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保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浙江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2025)
浙江省本级 | 保安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00001901920251
二、合同名称:2025年安保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0004802159
四、项目名称:政务服务工作保障经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地 址:安贞西里三区26号浙江大厦
联系方式:13609834352
供应商(乙方):北京市金鹰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北京市顺义区
联系方式:1370105279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保安服务
数量:12.00
单价(元):9108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109296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5年安保项目合同.pdf
2025年安保项目合同.pdf
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浙江大厦安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J-2262999采购合同编号:确认书号:合同金额(人民币):1,092,960.00采购单位(委托方):浙江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成交供应商(受托方):北京市金鹰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I磋商日期:2022年11月29日签订地点:北京采购单位(甲方):浙江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供应商(乙方):北京市金鹰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管理方(丙方):北京浙江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项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月)①配备岗位人数②单价(元/人/月)③单项合计金额(元)④=①×②×③1安保服务详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表》121850601,092,960.00投标报价(合计总金额)1,092,960.002.根据《成交通知书》的成交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佰零玖万贰仟玖佰陆拾元整)3.合同总金额包括法律规定应当由成交人作为用人单位支付给保安人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保险费、加班费、福利费、保安制服费、保安值勤设备费、劳保用品费、管理费、利税等全部费用)和向成交人支付的服务费等所有法律规定支付的费用。4.乙方聘用相应岗位人员的最低工资标准应高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随着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同步浮动,该费用包括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中,但成交价不因工资浮动而改变。第二条甲方接受乙方派遣保安员进行安保服务,本次招标的安保服务项目年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服务期限内,乙方将为甲方派遣保安员共18名(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投标文件中的岗位及人员配置安排人员)。第三条乙方须于正式进驻甲方提供安保服务3个月之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北京市朝阳区安贞派出所完成备案登记工作。第四条保安人员服务范围:负责甲方办公场所、日常政务服务、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及信访维稳工作;日常协助丙方做好四层、五层办公区域、北、南地上停车场,地下停车场的车辆疏导、大堂门岗值守、公共区域安全巡查;防范治安、刑事和消防事件的发生。(详见《招标项目需求说明》)。第五条乙方履行下列职责:1.依照采购人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浙江大厦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浙江大厦安全保卫工作整体方案,开展专业化安全防范业务,保障浙江大厦安全稳定。:2.浙江大厦安保服务工作主要包括:24小时门卫值勤、重点场所守护、巡逻及大型活动与会务L工作的安全保障,临时性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打击浙江大厦内部与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第六条岗位职责1.保安队长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安保队伍的管理。2.综合管理岗主要职责:负责北京、沈阳、太原、天津、杭州等地物业安全等管理;3.安保人员主要职责(1)政务接待、信访维稳,必须在15分钟内按安保服务方案布置到位。(2)保证大厦进出物品管理,访客登记、引导规范,使大厦的秩序井然。(3)安保员要积极主动引导车辆,保证道路畅通。(4)提供帮助:在遇到来大厦咨询和服务的老人、残疾人等需要帮助时,应主动热情。(5)应急响应:接到火警、警情后3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并报负责人,同时根据要求与警方联系与协调。(6)如遇到搬运货物,需主动帮助运送。(7)负责综合楼六层区域的卫生间、楼道卫生清洁,住宿员工管理及电楼、楼道门定时关闭。(8)甲方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七条保安人员要求1.保安人员个人素质条件:所有保安人员必须具有《保安上岗证》(综合楼人员、综合管理岗除外),无不良爱好,无犯罪记录,具有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持健康证),无《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等。保安人员在上岗前须同时提供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保安人员的《保安上岗证》复印件。2.保安从业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定。3.