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零星维修及改造 房屋修缮采购合同公告(宁波市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 房屋修缮

一、合同编号:11N19566935520251807
二、合同名称:2025年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零星维修及改造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SMSGZB2024090
四、项目名称:2025年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零星维修及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市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骆驼民和路569号
联系方式:0574-55883722
供应商(乙方):浙江民欣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镇海区蟹浦镇余严沿山路口南侧
联系方式:1368589218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零星维修及改造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120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元):2120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2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5年事务局零星维修及改造项目合同.pdf

2025年事务局零星维修及改造项目合同.pdf

2025年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零星维修及改造项目合同编号:甲方:宁波市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浙江民欣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5年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零星维修及改造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5年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零星维修及改造项目。2、工程地址:宁波市镇海区。3、工程范围:宁波市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范围内房屋装修、零星修补、基础部分维修等。维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物本体、外墙、道路、水电气、公共设施维修、装饰装修和土建工程等(涉及结构、消防、燃气、防雷、安保技防等专业工程除外)。二、合同执行期限合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或下达任务单累计金额接近本项目最高限价止,先到即止。三、质量标准及施工要求1、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GB50300-2013《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45-2012《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4-2015《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3《建筑地基基础验收规范》;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宁波市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承包商管理制度;3、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质保期从单个施工项目验收通过后开始计算,直至最后一次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后1年。对于服务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上门予以维护维修及扩展相应服务范围。4、项目质量标准:按照甲方认可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施工维修要求和国家颁发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维修,并服从甲方派驻代表的管理。维修质量必须达到甲方要求。由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维修费由乙方负责。6、乙方在施工过程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乙方自供材料做好质量、数量、验收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产品合格证;B.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上交甲方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对工程实施保修。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工验收请求后,及时对该完工项目进行验收。7、工程质量未达到甲方维修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条件整改直至验收合格;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四、项目委托、工程量确认程序1、项目委托及工程量确认(1)项目委托全部由甲方进行委托。(2)乙方以甲方的施工维修任务单(格式以甲方格式为准)作为工作安排、施工任务的依据。(3)由于乙方维修质量造成的返工及未及时办理工程量确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五、合同价及工程价格结算标准:1、本工程合同暂估价21208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贰万零捌佰元整),具体结算以实施完成的施工维修任务单为单位,按每季度内实施完成的施工维修任务单的施工签证实际结算工作量为准,合同价格参考施工维修计价依据,合同款支付以审核出具的审核结算书为准。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21208元)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担保公司提供的保函、保险保单(银行、担保企业按市、县政府相关规定执行),保函形式出具的履约担保须经甲方确认。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交,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但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2、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全包方式进行承包。乙方供应的所有材料、附件、必须按甲方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应附出厂检验合格证、质保书。3、施工维修计价依据按以下4、5、6、7、8条款约定执行。4、工程税金取费费率根据开具增值税发票计取(税率9%)。5、施工维修中无法按工程量结算的工作,可采取实际人工消耗或机械台班签证方式结算。人工费用(人工费均为含税价):配合小工(340元/工日)、泥工技术工(420元/工日)、高空作业工(530元/工日);机械费用(机械台班费均为含税价):汽车吊费用:汽车吊QY-16(1210元/8小时)、汽车吊QY-25(1595元/8小时)、汽车吊QY-50(2502元/8小时);机械挖机费用:Z260挖机(挖土)(2288元/8小时)、Z200挖机(挖土)(1760元/8小时)、Z200挖机(炮头)(2552元/8小时);机械设备工作时间不足4小时按半个台班计价;除上述规定的机械设备外的机械设备台班价格参照宁波市建设工程信息价中的含税信息价,没有信息价的机械设备按市场价由甲方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签证为准。上述约定的人工费及机械费用结合甲方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签证数量后按实结算不执行中标下浮率。6、合同定价原则:(1)、执行定额:《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房屋建筑安装工程修缮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古建筑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等及合同期内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计价规定和计价文件;(2)、综合费率按取费定额三类中值,并按维修实际情况计取施工组织措施费(中值费率),规费计取按现行文件30%计取;(3)、人工、材料信息价采用维修任务单下发所在月份(时间以甲方确认为准)宁波市建设工程信息价(综合版)镇海区栏,镇海区栏没有的信息价采用宁波市栏,无价材料按现场签证为准;以上材料信息价均为除税价。(4)、工程税金按9%计取。(5)、最终工程造价结算时下浮3.6%(与中标下浮率一致)。7、合同期内国家计价定额调整的,按调整定额执行,其他不变。8、最终工程结算以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或政府审计部门审定为准。六、人员1、乙方应派遣经过专业培训、有工作经验、能胜任工作、身体健康、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担任维护基建工作,维护基建人员并应相对固定。如甲方对乙方所派遣的人员不满意,有权随时要求乙方调换,直至甲方满意。