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师清真餐配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天津市民族中学2025)
天津市民族中学天津市民族中学教师清真餐配送服务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ZKGP-2025-A-0001)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6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民族中学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5〕353552号
二、合同名称 :天津市民族中学教师清真餐配送服务项目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ZKGP-2025-A-0001
四、项目名称 :天津市民族中学教师清真餐配送服务项目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民族中学
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87号
联 系 方 式 :022-27733588
供应商(乙方):福盛(天津)配餐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北大街1号增1号院内东侧106号
联 系 方 式 :137526508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天津市民族中学教师清真餐配送服务项目_第1包
规格型号:教师配餐,15元/人/天,教师个人承担1元/人/天,财政拨款14元/人/天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9.122(万元)
合同金额: 59.122(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天津市民族中学校园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账户名称:福盛(天津)配餐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12050161045100000009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气象台路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MA05TMN22U
企业办公电话:13752650877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2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20250212】【合同】【天津市民族中学教师2025年清真餐配送服务项目】.pdf
天津市民族中学
2025年02月16日
项目编号:ZKGP-2025-A-0001天津市民族中学教师清真餐配送服务项目服务合同合同编号:ZKGP-2025-A-0001供方:福盛(天津)配餐有限公司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需方:天津市民族中学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磋商日期:2025年02月10日第一条名称、数量、价款单位:元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成交金额天津市民族中学教师清真餐配送服务项目教师清真餐配送591220.00合计591220.00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伍拾玖万壹仟贰佰贰拾元整第二条合同款要求:1.供方的合同款以人民币填列。2.供方的合同款要求:本项目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统价格标准。3.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供方负责第三条月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1.供餐要求:(1)每日送餐时间:13011:40(2)供餐形式:盒装份餐2.供餐内容要求:(1)用餐标准:每份15元。(2)供餐内容:统一为回民餐。(3)食谱标准:两荤一素+主食(米饭+馒头、银丝卷或其他面食)每餐一个主荤菜(一周之内不重复),一个半荤菜,一个素菜(一周之内不重复),一个汤;两种主食(一周之内重复率不超过60%)(4)食谱每周更新一次,口味应融汇东西南北地区风味,重点体现区域特色,达到营养均衡、口味丰富,每日供应品种60%不得重样。(5)食谱需根据需方反馈的口味需求,定期进行菜品、菜式轮换。(6)按照需方的要求准时出餐,确保食品安全。(7)菜品从出锅到现场不得超过一个小时,冬季需保证菜品的热度(菜品中心温度不低于60摄氏度)3.需承诺的服务要求:1(1)供方需承诺,自成立至今向其他单位提供配餐服务保障期间,无发生员工违反采购人安全、保密等各项管理规定的行为。(2)供方需对以下情况进行承诺:自成立至今,供方的法人代表无违法犯罪记录。自承诺至今,供方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自成立至今,供方信誉良好,未发生任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责任事故。供方须承诺在服务有效期内,不得因需方实际就餐人数变化导致供餐或服务质量的下降。4.服务要求:(1)供方需具有完善的食品操作、安全管理、员工管理流程和应急预案、备选方案、时限要求,并满足国家、天津市关于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教委等相关部门规定的各项制度、规范、要求、流程的各项管理要求。(2)供方各项员工日常管理、岗位操作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并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示。(3)供方需对员工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按规范操作。所有针对本项目的团队上岗及配送人员需持健康证并统一着装,员工工服由供应商解决。(4)供方需定期对操作间、分餐间等区域进行灭四害”工作的完备计划方案。所使用的消杀制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所指派工作人员或外委消杀公司需具备相应资格,且此项费用由供方承担。(5)供方需提供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情况,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理方案,同时提供备选方案。(6)供方需承诺将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安全,并向需方提交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所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7)供方需承诺将按照天津市教委人中专院校政府采购平台商家的货物应采尽采;如采购平台没有的货物均为无公害食品且动物性食品具有相关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韩(8)如发生食物中青或者疑以食物中毒事故,必须立刻启动应急机制,所有配餐服务将暂停,供方并须积极协助调查处理,如实上报有关情况,并赔偿事故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9)供方承诺为需方提供配餐留样冰箱1台(带锁)、活动紫外线消毒灯一台。