所聘用的保安人员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受过专门的岗前培训(如保安、消防等培训);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第八条岗位及保安人员数量:详见投标文件中的岗位及人员配置安排人员。第九条安保服务公司管理要求1.乙方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保安队伍的稳定和工作的连续性,一是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合同期限内轮换岗保安人数不得超过合同编制的20%,并在投标书中作出承诺;二是如续签安保合同时,乙方必须按不少于65%的比例继续聘用上一年表现优秀的员工;三是保安队伍主要管理人员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其他队员更换要提前七天告知甲方,并按要求及时补充相应人员,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因招聘等原因造成人员缺编,缺编期不能超过7天,7天以上扣除相应服务费,但不能缺少工时和岗位。2.根据行业服务标准与甲方规定要求,在甲方办公室指导下,应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整体方案、内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方案预案,并结合浙江大厦变化实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设立保安点管理主管,全面负责日常保安队伍的规范化管理。3.派驻保安人员应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体能训练、紧急预案演练,定期召开队务会总结讲评工作情况,确保保安在浙江大厦内无违规事件发生。及时配合完成甲方办公室布置的各项临时任务。4.保安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甲方办公室备案。第十条安保员管理要求1.服务为本、主动热情,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从实际出发,灵活妥善处理不同问题,切实维护采购人和服务对象的人身和财产安全。2.业务操作规范,文明执勤;管理坚持原则、慎密严谨;处理问题高度警惕、有理有节。3.上岗人员仪表整洁,认真落实内务制度,摆放有序,整齐划一,值勤岗位及周围环境卫生要保持清洁。4.保安队长每天必须向甲方指定负责人口头汇报工作,每星期向甲方办公室汇报一次安保服务情况,重大情况须及时报告。5.丙方在每月工资结算前对上月乙方的安保工作向甲方办公室进行汇报,甲方有权对日常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要求乙方整改。6.做好详细的执勤记录,原始台帐保存完好,以备核查。7.安保员上岗班次具体由丙方安排,但所安排的班次应保证乙方派驻浙江大厦工作的安保员每月的休息时间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因乙方人员招聘等问题造成派驻人员不足18人时,乙方必须保证上班时间为3096工时每月(不包括一名管理人员),由此产生的加班费由乙方承担,丙方指派安保员从事合同约定范围之外工作时,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由丙方承担。8.工作纪律:安保员在工作期间要服从甲方及北京浙江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双重指挥,严格遵守采购人制定的相关安全保卫规章等制度,严禁值勤人员在上班时间仪容不整、缺岗、漏岗、串岗、迟到、早退、巡逻不到位、处置情况不及时等现象发生。9.严禁保安人员在岗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10.乙方在甲方授权情况下,有权以《投标书》和丙方《员工手册》为依据,处罚乙方及派驻1浙江大厦的安保员,要求乙方撤换不适合在浙江大厦工作的安保负责人及安保员,乙方应予以配合落实。第十一条安保人员待遇保障1.乙方负责为每位从业人员缴纳法律规定的各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费用。上述人员的涉及用工方面的劳务纠纷、福利纠纷和劳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2.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劳动法规、条例,向安保员提供相应工种的劳动工资、加班工资、劳动保护等待遇。一3.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水平。4.安保员日常伙食由丙方(浙江大厦)提供,一日三餐。5.丙方(浙江大厦)免费提供住宿场地及床,但日常生活所需其他物品由乙方自行解决。第十二条质量目标要求乙方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及相关服务的承诺。如因服务质量未达到目标,乙方应因此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在维保范围项目,乙方无任何理由拒绝保养维修。1.依托行业标准,根据甲方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认真研究浙江大厦安保服务的服务保障属性,熟悉大厦管理的特点,根据大厦内的不同服务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大厦安保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2.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保障大厦财产和服务对象人身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秩序。3.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服务对象有安全感,全年考核合格。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1.乙方每月必须向甲方提供排班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保安服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检查考核,有权要求乙方并对不能全面正确履行安保职责的保安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更换。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上述要求未能及时办理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当月保安服务费总额中扣除2%。2.甲方因工作需要或紧急情况需要调动乙方人员时,有直接管理、设置和调动乙方岗位人员的权力。调动乙方人员时,要求10分钟内集合浙江大厦内所有在岗人员,60分钟内集合合同规定的所有人员。3.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不服从管理、违纪或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在甲方工作的保安人员。4.因甲方举办重大活动需要临时增加安保力量的,有权要求乙方临时增派适量安保人员,不另行支付服务费用。P45.