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辅路与延安路交叉口完善采购合同公告(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2025)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二环辅路与延安路交叉口完善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74523774X2025601
二、合同名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二环辅路与延安路交叉口完善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XJBR-2025-001
四、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二环辅路与延安路交叉口完善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
地 址:东环路186号
联系方式:0997-5121616
供应商(乙方):新疆永安庆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号-办公2006号
联系方式:0991-665408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二环辅路与延安路交叉口完善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26221.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二环辅路与延安路交叉口完善项目(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工期:工期20天项目经理:甘思雪执业证书信息:新265991468017
2.合同金额(元):126221.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2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东二环辅路与延安路交叉口合同关键页.pdf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承包人(全称):新疆永安庆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二环辅路与延安路交叉口完善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二环辅路与延安路交叉口完善项目。2.工程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区县配套资金5.工程内容:本工程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补充、答疑等工作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补充、答疑等工作内容等)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4月6日。9工期总日历天数: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126221.00(壹拾贰万陆仟贰佰贰拾壹元整)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2497.86(¥贰仟肆佰玖拾柒元捌角陆分);(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甘思雪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10(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盛环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S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男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11本合同于2025年2月10日签订。十、签订地点签订。本合同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水安庆丰新有限济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光或其委托理人:6010(签字)(签字)伟潘的组织机构代码:91650105MA776MWD9W组织机构代码:1165010274523774X6地址:乌鲁木齐市东环路186号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邮政编码:830000邮政编码:83000012法定代表人:徐繁利法定代表人:潘永伟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电话:传真传真:11电子信箱:L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乌鲁木齐天山区支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账号:512060100100192941账号:000002000011004284179613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1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工程款支付第一次付费比例30%,付费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第二次付费比例30%,付费时间:施工进度达到百分之五十;第三次付费比例20%,付费时间:全部工程完工;第四次付费比例17%,工程验收合格、出具结算审计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并将备案资料移交档案馆;第五次付费比例3%,工程质保期结束无质量问题。付款进度以审计单位审核的工程量为准。发包人每期付款前,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承包人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不真实、伪造发票的,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发包人全部损失。12.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o12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辅路与延安路交叉口完善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