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化妆品抽检 食品药品抽检采购合同公告(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公告内容: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食品药品化妆品抽检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ZCCG-G25-0003FG

二、合同名称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食品药品化妆品抽检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ZCCG-G25-0003FG

四、项目名称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食品药品化妆品抽检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峰中路198号
联系方式:0756-3389050
供应商(乙方): 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道鹏飞园鹏飞街1号、3号、5号
联系方式:1860204455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食品药品抽检项目一
1(项)
1,516,700.00
1,516,700.00

合同金额: 1,516,7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伍拾壹万陆仟柒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2月17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2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2月18日

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441-2025-00026项目编号:ZCCG-G25-0003FG项目名称: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食品药品化妆品抽检采购项目甲方(甲方):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756-3385811住所:珠海高新区唐家湾镇金鼎金峰中路199号乙方(中标人):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电话:020-34301783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鹏飞街1号根据(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食品药品化妆品抽检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CG-G25-0003FG))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项目的名称和总价,项目所包含服务清单1、项目名称: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化妆品抽检采购项且2、包组号:包组一3、项目总价:¥1516,700.00元4、服务清单:主要承接春秋两季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预估440批、中高考前食品抽检任务预估30批次、单位食堂抽样检验预估240批次、各类专项抽检(凉茶、湿米粉、调味品、保健食品、酒类、“你点我检”等)预估180批次、端午节抽检预估30批次、中秋节抽检预估30批次、全年应急抽样检检、重大活动保障抽样检检预估10批任务。化妆品预估28批抽样检验任务,协助完成化妆品预估12批、药品预估30批、医疗器械预估12批抽样工作,合计预估1042批。5、中标费率:百分之九十五(95%)6、本项目预算总价为参考价格,并不代表甲方的实际需求。计费方式如下:单项检验项目费用参考《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粤价[2002]170号)为检验项目最高限价;所检项目未在粤价[2002]170号文中定价的,以中标人报备物价局对外收费标准为检验项目最高限价:以上规定不能确定计价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实际单项检验项目结算价=购样费+抽样费+检验项目最高限价×中标费率。二、服务要求1、甲方委托乙方开展抽样检测,由乙方负责抽样及检测事项,委托乙方填写相关文书。2、乙方对检测报告的准确性负责,并承担其法律责任和保证数据的重现性符合有关规定,其检测结果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否则需承担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3、乙方在约定的检测周期内完成检测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如遇不可预测或停水停电等因素影响不能按期完成检测或出具书面检测报告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尽可能采取补救措施。对于服务中的任何缺陷,乙方应为重新履行服务,如甲方不能按其保证重新履行服务,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该有缺陷的服务费用。4、甲方成为乙方的签约客户后,乙方在不侵犯第三方利益的情况下,可应甲方要求,向其无偿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或最新标准信息以及相关咨询服务。5、乙方完成委托服务后,按财务制度要求提供材料交甲方核实,甲方核实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付清费用。6、如甲方发布检测任务后,发现乙方的检测能力不完全具备所中包组所有检验项目的,立即取消其承检资格。7、乙方不得将检验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检测机构检验,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承检资格。8、每批抽样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100元(含税费)。一三、项目具体要求1、采样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内,每次任务根据实际工作要求确定具体采样地点。2、采样人员:由乙方依法进行抽样。3、采样办法:根据检验项目及国家标准中规定的采样方法及采样数量抽取样品。4、检验依据:依照检测样品的国家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的,可按照地方标准、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产品标签明示值或国家明文规定的限量值及国家指定的特定检验方法等进行检验。检5、样品运输:由乙方负责,并确保样品安全。6、样品检验:由乙方负责,并对样品检验结果负责。7、结果判定:检验结果未发现所检项目不合格的,判定为产品本次抽查合格;检验结果发现所检项目不合格的,判定为产品本次抽查不合格。8、检验报告的提供:应当自收到样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合格的,乙方应当在检验结论作出后7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论报送甲方。抽样检验结论不合格的,乙方应当在检验结论作出后2个工作日内报告甲方。9、对样本异议的处理:被抽检人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说明复检理由,经甲方同意后,被抽检人从已公告的复检机构名录中选取复检机构并向承担复检工作的检验机构提出复检申请,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承认检验结果。乙方要配合甲方开展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如果复检结果和检测结果相一致,则乙方要收取相应的检测费用如果复检结果和检测结果不一致,则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10、结果送达:由乙方负责,检验完毕后,乙方应当出具检验报告,并按规定送达。11、项目费用: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委托检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协助抽样派出交通车辆的交通费、邮寄票证费用、乙方随行抽样人员的人工成本(包括餐饮、食宿)、购样费、抽样工具及其损耗费用。12、费用结算:各次大型专项、每季度或半年结算一次,乙方提供相关购样费用清单、发票等,购样费实报实销,抽样费、检验费等其他费用以双方约定价格和项目实际支出按相关财务制度要求结算。13、乙方对检验结果有关的统计数据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14、检验报告原则上汇总一定周期内的报告一起提供给甲方,并附上清单文档,特殊情况例外。15、乙方应按规定将抽检有关信息录入相应的系统。四、工作要求1、乙方在进行食品抽样检验时,依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并严格按照抽检监测计划规定的抽查产品类别、抽查批次和抽查时间安排等开展抽检有关工作,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企业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乙方在组织抽样检测过程中,检测产品的种类、品种、项目、抽样地点及样品处理不得随意调整;如因客观情况必须进行调整的,需征得甲方同意。2、各类样品的检验依据为国家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的,可按照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产品标签明示值或国家明文规定的限量值及国家指定的特定检验方法等进行检验。应急情况下,可采用经科学验证的参考方法和内部方法。3、乙方负责提供每次检验所需的交通工具,积极配合抽检工作。4、乙方实验室检验设备、检验人员充裕,能满足样品检验的特殊要求,能按时按质完成抽检任务,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5、乙方技术服务水平高,采样操作规范,实验室质量控制严格,近3年无检验数据严重质量问题。