按时支付保安服务费用的义务,如有拖欠,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千分之五/每天的违约金(遇节假日顺延)。6.甲方应支持和配合乙方履行职责。7.对浙江大厦内各重点要害部位采取治安技防措施,依照有关标准配置消防器材。8.督促乙方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以及国家用工制度与规定。9.甲方办公室负责每月对乙方队伍进行考核,在工作中发现保安人员存在以下违规违纪行为者,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罚款、中止合同处理,罚款金额从甲方每月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中扣除:(1)在值班期间有睡岗、按规定着装、酗酒上岗等违反值班规定的,发现一次扣罚500元。(2)未按合同要求配置岗位人数上岗的(见岗位及保安人员数量配置表),每少一人次,扣罚500元。(3)在大门有收费违规者,利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弄职能处室的,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4)各岗位未按合同要求配备装备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事(5)不服从甲方办公室及指定人员和部门管理的,每人次扣罚1000元。(6)未提出申请,且未经甲方办公室领导批准,未按合同要求配置岗位人数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7)由于严重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除中止合同外,责任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罚款1000元。(8)私自动用甲方及浙江大厦公私财物,并造成损失者,除中止合同、照价赔偿外,罚款1000元。(9)粗暴值勤,打骂大厦楼内人员造成不良后果者,须赔偿经济损失,除中止合同、责任人移交***门处理外,罚款1000元。(10)其它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照以上作相应处理。以上行为累计达两次时,当月的服务费向乙方支付方式为一季一付,且扣除相应的违规处罚金;其余正常按月支付。以上行为累计发生达三次及以上,甲方有权中止合同。10.甲方有权对丙方的管理行为进行监控,丙方需积极配合。第十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依照甲方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制定相应的保安工作制度,并具体实施。2.按照甲方拟定的岗位和要求派出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到甲方安全管理区域范围进行24小时值班巡逻。3.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以及甲方有关规定,在维护安全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必须文明履行职责并保持服装整洁,维护甲方的形象,不得侵害甲方的合法权益。4.对所管理区域内安防、交通等项目进行服务管理。协助***门维护所管理区域治安秩序并主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如盗窃、抢劫、抢夺、打架、斗殴,非法集会、上访、游行等。在本安全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处理并向辖区***门和甲方办公室报e告,维护好秩序,根据案情及时组织保安队员疏散人群,以及做好救助和调查工作。5.在服务期内接受甲方的考核、评议,服务对象基本满意度达到80%以上。6.乙方的管理人员、保安人员的劳动纠纷、经济纠纷、工伤事故以及乙方在执勤或者进行其他活动时致人伤害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127.负责配备乙方人员工作所需的警械装备(钢叉、盾牌、T型棍、保安哨、电棒、防弹头盔、防护眼镜、防护帽)、通讯设备(对讲机、电话机等)、手电筒(含电池)、四季保安服(含帽子)(保安服配置方案需经采购方认可)、被褥、肩章、白手套、雨具、雨鞋以及常用办公耗材等。每个岗位就以上装备必须配备齐全(至少各一套)。8.甲方没有向乙方提供保安管理服务的办公、住宿用房的义务,如有提供,乙方不得买卖,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办公用房抵押或者改作他用,相关费用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9.乙方不承担不属于乙方责任范围内的治安刑事案件、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甲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10.乙方必须保证每班上岗人数满员并且每月组织保安队员进行1次以上的业务训练。11.享有合法收取保安服务费用的权利,按照本协议附件考核内容对保安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迅速做出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正式书面通报给甲方,确保服务质量让甲方满意。12.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保安人员的劳动报酬、福利、加班工资、中夜班等劳动收益,并按照有关规定为安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费。13.赔偿因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14.为确保保安队伍的相对稳定,乙方更换队员前需要事先向甲方办公室说明情况,更换队长或一次更换3名以上队员时,必须书面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实施。15.履行投标书中对甲方的承诺,具体承诺详见乙方投标文件《服务承诺及项目实施方案》。16.丙方经甲方授权,对乙方代为享有管理权,乙方除依本协议服从甲方管理外,也需配合丙方的授权管理工作。17.丙方对乙方的管理要求如有与甲方要求不同的,经甲方认可后,乙方需进行配合。第十五条丙方的权利义务1.经甲方授权,丙方依本协议对乙方代为享有管理权,配合甲方检查、监督乙方对本合同的履行情况。在授权管理期间,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向丙方提出改变要求,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改革要求、改造意见进行评估及可行性研究,积极响应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工作,维护和保障甲方的权益。2.丙方对乙方的管理工作应定期、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积极配合甲方对管理工作的监控,及时解决乙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丙方应积极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力求达到甲方提出的管理目标。