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有从事相应操作项目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身体健康。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出入证办理、职业资格证件备案、应急预案等要求参照安全协议执行,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供的不符合使用条件的作业人员,有权要求乙方辞退违规违纪的作业人员。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的夜间及节假日加班、加点,确保节假日、夜间必须保证人员可以及时到岗进行抢修作业,并按甲方要求完成所安排的工作任务。3、乙方作业人员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因工致伤、死亡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乙方负责处理,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由乙方自理。4、如遇到维修任务较多,人手不够时,乙方应及时调派人员满足甲方维修的要求,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维修要求。5、乙方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必须自备合适工具,不得以工具不齐等理由延误甲方进度要求。6、乙方必须设定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人员受伤的,由乙方承担全部司赔偿责任。7、乙方须按投标文件中拟派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名单进行施工维修作业,一旦确定不得o更换,若要更换人员必须征得甲方同意;8、乙方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9、乙方必须为全体作业员工购买社会和人身意外保险、公众责任保险费等其他保险,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公众安全事故(含交通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10、乙方必须保障员工正常休息时间,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以及高温补贴。七、工程价款支付7.1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按季结算:1、在签订合同后且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其中扣除含税暂列金额)后的40%作为工程预付款;根据施工任务单完成情况按季支付(乙方需提交当季的维修台账资料);单个施工任务单未完成的不作为季度支付范围。单个施工项目结束后,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上报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施工项目工程量、工程结算书及施工图纸后一周内,支付已完施工任务单工程结算价的85%;2、甲方项目验收合格后,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付清余款(扣除相应处罚费用);3、甲方需乙方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乙方需积极配合。工程质量未达到甲方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条件整改直至验收合格;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4、上述费用支付时乙方均应出具正规增值税发票。八、物资供应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全包方式进行承包。九、违约1、单个施工项目结束时,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完成服务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天作为补偿。该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部分乙方需技在扣除后15天内补齐。2、乙方未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的,或乙方拖欠任一名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达一个月以上的,或乙方拖欠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数额达伍仟元以上的,或用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乙方拒绝予以相应调整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或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3、乙方如果有两次单项施工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十、甲乙双方的责任及协作事项:1、甲方:1.1开工前解决好施工场地、障碍物拆除等工作,作好开工前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安全交给乙方施工。1.2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组织进行竣工验收及交工事宜。1.3负责按时支付工程款。2、乙方:2.1乙方如果中标后,必须认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自觉遵守。按甲方的管理要求,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安全协议。2.2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第三方,若出现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第三方的,一经发现,甲方可单方立即终止合同。2.3如在合同期内发生以下(包括但不局限于)情况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a、当维修质量出现严重问题;b、响应速度不快,经常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检修现场,影响施工维修进度达三次及以上;c、施工维修期间,发生吵架、斗殴等不服从管理等各类治安类事件的;d、施工维修期间,由乙方原因造成施工维修项目安全事故或环保事故;e、因乙方原因导致使用方投诉或被镇海区相关部门通报或被媒体部门曝光的,累计出现上述情况达到5次以上(不含)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f、不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定及要求,并不采取补救措施的;g、发生民工劳资、薪资纠纷及群体性事件的。2.5乙方所承揽工程需按相应规范进行验收,因质量不合格而造成返工的工程,由乙方免费负责返修,直至符合规范要求。2.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的夜间及节假日加班、加点,确保节假日、夜间必须保证人员可以及时进行施工维修作业,并按甲方要求完成所安排的工作任务。2.7乙方作业人员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因工致伤、死亡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乙方负责处理,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由乙方自理。2.8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程并对现场材料等负有保管和保护的全部责任,若有损失或遗失,需自行赔偿并及时补充,相关材料及构件出厂前需经甲方验收后方可用于本工程。2.9乙方应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并负责现场本单位施工垃圾的清理和外运。2.10施工场地需要做到工完场清。2.11乙方施工维修期间发生的签证应及时,不允许合并签证和拖延签证,超过2月以上的施工内容不予确认工作量,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2.12乙方必须设定专职或兼职安全员;2.13乙方应及时支付施工作业人员工资,若发生民工工资纠纷,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刻终止合同。2.14双方如在结算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及审计单位三方共同开会确定结算事宜,协商内容作为备忘录具有法律效益。2.15临时用电根据甲方临时用电管理规定执行。2.16所有违约金甲方均有权从当季应付的施工费用中进行扣减。十一、合同的责任:1、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全面履行合同,不得任意单方变更推翻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本合同的理由,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3、一方违反本合同,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十二、其它12.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2本合同技术附件及安全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m1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AN12.4报价函粉录年惠合附件(具体约定内容详见报价函附录,如有不一致的,以报D价函附录为IE须报采12.5本《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如V招购办同意备室彩行。