6、乙方应按照专业操守尽职尽责,根据国际国内的相关标准进行样品的抽样、检验及判定工作,并且按当次抽检方案约定日期出具检验报告;在甲方与第三方同等的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完成对甲方的抽检和监测任务。每次抽检任务完成后,检验机构应对所有抽检产品检验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并要求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如何提高甲方区行业监管效能的监管方法和工作建议。7、乙方对检验结果的真实性负责,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而给被检人造成损失的,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委托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8、涉及抽样的全部情况包括数据及结果,乙方必须对抽检监测的结果及数据等信息保密,不得向除甲方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否则取消其承检资格;如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的,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9、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抽检及后续工作,应安排专人与甲方联系,并提供手机、QQ、邮箱等联系方式,必要时应在0.5小时内及时响应甲方需求。10、乙方对其抽取的样品负责,检验结果反映送检样品的真实状况。11、对乙方在开展抽检监测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配合甲方开展工作的,取消其承检资格。12、乙方至少安排一名专职人员在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驻点协助日常工作。五、抽样工作的实施要求1、抽检时间:按年度工作计划实施。2、抽检地点:抽检地点和被抽检单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进行抽检方可抽检。3、抽检人员:每次抽检由乙方安排专业抽样人员(2人/组)。4、交通工具:乙方单日能安排配套的抽样车辆3台(提供行驶证),并配有车载冰箱。5、抽检频率:按年度抽样检验工作计划进行。6、抽检方案:由乙方提供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实施。7、抽样办法:由乙方提供抽样相关工具、容器,乙方抽样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采样规则进行取样和封样,并协助填写相关工作单,并对样品拍摄数码相片。被抽检样品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乙方抽样人员带回作为检验用样品,乙方应对该部分样品负责;一份封存于乙方留作复检备份样品,乙方应按要求储存样品,并对样品负责。8、样品运输:乙方负责每次检验样品的抽取与运送,保证运送安全。9、样品保存:样品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合格的,乙方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检验结论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6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六、检验工作的实施要求1、检验依据:样品检验应当采用国家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的,可按照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产品标签明示值或国家明文规定的限量值及国家指定的特定检验方法等进行检验。应急情况下,可采用经科学验证的参考方法和内部方法。预估检验项目:抽检需求明细(按各包组实际情况选择检验项目,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项目)七、服务期和服务地点A1、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城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八、付款方式和条件1、项目费用: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委托检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即购样费,抽样费(协助抽样派出交通车辆的交通费、邮寄票证费用、中标人随行抽样人员的人工成本(包括餐饮、食宿)、抽样工具及其损耗费用等),检验费和税费。2、费用结算:每次大型专项、每季度或半年结算一次,乙方提供相关购样费用清单、发票等。3、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1)合同;(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3)抽检费用结算表(加盖乙方公章);(4)购样费清单(加盖乙方公章);(5)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九、知识产权归属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发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十、保密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00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2)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十一、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应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自身的服务承诺,按甲方委托协议的要求开展抽样检验工作,并接受甲方对其考核。对乙方出现检验质量问题、任务响应超时等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对违约乙方按委托协议进行警告、减少委托任务、扣减委托费、解除委托合同等处罚。(一)对出现检验质量问题的处罚:(1)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部分检验任务将视其情况减少委托任务;(2)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全部检验任务扣减10%委托费用;(二)对任务响应超时的处罚: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任务需求未能在0.5小时内响应(以电话记录、传真记录、QQ对话记录等联系方式),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扣减10%的委托费用,第三次解除委托合同。(三)对任务不响应的处罚: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任务需求拒绝响应,解除委托合同,由其他中标单位承接剩下任务,具体由甲方分配。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价5%。3、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二、争议的解决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30天还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A种方式解决。A、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B、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四、监督和管理1、合同订立后,甲方应将合同交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备案一份、珠海智采采购咨询有限公司归档一份;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一并送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备案和珠海智采采购咨询有限公司归档。2、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对合同具有监督管理权限,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将有权视情节轻重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十五、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壹份。十六、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5、甲乙双方承诺:甲乙双方及各自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忠实履行本合同/协议赋予的职责,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任何方式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提供、给予本合同/协议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开发区甲方(盖章)珠海高新技业开发区乙方(盖章):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代表:学诚代表:批1签定地点:和区签定日期:签定日期:7025年2月1开户名称: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银行账号:738072826358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广州黄埔支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药品化妆品抽检 食品药品抽检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