4.丙方可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的前提下,及时向甲方提出管理上的新举措,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具体需要,由甲方进行参考协调及支持。5.授权管理期间,丙方对乙方享有管理权,但不享有处置权。丙方依本合同对乙方进行处置前,需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6.甲方授权丙方管理,丙方不得将管理责任转托第三方。第十六条服务委托管理的期限本次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项目年限为一年,合同签订一年后如甲方不满意乙方的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重新招标;合同期内如安保人员总数发生变化,合同金额按本次成交价同比增减。第十七条付款方式1.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2.付款方式:甲方及丙方每月对成交单位进行考核,视考核情况按月或季支付,具体详见本合同第十三条第9点内容。乙方因工作考核造成的扣款则在月付款的同时相应扣除。于每月10日前,甲方、丙方对乙方派驻的安保人员考核:凭乙方开具的发票、服务费明细清单、当月安保员花名册、安保服务合同复印件、丙方出具的月度考核表,由丙方填写经费开支审批表报甲方审批后支付。第十八条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合同金额的1%,即人民币10929.60(壹万零玖佰贰拾玖元陆角)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汇票、支票形式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支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0天内无息退还或返回保函。第十九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二十条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二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3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二十四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方、乙方、丙方三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第二十五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采购投标(或应答)文件;3.投标服务承诺及项目实施方案;74.成交或成交通知书。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丙方执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甲方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甲方(章):浙江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2024年12月日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26号浙江大厦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子邮箱: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安贞支行账号:7113010182600004976邮政编码:100029乙方(章):北京市金鹰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12月日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丙方(章):北京浙江大厦物业管理有2024年12月日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26号浙江大厦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100029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浙江大厦安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J-2262999采购合同编号:确认书号:合同金额(人民币):1,092,960.00采购单位(委托方):浙江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成交供应商(受托方):北京市金鹰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I磋商日期:2022年11月29日签订地点:北京采购单位(甲方):浙江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供应商(乙方):北京市金鹰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管理方(丙方):北京浙江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项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月)①配备岗位人数②单价(元/人/月)③单项合计金额(元)④=①×②×③1安保服务详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表》121850601,092,960.00投标报价(合计总金额)1,092,960.002.根据《成交通知书》的成交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佰零玖万贰仟玖佰陆拾元整)3.合同总金额包括法律规定应当由成交人作为用人单位支付给保安人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保险费、加班费、福利费、保安制服费、保安值勤设备费、劳保用品费、管理费、利税等全部费用)和向成交人支付的服务费等所有法律规定支付的费用。4.乙方聘用相应岗位人员的最低工资标准应高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随着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同步浮动,该费用包括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中,但成交价不因工资浮动而改变。第二条甲方接受乙方派遣保安员进行安保服务,本次招标的安保服务项目年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服务期限内,乙方将为甲方派遣保安员共18名(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投标文件中的岗位及人员配置安排人员)。第三条乙方须于正式进驻甲方提供安保服务3个月之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北京市朝阳区安贞派出所完成备案登记工作。