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食堂物资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民政局2025)
【初始合同】深圳市民政局局机关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SZCG2025000048-A
二、合同名称:局机关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ZCG2025000048
四、项目名称:深圳市民政局局机关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民政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中民时代广场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富民工业区57栋1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深圳市民政局局机关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堂所需食材,具体以《食堂物资采购货物清单》要求为准。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080000
合同金额:208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年02月01日至2026年01月31日,深圳市民政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1-2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2-14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局机关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合同.docx
局机关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合同.pdf
局机关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合同甲方:深圳市民政局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中民时代广场A座3楼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乙方:深圳市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富民工业区57栋101联系人:沈军联系电话: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SZCG2025000048号项目结果,深圳市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单位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以下简称甲方)和深圳市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深圳市民政局局机关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食堂副食项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1、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堂所需的蔬菜水果及其制品;鲜蛋肉类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粮食及其制品;禽类及其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调料及其制品等。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食堂物资采购货物清单》要求为准。2、数量:以甲方每天下午5点前(牛奶需在每天中午11点前)确定的第二天所需食物的品类及数量为准。3、结算要求:结算价格:双方约定合同期内的折扣下浮率为0.89(即八九折),折扣率=食堂物资结算价÷食堂物资参考价(基准价)。1)对于第三方数据采配平台(http://www.chinaap.com)(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所有普通类别产品,按该平台当月报价表(含费价)1-20日平均值作为基准价,结算价格=基准价*折扣率。2)对于第三方数据采配平台(http://www.chinaap.com)(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无相关物资食材价格的产品,原则上根据甲方所在地附近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同期同类的物资食材的市场价格作为基准价,乙方对此没有异议,除非乙方能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所配送物资食材价格与甲方所在地附近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同期同类的物资食材的市场价格有差距较大的除外。结算价格=基准价*折扣率。但第三方数据采配平台(http://www.chinaap.com)(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无相关物资食材价格的食材当月采购及供货金额,不得超出当月甲方采购食材总额的20%,超出部分直接按(http://www.chinaap.com)(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同类别产品价格结算,结算价格=基准价*折扣率。3)所有物资的结算价格中已包括乙方供应产品的货款和将产品运输到甲方的运费、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可能发生的成本/费用以及乙方的合理利润,且为甲方支付的唯一价款,除此外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价款、费用。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乙方应在申请付款前向甲方开具和提供等额的国家正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4)送货款项每月结算一次。次月结算上月费用。本合同项下,货款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支付上限金额即人民币2,080,000.00元,超出部分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应在货款金额即将达到本项目支付上限金额前,及时书面提醒甲方。5)如遇台风、暴雨、供求关系、宏观调控等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上涨(超过5%)或下降(超过5%)持续超过7天,需临时调整结算基准价的,需经甲方和乙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调整。6)乙方需提供(http://www.chinaap.com)(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网上采购系统相关账号供甲方查阅相关数据使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甲方对此无须支付任何费用。二、交货时间、地点、方式1、乙方须于每天上午6:00前按甲方的要求把物资运至甲方所在地,并自行承担运费、包装费、装卸费等。2、运送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中民时代广场A座3楼(根据办公大楼搬迁进度,搬迁后办公地点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9号绿景大厦B座6楼层)。3、所有配送货物均应采用适合运输的包装,易碎、易烂、易变质等货物需有特定的器皿加以防护以确保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特殊食品需按照食品标志标识要求进行冷链运输。4、交付的货物的种类、数量等以甲方签收确认的送货单为准,双方对货物的种类、质量、数量、价格现场确认,甲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质量的货物,并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及承担违约责任。但对于需经使用方可发现内在产品缺陷的,以甲方实际使用发现并提出异议为准。三、合同期限1、本合同期限为:自2025年02月01日起至2026年01月31日止。2、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依据实际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履约考核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若甲方决定续签合同的,续签的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期限合计不得超过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协议期内所有合同实质性条款不得改变。是否续签的决定权在甲方,若甲方决定不续签合同的,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决定,并应配合作好交接工作。四、项目服务要求(一)产品质量要求1、基本要求:蔬菜类、鲜肉类、水产类、水果、粮油、副食、干货及调配料等主副食品的质量要求:所供食品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证卫生安全,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蔬菜水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或属于无公害蔬菜水果;冷冻类及干货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鲜肉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厂,为当日新鲜商品,并经政府相关检验合格;海鲜、河鲜产品必须鲜活;粮油、副食、调料等由大型正规厂供货,相关证件齐全。