135.0013685.005多功能手电GA-005391235.0091885.006防割手套FG-GA01型39143.8917160.99合计优惠0.99元大写:伍拾万贰仟元整小写:502000.001、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万贰仟元整,(小写)502000.00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服务期限和地点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4日历日。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质保期:质保3年。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将提供产品的合格证、用户手册、随机资料、工具(如有)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6.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7.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供应商对因履行本合同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四、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壹佰元整,(小写)25100.0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乙方在14天内交付所有产品,经甲方核对无误后且整个项目实施完成后由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并开具等额税务发票,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总价款100%,即人民币(大写)伍拾万贰仟元整(小写)502000.00元,待免费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质保期的有效期为三年,自本合同标的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回乙方。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产品,技术质量等不合格的,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甲方无故延期接受和乙方逾期交付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服务成果产品价款的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3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4.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6.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30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八、知识产权:乙方承诺所供产品在中国境内不受任何第三方对甲方的知识产权追索。九、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甲、乙方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三份。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账号:510904368510201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时间:2025年01月22日TO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鹏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隆女士时间:20年02月1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单警装备 多功能腰带 加强型伸缩棍 约束带 多功能手电 防割手套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