第四条保安人员服务范围:负责甲方办公场所、日常政务服务、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及信访维稳工作;日常协助丙方做好四层、五层办公区域、北、南地上停车场,地下停车场的车辆疏导、大堂门岗值守、公共区域安全巡查;防范治安、刑事和消防事件的发生。(详见《招标项目需求说明》)。第五条乙方履行下列职责:1.依照采购人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浙江大厦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浙江大厦安全保卫工作整体方案,开展专业化安全防范业务,保障浙江大厦安全稳定。:2.浙江大厦安保服务工作主要包括:24小时门卫值勤、重点场所守护、巡逻及大型活动与会务L工作的安全保障,临时性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打击浙江大厦内部与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第六条岗位职责1.保安队长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安保队伍的管理。2.综合管理岗主要职责:负责北京、沈阳、太原、天津、杭州等地物业安全等管理;3.安保人员主要职责(1)政务接待、信访维稳,必须在15分钟内按安保服务方案布置到位。(2)保证大厦进出物品管理,访客登记、引导规范,使大厦的秩序井然。(3)安保员要积极主动引导车辆,保证道路畅通。(4)提供帮助:在遇到来大厦咨询和服务的老人、残疾人等需要帮助时,应主动热情。(5)应急响应:接到火警、警情后3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并报负责人,同时根据要求与警方联系与协调。(6)如遇到搬运货物,需主动帮助运送。(7)负责综合楼六层区域的卫生间、楼道卫生清洁,住宿员工管理及电楼、楼道门定时关闭。(8)甲方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七条保安人员要求1.保安人员个人素质条件:所有保安人员必须具有《保安上岗证》(综合楼人员、综合管理岗除外),无不良爱好,无犯罪记录,具有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持健康证),无《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等。保安人员在上岗前须同时提供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保安人员的《保安上岗证》复印件。2.保安从业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定。3.所聘用的保安人员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受过专门的岗前培训(如保安、消防等培训);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第八条岗位及保安人员数量:详见投标文件中的岗位及人员配置安排人员。第九条安保服务公司管理要求1.乙方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保安队伍的稳定和工作的连续性,一是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合同期限内轮换岗保安人数不得超过合同编制的20%,并在投标书中作出承诺;二是如续签安保合同时,乙方必须按不少于65%的比例继续聘用上一年表现优秀的员工;三是保安队伍主要管理人员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其他队员更换要提前七天告知甲方,并按要求及时补充相应人员,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因招聘等原因造成人员缺编,缺编期不能超过7天,7天以上扣除相应服务费,但不能缺少工时和岗位。2.根据行业服务标准与甲方规定要求,在甲方办公室指导下,应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整体方案、内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方案预案,并结合浙江大厦变化实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设立保安点管理主管,全面负责日常保安队伍的规范化管理。3.派驻保安人员应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体能训练、紧急预案演练,定期召开队务会总结讲评工作情况,确保保安在浙江大厦内无违规事件发生。及时配合完成甲方办公室布置的各项临时任务。4.保安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甲方办公室备案。第十条安保员管理要求1.服务为本、主动热情,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从实际出发,灵活妥善处理不同问题,切实维护采购人和服务对象的人身和财产安全。2.业务操作规范,文明执勤;管理坚持原则、慎密严谨;处理问题高度警惕、有理有节。3.上岗人员仪表整洁,认真落实内务制度,摆放有序,整齐划一,值勤岗位及周围环境卫生要保持清洁。4.保安队长每天必须向甲方指定负责人口头汇报工作,每星期向甲方办公室汇报一次安保服务情况,重大情况须及时报告。5.丙方在每月工资结算前对上月乙方的安保工作向甲方办公室进行汇报,甲方有权对日常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要求乙方整改。6.做好详细的执勤记录,原始台帐保存完好,以备核查。7.安保员上岗班次具体由丙方安排,但所安排的班次应保证乙方派驻浙江大厦工作的安保员每月的休息时间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因乙方人员招聘等问题造成派驻人员不足18人时,乙方必须保证上班时间为3096工时每月(不包括一名管理人员),由此产生的加班费由乙方承担,丙方指派安保员从事合同约定范围之外工作时,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由丙方承担。8.工作纪律:安保员在工作期间要服从甲方及北京浙江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双重指挥,严格遵守采购人制定的相关安全保卫规章等制度,严禁值勤人员在上班时间仪容不整、缺岗、漏岗、串岗、迟到、早退、巡逻不到位、处置情况不及时等现象发生。9.严禁保安人员在岗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10.乙方在甲方授权情况下,有权以《投标书》和丙方《员工手册》为依据,处罚乙方及派驻1浙江大厦的安保员,要求乙方撤换不适合在浙江大厦工作的安保负责人及安保员,乙方应予以配合落实。第十一条安保人员待遇保障1.乙方负责为每位从业人员缴纳法律规定的各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费用。上述人员的涉及用工方面的劳务纠纷、福利纠纷和劳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2.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劳动法规、条例,向安保员提供相应工种的劳动工资、加班工资、劳动保护等待遇。