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2、蔬菜、水果类:必须保证形体饱满、色泽鲜嫩、无腐烂、无变质、无泥水、无农药超标等情况;3、鲜肉类:来源于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肉联厂,保证新鲜,无异味、无私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现象,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附有检疫合格证明、检疫合格标志;4、冻品、干货类:原料新鲜、品质良好、冰衣未融化、外观完整、色泽新鲜,无异味;5、面点:色泽均匀,无杂质,无酸味、霉味、其它异味,煮熟后口感不粘、不牙碜;6、调料:外包装上注有生产厂名、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重量等标识;7、冷冻类及干货: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8、牛奶:送达时距离产品保质期到期的时间不少于保质期时间的2/3,每批次提供出厂检测检验报告;9、海鲜、河鲜产品应是鲜活。粮油、副食、调料等由大型正规厂供货,相关证件齐全;10、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不得涂改生产日期或保质期,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甲方(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11、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或其它后果,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2、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若采用定型包装,标识要求应符合GB7718-2011的规定。(二)送货及人员要求1、乙方配送员应为乙方的正式在职员工,持有健康证,乙方应根据甲方食堂的采购情况对专职配送员人数进行增减调配,确保完成每日食材配送工作。乙方送货时必须佩带甲方配发的出入证件并穿着专用供应商送货制服。乙方不得雇用无健康合格证和有精神病史的人员从事送货工作。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使用统一配送器具进行送货;2、运输工具:乙方应使用专用冷藏车、运输车辆进行配送,运输车辆及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运输中防虫害、有害物质等的污染,不得靠近或接触有腐蚀性物质,不得与气味浓郁的物品混运;3、服务标准:按时送货,按标准送货,按合同执行;4、数量保证: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验货数量为准;5、送货时间:根据甲方实际需要确定具体的送货时间,按时前把所配送的食品按质按量送达指定地点,由甲方指定的食堂工作人员验收核对后入库;6、人员要求:乙方应专门派一名员工跟单办理甲方业务,按甲方食堂每天制订的采购单进行配送。乙方跟单员工应相对固定,如需更换的,需事先通知甲方并获得认可。(三)其他要求1、临时加货处理:对于甲方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乙方需在接到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2小时内将货物送到甲方的指定地点,乙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如延误送达或因各种理由拒绝临时加货的,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约定处理。2、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乙方独立承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3、乙方应至少每月向甲方提供一次各类货物清晰准确的原产地以及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肉类检验检疫、三鸟检验检疫、水产品、粮油类、蔬菜农残检验等检测报告。甲方如发现乙方配送的货物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油类须采购具有QS认证标识的定型包装食用油),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索票。4、乙方应该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各类物品追踪溯源体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建立专门台账,按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要求,按格式如实记录配送给甲方的各类物品,留存相关检验合格证明、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料,并可追踪溯源,甲方有权定期检查。5、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食品产品质量规范的要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因食用乙方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签订本合同的三日内,乙方应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及公众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并将保险单(提供原件的扫描件,以及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提交给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五、验收要求1、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对所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量等进行验收。货物经甲方相关指定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若货物验收时有关质量要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退货并同时有权要求索赔。乙方送货时需向甲方指定收货部门提供进货的各类小票、单据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报告,做好台帐工作。2、乙方供应的食品原料必须到合法的食品经营单位(持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购买,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或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原料。3、乙方不得提供无合法来源的食品。4、乙方不得提供有毒有害物质加工的食品,不得供应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加工制作的食品,不得供应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制作的食品。5、乙方不得提供腐烂、变质或感官形状异常食品及其原料以及含有毒物质的动植物产品。6、乙方不得提供无合法证照的生产经营者的产品以及无生产名称、生产厂家、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包装不完整或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7、乙方不得提供未取得法定资质的农贸市场的农产品。六、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第一次未按送货时间、地点、甲方要求的品类数量等要求送达食物的,由甲方向乙方提出口头警告,乙方应向甲方作出书面保证;乙方第二次未按送货时间、地点、甲方要求的品类数量等要求送达食物的,或乙方一次迟到30分钟以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天货款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货款中迳行扣减该违约金;乙方第三次未按送货时间、地点、甲方要求的品类数量等要求送达食物的,或者乙方第二次迟到30分钟以上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费用,且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在交付货物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第一次出现上述情形的,乙方应向甲方作出书面保证,甲方向乙方提出口头警告,拒收全部货物,要求乙方重新配送质量合格的货物,并要求乙方按照当天货物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货款中迳行扣减该违约金;乙方第二次出现在交付货物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情形的,甲方有权拒收全部货物,并立即解除本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费用,且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乙方应按当天货款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并且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货款中迳行扣减该违约金。