并接受卫生监理部门和采购人的监督检查。每日午餐食物送达后,须在餐前留样(留样时间为48小时)封存(封存的全程操作均由供方员工完成,需方不接触配餐),以备人员出现食物中毒或其他情况下的检查,并承担相关部门对食堂进行检验检疫以及资格审查所涉及的费用。1060105.清真食品相关服务规范:(1)供方承诺将制定并严格遵循针对本项目的清真食品管理制度,制定确保清真的具体措施,严格遵循清真食品生产操作规范,提供符合清真要求的食品。(2)供方承诺,将保障服务本项目的实施团队中,回族等少数民族从业人员至少配备1人以上,且相关主厨须为回民等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3)供方承诺,将在针对本项目的采购、库房保管及餐饮技术指导监督岗位中配置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从业人员。并充分了解少数民族的清真饮食习惯及相关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同时应定期对本项目的实施团队人员进行应知应会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基本知识培训,并建立人员培训档案。2(4)供方承诺,将编制印发清真食品员工手册,教育员工尊重少数民族的清真饮食习俗,了解少数民族的清真饮食禁忌,掌握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中的关键环节和要点。(5)供方承诺,所提供的清真食品须到清真专营商或符合清真要求的食品供应企业购买,包装应标有“清真”字样,坚持清真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和入库验收登记制度,应确保清真食品原料在运输与储存中的单独专一性,不得与其他食品混运混存。(6)供方承诺,所提供的清真食品从原料加工到烹任销售均应在清真档口内集中完成,如实行中央厨房加工管理配送清真半成品与成品的,应在有明显标识的独立清真食品生产区域加工制作并使用专用封闭盛具、专用运输工具和专用货梯配送。(7)供方承诺,其清真档口配置的所有炊事设备、炊具用具、运输工具、计量器具、冷库及清洗设施应齐全并保证专用,不能与普通器具混用,保证专用并独立洗涤。(二)售后、验收标准:1.在本项目服务有效期内,供方承诺需保障日常服务质量,如需方教职员工对供方所提供的配餐的菜品卫生、服务有相关投诉发生,当月投诉达到三次,需方将对供方进行约谈,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因菜品卫生、服务产生投诉事项导致出现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均由供方承担。2.在本项目服务有效期内,如连续两月的投诉事项均达到三次,需方有权解除合作合同,并转由本项目的评审推荐第二投标候选人递进且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3.在本项目服务有效期内,如供方发生重大卫生责任事故、安全事故,需方有权即时解除合作合同,并即时申报需方监督管理部门(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食品安全科)予以处理,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均山供方承担。本合同剩余期限将同时转由本项目的评审推荐第二候选人递进,且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4.所有供方需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如发生第二投标候选人递进的情况,需承诺届时需无缝对接,即时响应,保障采购人良常配餐不受影响5.本项目的服务管理部门为天津市民族中学总务处。第四条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检查验收。第五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如在服务期间于上级部门规定,启用学校食堂,本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开约责任。第六条服务地点:天津市民族中学内。K第七条付款方式56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教职工用餐标准为15元/人/天,根据政策补贴要求其中包含学校补贴部分14元/人/天,其余部分由教职工个人承担,本次招标内容仅针对学校补贴部分。已餐双方每月依据实际订餐人数进行结算。餐费中由教师个人担负部分,成交供应商应派人到我校收取(每月第一个供餐日的前一天依据次月实际订餐人数收取,如遇法定节假日向前顺延)如在服务期间由于上级部门规定,启用学校食堂,本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4.如所提供服务出现问题,需方在付款期内随时有权停止付款,待需方对该服务直至满意后再行付款。付款的时间则相应顺延。3第八条违约责任: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需方向供方偿付总值30%的违约金。需方逾期支付款项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5%的违约金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向需方偿付总值30%的违约金。供方不能提供服务的,供方向需方支付总值30%的违约金。供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总额5%的违约金。第九条验收标准1.供方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供方承诺的服务条款必须与磋商时提供的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供方将承担违约责任。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第十条验收程序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该服务进行验收,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到场协同验收。需方验收供方所交的服务后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并存档备查。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本次供方约响应文件(编号:ZKGP-2025-A-0001)属于本合同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在采购现场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同样具有约束力与法律效力。本合同共六份,需供双方各执二份,天津市振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二份。供方(章:福盛(天津配餐有限公司地址及电话: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及账号:农好天建示安道支行6223101040019561邮政编码:合同签订日期:2025.2.12需方(章)中学地址及电话:州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及账号:邮政编码:合同签订日期:20X5.212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师清真餐配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