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配套设备新增教学仪器 教学仪器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第四中学2025)



一、合同编号: 11010224210200017881-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2025年设备新购-北京市第四中学-北京四中道元校区配套设备新增教学仪器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0224210200017881-XM001
四、项目名称: 2025年设备新购-北京市第四中学-北京四中道元校区配套设备新增教学仪器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第四中学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黄城根北街甲2号
联系方式: 66539837
供应商(乙方): 北京博育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5年设备新购-北京市第四中学-北京四中道元校区配套设备新增教学仪器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273.10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2-0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2-14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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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设备新购-北京市第四中学-北京四中道元校区配套设备新增教学仪器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甲方:北京市第四中学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黄城根北街甲2号联系电话:010-66539837乙方:北京博育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欣雅街15号院1号楼3层303室联系电话:13910735295>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2025年设备新购-北京市第四中学一北京四中道元校区配套设备新增教学仪器采购项目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产品内容甲方根据实际使用需求,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以下简称“合同货物”)如下:序号品目/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总价(元)1教学仪器/273100012731000/1111育教华2731000合计:大写贰佰叁拾柒万壹仟元整¥2731000.00)合同专用章溢O第二条交付与验收1心1.“合同货物”的交付地点为北京市第四中学道元校区2.“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完成供货。3.甲方应在交货时对所供“合同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但不被视为最终检验。.4.甲方在验收时对“合同货物”的型号、颜色和外观等有异议,或对“合同货物”的性能进行测试后,就质量、技术性能等方面的问题可要求乙方x'a免费换货。5.交货验收后,甲方在任何时间发现货物存在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者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合同要求等情况的,均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货物或者退货,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第三条质量标准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合同货物”是全新、未经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供货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同时确保提供的“合同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性能。2.项目最终验收合格起进入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3年。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第四条服务服务,系指乙方提供的所有合同产品的安装、调试、培训、维护以及其他为确保产品正常使用所进行的工作。1.乙方负责为甲方免费提供上门安装、调试。并负责解决合同产品在安装、调试、使用中发现的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2.培训工作由乙方承担。正式培训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甲方负责做好现场培训的组织工作。3.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或通知后,应及时消除故障,如不能消除故障的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提供同型号备用产品。4.乙方应定期进行服务质量的现场检查及电话回访。5.乙方应满足甲方提出与所提供的“合同货物”相关且经双方同意的其它要求。第五条甲方责任1.甲方应检查乙方提供的产品实物是否与合同内容一致,并不得随意变更品目、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和金额,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供货。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支付货款。第六条乙方责任1.乙方应按照合同所列货物品目、品牌、规格、型号和数量等具体内容向甲方供货。乙方必须保证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为甲方免费提供上门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确保产品正常使用的服务,遇有特殊情况,以甲乙双方商定的供货时间为准。2.乙方在接到甲方停止供货的通知后未停止供货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向甲方供货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验收费及与“合同货物”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4.乙方销售进口产品时,应在甲方出示西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的批复后方可供货。5.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中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履行其相应的责任与义务。第七条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甲方在接收“合同货物”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大写:壹佰壹拾捌万伍仟伍佰元整(小写:¥1185500.00元);项目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大写:壹佰壹拾捌万伍仟伍佰元整(小写:¥1185500.00元)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交货及提供服务,甲方可以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日,按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2%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20%。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未交付货物,甲方可向乙方发出通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2.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合格的,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及时更换,经更换后仍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就合同发生争议,应先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如达不成一致,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不可抗力1.如果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本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以最快的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直接送达、邮寄或留置另一方。3.如果不可抗力影响延续90日以上的,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本合同的协议。第十一条其他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另行协商,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的生效和效力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甲方:北京市第四中学乙方:北京博育教学设备有限公司间(盖章)(盖章H!5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壹地是授权代表(签字)甲方:北京市第四中学乙方:北京博育教学设备有限公司1间(盖章)(盖章H!5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壹地是授权代表(签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5年2月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套设备新增教学仪器 教学仪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