甲方有权更换不满意的食品,乙方应于2小时内补充配送符合要求的产品。因乙方所送食品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或其他人身损害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4、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向对方有关人员索取或提供贿赂/商业贿赂,双方应共同维护公平诚信交易。5、若由于乙方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乙方除了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赔偿第三方损失。七、甲方的违约责任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付款需向国库支付中心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若因财政支付流程或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而造成的延误,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八、结算及付款1、甲乙双方每月对上个月的配送明细(品种、规格、数量、价格等)进行核算对账,货款每月结算一次:经双方对账确认后,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符合中国国家财税规定及深圳市财税规定的与甲方将要付款的金额相等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迟延提供前述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安排付款。2、乙方提供的货款发票,发票章必须与乙方公司名称相符,合同方、收款方、发票方三者必须一致,甲方确认后予以支付。若乙方提供假发票的,除需补开真发票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且甲方有权向税务及公安机关举报。3、合同款的付款方式:银行转帐。乙方收款账号如下: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坑梓支行户名:深圳市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账号:773177761208乙方变更收款信息的,至少于应付款日前1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按照上述信息付款即视为履行了付款义务,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九、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共同邀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拒不配合,则甲方有权自行委托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鉴定费最终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以及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2、双方协商一致后盖章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前者为准。3、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十一、服务监督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不予支付任何款项:1、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在卫生局监督部门有食品卫生事故记录的,或者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在卫生局监督部门有食品卫生事故记录的;2、乙方擅自变更或者中止服务的;3、乙方不按采购需求、投标文件或本合同约定全面履约,乙方的履约情况经甲方评价为不合格的;4、乙方未按规定提供检测报告或出具相关承诺书等资料达到一次的;5、乙方配送的物资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达到三次的;6、虚高报价三次的;7、乙方提供的物资或服务以次充好,存在质量问题的;8、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的;9、经甲方2次以上(含2次)的警告或书面通知,乙方仍不纠正的;10、乙方拖欠工人工资,影响物资配送或合同履行,或者经劳动或其他政府部门催告或通报仍不清偿的;11、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12、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若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本项目支付上限金额的20%支付甲方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若招投标文件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对乙方要求较严格者为准。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后附中标通知书。本合同及合同附件均需加盖骑缝章。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甲(采购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局机关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合同甲方:深圳市民政局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中民时代广场A座3楼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乙方:深圳市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富民工业区57栋101联系人:沈军联系电话: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SZCG2025000048号项目结果,深圳市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单位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以下简称甲方)和深圳市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深圳市民政局局机关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食堂副食项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1、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堂所需的蔬菜水果及其制品;鲜蛋肉类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粮食及其制品;禽类及其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调料及其制品等。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食堂物资采购货物清单》要求为准。2、数量:以甲方每天下午5点前(牛奶需在每天中午11点前)确定的第二天所需食物的品类及数量为准。3、结算要求:结算价格:双方约定合同期内的折扣下浮率为0.89(即八九折),折扣率=食堂物资结算价÷食堂物资参考价(基准价)。1)对于第三方数据采配平台(http://www.chinaap.com)(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所有普通类别产品,按该平台当月报价表(含费价)1-20日平均值作为基准价,结算价格=基准价*折扣率。第1页共9页2)对于第三方数据采配平台(http://www.chinaap.com)(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无相关物资食材价格的产品,原则上根据甲方所在地附近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同期同类的物资食材的市场价格作为基准价,乙方对此没有异议,除非乙方能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所配送物资食材价格与甲方所在地附近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同期同类的物资食材的市场价格有差距较大的除外。结算价格=基准价*折扣率。但第三方数据采配平台(http://www.chinaap.com)(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无相关物资食材价格的食材当月采购及供货金额,不得超出当月甲方采购食材总额的20%,超出部分直接按(http://www.chinaap.com)(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同类别产品价格结算,结算价格=基准价*折扣率。3)所有物资的结算价格中已包括乙方供应产品的货款和将产品运输到甲方的运费、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可能发生的成本/费用以及乙方的合理利润,且为甲方支付的唯一价款,除此外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价款、费用。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乙方应在申请付款前向甲方开具和提供等额的国家正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4)送货款项每月结算一次。