L002乙方:浙江民欣建设有限公司甲方: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镇海区蟹浦镇余严沿山路口南侧地址:镇海区民和路569号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签字日期:年月日电话:电话:0574-86551889传真:传真:0574-8655657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镇海雄镇支行账号:账号:331019840390500114822025年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零星维修及改造项目合同编号:甲方:宁波市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浙江民欣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5年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零星维修及改造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5年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零星维修及改造项目。2、工程地址:宁波市镇海区。3、工程范围:宁波市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范围内房屋装修、零星修补、基础部分维修等。维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物本体、外墙、道路、水电气、公共设施维修、装饰装修和土建工程等(涉及结构、消防、燃气、防雷、安保技防等专业工程除外)。二、合同执行期限合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或下达任务单累计金额接近本项目最高限价止,先到即止。三、质量标准及施工要求1、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GB50300-2013《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45-2012《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4-2015《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3《建筑地基基础验收规范》;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宁波市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承包商管理制度;3、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质保期从单个施工项目验收通过后开始计算,直至最后一次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后1年。对于服务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上门予以维护维修及扩展相应服务范围。4、项目质量标准:按照甲方认可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施工维修要求和国家颁发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维修,并服从甲方派驻代表的管理。维修质量必须达到甲方要求。由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维修费由乙方负责。6、乙方在施工过程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乙方自供材料做好质量、数量、验收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产品合格证;B.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上交甲方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对工程实施保修。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工验收请求后,及时对该完工项目进行验收。7、工程质量未达到甲方维修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条件整改直至验收合格;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四、项目委托、工程量确认程序1、项目委托及工程量确认(1)项目委托全部由甲方进行委托。(2)乙方以甲方的施工维修任务单(格式以甲方格式为准)作为工作安排、施工任务的依据。(3)由于乙方维修质量造成的返工及未及时办理工程量确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五、合同价及工程价格结算标准:1、本工程合同暂估价21208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贰万零捌佰元整),具体结算以实施完成的施工维修任务单为单位,按每季度内实施完成的施工维修任务单的施工签证实际结算工作量为准,合同价格参考施工维修计价依据,合同款支付以审核出具的审核结算书为准。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21208元)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担保公司提供的保函、保险保单(银行、担保企业按市、县政府相关规定执行),保函形式出具的履约担保须经甲方确认。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交,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但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2、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全包方式进行承包。乙方供应的所有材料、附件、必须按甲方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应附出厂检验合格证、质保书。3、施工维修计价依据按以下4、5、6、7、8条款约定执行。4、工程税金取费费率根据开具增值税发票计取(税率9%)。5、施工维修中无法按工程量结算的工作,可采取实际人工消耗或机械台班签证方式结算。人工费用(人工费均为含税价):配合小工(340元/工日)、泥工技术工(420元/工日)、高空作业工(530元/工日);机械费用(机械台班费均为含税价):汽车吊费用:汽车吊QY-16(1210元/8小时)、汽车吊QY-25(1595元/8小时)、汽车吊QY-50(2502元/8小时);机械挖机费用:Z260挖机(挖土)(2288元/8小时)、Z200挖机(挖土)(1760元/8小时)、Z200挖机(炮头)(2552元/8小时);机械设备工作时间不足4小时按半个台班计价;除上述规定的机械设备外的机械设备台班价格参照宁波市建设工程信息价中的含税信息价,没有信息价的机械设备按市场价由甲方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签证为准。上述约定的人工费及机械费用结合甲方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签证数量后按实结算不执行中标下浮率。6、合同定价原则:(1)、执行定额:《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房屋建筑安装工程修缮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古建筑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等及合同期内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计价规定和计价文件;(2)、综合费率按取费定额三类中值,并按维修实际情况计取施工组织措施费(中值费率),规费计取按现行文件30%计取;(3)、人工、材料信息价采用维修任务单下发所在月份(时间以甲方确认为准)宁波市建设工程信息价(综合版)镇海区栏,镇海区栏没有的信息价采用宁波市栏,无价材料按现场签证为准;以上材料信息价均为除税价。(4)、工程税金按9%计取。(5)、最终工程造价结算时下浮3.6%(与中标下浮率一致)。7、合同期内国家计价定额调整的,按调整定额执行,其他不变。8、最终工程结算以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或政府审计部门审定为准。六、人员1、乙方应派遣经过专业培训、有工作经验、能胜任工作、身体健康、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担任维护基建工作,维护基建人员并应相对固定。如甲方对乙方所派遣的人员不满意,有权随时要求乙方调换,直至甲方满意。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有从事相应操作项目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身体健康。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出入证办理、职业资格证件备案、应急预案等要求参照安全协议执行,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供的不符合使用条件的作业人员,有权要求乙方辞退违规违纪的作业人员。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的夜间及节假日加班、加点,确保节假日、夜间必须保证人员可以及时到岗进行抢修作业,并按甲方要求完成所安排的工作任务。3、乙方作业人员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因工致伤、死亡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乙方负责处理,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由乙方自理。