次月结算上月费用。本合同项下,货款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支付上限金额即人民币2,080,000.00元,超出部分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应在货款金额即将达到本项目支付上限金额前,及时书面提醒甲方。5)如遇台风、暴雨、供求关系、宏观调控等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上涨(超过5%)或下降(超过5%)持续超过7天,需临时调整结算基准价的,需经甲方和乙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调整。6)乙方需提供(http://www.chinaap.com)(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网上采购系统相关账号供甲方查阅相关数据使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甲方对此无须支付任何费用。二、交货时间、地点、方式1、乙方须于每天上午6:00前按甲方的要求把物资运至甲方所在地,并自行承担运费、包装费、装卸费等。2、运送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中民时代广场A座3楼(根据办公大楼搬迁进度,搬迁后办公地点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9号绿景大厦B座6楼层)。第2页共9页3、所有配送货物均应采用适合运输的包装,易碎、易烂、易变质等货物需有特定的器皿加以防护以确保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特殊食品需按照食品标志标识要求进p行冷链运输。4、交付的货物的种类、数量等以甲方签收确认的送货单为准,双方对货物的种类、质量、数量、价格现场确认,甲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质量的货物,并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及承担违约责任。但对于需经使用方可发现内在产品缺陷的,以甲方实际使用发现并提出异议为准。三、合同期限1、本合同期限为:自2025年02月01日起至2026年01月31日止。2、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依据实际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履约考核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若甲方决定续签合同的,续签的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期限合计不得超过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协议期内所有合同实质性条款不得改变。是否续签的决定权在甲方,若甲方决定不续签合同的,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决定,并应配合作好交接工作。四、项目服务要求(一)产品质量要求1、基本要求:蔬菜类、鲜肉类、水产类、水果、粮油、副食、干货及调配料等主副食品的质量要求:所供食品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证卫生安全,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蔬菜水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或属于无公害蔬菜水果;冷冻类及干货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鲜肉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厂,为当日新鲜商品,并经政府相关检验合格;海鲜、河鲜产品必须鲜活;粮油、副食、调料等由大型正规厂供货,相关证件齐全。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2、蔬菜、水果类:必须保证形体饱满、色泽鲜嫩、无腐烂、无变质、无泥水、无农药超标等情况;3、鲜肉类:来源于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肉联厂,保证新鲜,无异味、无私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现象,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附有检疫合格证明、检疫合格标志;第3页共9页4、冻品、干货类:原料新鲜、品质良好、冰衣未融化、外观完整、色泽新鲜,无异味;5、面点:色泽均匀,无杂质,无酸味、霉味、其它异味,煮熟后口感不粘、不牙骖;6、调料:外包装上注有生产厂名、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重量等标识;7、冷冻类及干货: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8、牛奶:送达时距离产品保质期到期的时间不少于保质期时间的2/3,每批次提供出厂检测检验报告;9、海鲜、河鲜产品应是鲜活。粮油、副食、调料等由大型正规厂供货,相关证件齐全;10、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不得涂改生产日期或保质期,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甲方(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11、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或其它后果,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2、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若采用定型包装,标识要求应符合GB7718-2011的规定。(二)送货及人员要求1、乙方配送员应为乙方的正式在职员工,持有健康证,乙方应根据甲方食堂的采购情况对专职配送员人数进行增减调配,确保完成每日食材配送工作。乙方送货时必须佩带甲方配发的出入证件并穿着专用供应商送货制服。乙方不得雇用无健康合格证和有精神病史的人员从事送货工作。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使用统一配送器具进行送货;2、运输工具:乙方应使用专用冷藏车、运输车辆进行配送,运输车辆及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运输中防虫害、有害物质等的污染,不得靠近或接触有腐蚀性物质,不得与气味浓郁的物品混运;3、服务标准:按时送货,按标准送货,按合同执行;4、数量保证: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验货数量为准;5、送货时间:根据甲方实际需要确定具体的送货时间,按时前把所配送的食品按质按量送达指定地点,由甲方指定的食堂工作人员验收核对后入库;第4页共9页6、人员要求:乙方应专门派一名员工跟单办理甲方业务,按甲方食堂每天制订的采购单进行配送。乙方跟单员工应相对固定,如需更换的,需事先通知甲方并获得认是可。(三)其他要求1、临时加货处理:对于甲方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乙方需在接到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2小时内将货物送到甲方的指定地点,乙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如延误送达或因各种理由拒绝临时加货的,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约定处理。2、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乙方独立承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3、乙方应至少每月向甲方提供一次各类货物清晰准确的原产地以及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肉类检验检疫、三鸟检验检疫、水产品、粮油类、蔬菜农残检验等检测报告。甲方如发现乙方配送的货物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油类须采购具有QS认证标识的定型包装食用油),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索票。4、乙方应该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各类物品追踪溯源体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建立专门台账,按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要求,按格式如实记录配送给甲方的各类物品,留存相关检验合格证明、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料,并可追踪溯源,甲方有权定期检查。5、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食品产品质量规范的要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因食用乙方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签订本合同的三日内,乙方应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及公众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并将保险单(提供原件的扫描件,以及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提交给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Y方自行承担。猫五、验收要求蜀1、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对所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量等进行验收。货y物经甲方相关指定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外JON若货物验收时有关质量要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第5页共9页求更换、退货并同时有权要求索赔。乙方送货时需向甲方指定收货部门提供进货的各类小票、单据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报告,做好台帐工作。2、乙方供应的食品原料必须到合法的食品经营单位(持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购买,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或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原料。3、乙方不得提供无合法来源的食品。4、乙方不得提供有毒有害物质加工的食品,不得供应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加工制作的食品,不得供应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制作的食品。5、乙方不得提供腐烂、变质或感官形状异常食品及其原料以及含有毒物质的动植物产品。6、乙方不得提供无合法证照的生产经营者的产品以及无生产名称、生产厂家、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包装不完整或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7、乙方不得提供未取得法定资质的农贸市场的农产品。六、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第一次未按送货时间、地点、甲方要求的品类数量等要求送达食物的,由甲方向乙方提出口头警告,乙方应向甲方作出书面保证;乙方第二次未按送货时间、地点、甲方要求的品类数量等要求送达食物的,或乙方一次迟到30分钟以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天货款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货款中迳行扣减该违约金;乙方第三次未按送货时间、地点、甲方要求的品类数量等要求送达食物的,或者乙方第二次迟到30分钟以上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费用,且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在交付货物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第一次出现上述情形的,乙方应向甲方作出书面保证,甲方向乙方提出口头警告,拒收全部货物,要求乙方重新配送质量合格的货物,并要求乙方按照当天货物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货款中迳行扣减该违约金;乙方第二次出现在交付货物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情形的,甲方有权拒收全部货物,并立即解除本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费用,且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乙方应按当天货款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并且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货款中迳行扣减该违约金。甲方有权更换不满意的食品,乙方应于2小时第6页共9页内补充配送符合要求的产品。因乙方所送食品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或其他人身损害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4、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向对方有关人员索取或提供贿赂/商业贿赂,双方应共同维护公平诚信交易。5、若由于乙方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乙方除了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赔偿第三方损失。七、甲方的违约责任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付款需向国库支付中心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若因财政支付流程或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而造成的延误,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八、结算及付款1、甲乙双方每月对上个月的配送明细(品种、规格、数量、价格等)进行核算对账,货款每月结算一次:经双方对账确认后,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符合中国国家财税规定及深圳市财税规定的与甲方将要付款的金额相等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迟延提供前述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安排付款。2、乙方提供的货款发票,发票章必须与乙方公司名称相符,合同方、收款方、发票方三者必须一致,甲方确认后予以支付。若乙方提供假发票的,除需补开真发票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且甲方有权向税务及公安机关举报。3、合同款的付款方式:银行转帐。乙方收款账号如下:开户行:户名:深圳市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账号:乙方变更收款信息的,至少于应付款日前1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按照上述信息付款即视为履行了付款义务,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九、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共同邀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0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拒不配合,则甲方有权自行委托质:0量检测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鉴定费最终由乙方承担。第7页共9页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以及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2、双方协商一致后盖章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前者为准。3、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十一、服务监督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不予支付任何款项:1、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在卫生局监督部门有食品卫生事故记录的,或者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在卫生局监督部门有食品卫生事故记录的;2、乙方擅自变更或者中止服务的;3、乙方不按采购需求、投标文件或本合同约定全面履约,乙方的履约情况经甲方评价为不合格的;4、乙方未按规定提供检测报告或出具相关承诺书等资料达到一次的;5、乙方配送的物资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达到三次的;6、虚高报价三次的;7、乙方提供的物资或服务以次充好,存在质量问题的;8、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的;9、经甲方2次以上(含2次)的警告或书面通知,乙方仍不纠正的;10、乙方拖欠工人工资,影响物资配送或合同履行,或者经劳动或其他政府部门催告或通报仍不清偿的;11、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12、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第8页共9页若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本项目支付上限金额的20%支付甲方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若招投标文件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对乙方要求较严格者为准。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后附中标通知书。本合同及合同附件均需加盖骑缝章。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甲(采购人):深圳市民政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订日期:2025年一月28日H乙方(供应商):深圳市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订日期:202年月:VC的LL第9页共9页.)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食堂物资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