4、如遇到维修任务较多,人手不够时,乙方应及时调派人员满足甲方维修的要求,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维修要求。5、乙方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必须自备合适工具,不得以工具不齐等理由延误甲方进度要求。6、乙方必须设定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人员受伤的,由乙方承担全部司赔偿责任。7、乙方须按投标文件中拟派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名单进行施工维修作业,一旦确定不得o更换,若要更换人员必须征得甲方同意;8、乙方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9、乙方必须为全体作业员工购买社会和人身意外保险、公众责任保险费等其他保险,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公众安全事故(含交通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10、乙方必须保障员工正常休息时间,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以及高温补贴。七、工程价款支付7.1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按季结算:1、在签订合同后且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其中扣除含税暂列金额)后的40%作为工程预付款;根据施工任务单完成情况按季支付(乙方需提交当季的维修台账资料);单个施工任务单未完成的不作为季度支付范围。单个施工项目结束后,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上报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施工项目工程量、工程结算书及施工图纸后一周内,支付已完施工任务单工程结算价的85%;2、甲方项目验收合格后,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付清余款(扣除相应处罚费用);3、甲方需乙方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乙方需积极配合。工程质量未达到甲方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条件整改直至验收合格;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4、上述费用支付时乙方均应出具正规增值税发票。八、物资供应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全包方式进行承包。九、违约1、单个施工项目结束时,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完成服务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天作为补偿。该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部分乙方需技在扣除后15天内补齐。2、乙方未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的,或乙方拖欠任一名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达一个月以上的,或乙方拖欠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数额达伍仟元以上的,或用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乙方拒绝予以相应调整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或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3、乙方如果有两次单项施工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十、甲乙双方的责任及协作事项:1、甲方:1.1开工前解决好施工场地、障碍物拆除等工作,作好开工前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安全交给乙方施工。1.2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组织进行竣工验收及交工事宜。1.3负责按时支付工程款。2、乙方:2.1乙方如果中标后,必须认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自觉遵守。按甲方的管理要求,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安全协议。2.2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第三方,若出现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第三方的,一经发现,甲方可单方立即终止合同。2.3如在合同期内发生以下(包括但不局限于)情况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a、当维修质量出现严重问题;b、响应速度不快,经常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检修现场,影响施工维修进度达三次及以上;c、施工维修期间,发生吵架、斗殴等不服从管理等各类治安类事件的;d、施工维修期间,由乙方原因造成施工维修项目安全事故或环保事故;e、因乙方原因导致使用方投诉或被镇海区相关部门通报或被媒体部门曝光的,累计出现上述情况达到5次以上(不含)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f、不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定及要求,并不采取补救措施的;g、发生民工劳资、薪资纠纷及群体性事件的。2.5乙方所承揽工程需按相应规范进行验收,因质量不合格而造成返工的工程,由乙方免费负责返修,直至符合规范要求。2.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的夜间及节假日加班、加点,确保节假日、夜间必须保证人员可以及时进行施工维修作业,并按甲方要求完成所安排的工作任务。2.7乙方作业人员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因工致伤、死亡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乙方负责处理,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由乙方自理。2.8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程并对现场材料等负有保管和保护的全部责任,若有损失或遗失,需自行赔偿并及时补充,相关材料及构件出厂前需经甲方验收后方可用于本工程。2.9乙方应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并负责现场本单位施工垃圾的清理和外运。2.10施工场地需要做到工完场清。2.11乙方施工维修期间发生的签证应及时,不允许合并签证和拖延签证,超过2月以上的施工内容不予确认工作量,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2.12乙方必须设定专职或兼职安全员;2.13乙方应及时支付施工作业人员工资,若发生民工工资纠纷,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刻终止合同。2.14双方如在结算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及审计单位三方共同开会确定结算事宜,协商内容作为备忘录具有法律效益。2.15临时用电根据甲方临时用电管理规定执行。2.16所有违约金甲方均有权从当季应付的施工费用中进行扣减。十一、合同的责任:1、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全面履行合同,不得任意单方变更推翻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本合同的理由,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3、一方违反本合同,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十二、其它12.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2本合同技术附件及安全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m1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AN12.4报价函粉录年惠合附件(具体约定内容详见报价函附录,如有不一致的,以报D价函附录为IE须报采12.5本《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如V招购办同意备室彩行。L002乙方:浙江民欣建设有限公司甲方: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镇海区蟹浦镇余严沿山路口南侧地址:镇海区民和路569号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签字日期:年月日电话:电话:0574-86551889传真:传真:0574-8655657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镇海雄镇支行账号:账号:3310198403905001148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零星维修及改造 房屋修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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