一3.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水平。4.安保员日常伙食由丙方(浙江大厦)提供,一日三餐。5.丙方(浙江大厦)免费提供住宿场地及床,但日常生活所需其他物品由乙方自行解决。第十二条质量目标要求乙方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及相关服务的承诺。如因服务质量未达到目标,乙方应因此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在维保范围项目,乙方无任何理由拒绝保养维修。1.依托行业标准,根据甲方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认真研究浙江大厦安保服务的服务保障属性,熟悉大厦管理的特点,根据大厦内的不同服务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大厦安保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2.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保障大厦财产和服务对象人身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秩序。3.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服务对象有安全感,全年考核合格。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1.乙方每月必须向甲方提供排班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保安服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检查考核,有权要求乙方并对不能全面正确履行安保职责的保安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更换。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上述要求未能及时办理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当月保安服务费总额中扣除2%。2.甲方因工作需要或紧急情况需要调动乙方人员时,有直接管理、设置和调动乙方岗位人员的权力。调动乙方人员时,要求10分钟内集合浙江大厦内所有在岗人员,60分钟内集合合同规定的所有人员。3.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不服从管理、违纪或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在甲方工作的保安人员。4.因甲方举办重大活动需要临时增加安保力量的,有权要求乙方临时增派适量安保人员,不另行支付服务费用。P45.按时支付保安服务费用的义务,如有拖欠,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千分之五/每天的违约金(遇节假日顺延)。6.甲方应支持和配合乙方履行职责。7.对浙江大厦内各重点要害部位采取治安技防措施,依照有关标准配置消防器材。8.督促乙方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以及国家用工制度与规定。9.甲方办公室负责每月对乙方队伍进行考核,在工作中发现保安人员存在以下违规违纪行为者,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罚款、中止合同处理,罚款金额从甲方每月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中扣除:(1)在值班期间有睡岗、按规定着装、酗酒上岗等违反值班规定的,发现一次扣罚500元。(2)未按合同要求配置岗位人数上岗的(见岗位及保安人员数量配置表),每少一人次,扣罚500元。(3)在大门有收费违规者,利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弄职能处室的,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4)各岗位未按合同要求配备装备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事(5)不服从甲方办公室及指定人员和部门管理的,每人次扣罚1000元。(6)未提出申请,且未经甲方办公室领导批准,未按合同要求配置岗位人数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7)由于严重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除中止合同外,责任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罚款1000元。(8)私自动用甲方及浙江大厦公私财物,并造成损失者,除中止合同、照价赔偿外,罚款1000元。(9)粗暴值勤,打骂大厦楼内人员造成不良后果者,须赔偿经济损失,除中止合同、责任人移交***门处理外,罚款1000元。(10)其它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照以上作相应处理。以上行为累计达两次时,当月的服务费向乙方支付方式为一季一付,且扣除相应的违规处罚金;其余正常按月支付。以上行为累计发生达三次及以上,甲方有权中止合同。10.甲方有权对丙方的管理行为进行监控,丙方需积极配合。第十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依照甲方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制定相应的保安工作制度,并具体实施。2.按照甲方拟定的岗位和要求派出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到甲方安全管理区域范围进行24小时值班巡逻。3.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以及甲方有关规定,在维护安全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必须文明履行职责并保持服装整洁,维护甲方的形象,不得侵害甲方的合法权益。4.对所管理区域内安防、交通等项目进行服务管理。协助***门维护所管理区域治安秩序并主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如盗窃、抢劫、抢夺、打架、斗殴,非法集会、上访、游行等。在本安全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处理并向辖区***门和甲方办公室报e告,维护好秩序,根据案情及时组织保安队员疏散人群,以及做好救助和调查工作。5.在服务期内接受甲方的考核、评议,服务对象基本满意度达到80%以上。6.乙方的管理人员、保安人员的劳动纠纷、经济纠纷、工伤事故以及乙方在执勤或者进行其他活动时致人伤害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127.负责配备乙方人员工作所需的警械装备(钢叉、盾牌、T型棍、保安哨、电棒、防弹头盔、防护眼镜、防护帽)、通讯设备(对讲机、电话机等)、手电筒(含电池)、四季保安服(含帽子)(保安服配置方案需经采购方认可)、被褥、肩章、白手套、雨具、雨鞋以及常用办公耗材等。每个岗位就以上装备必须配备齐全(至少各一套)。8.甲方没有向乙方提供保安管理服务的办公、住宿用房的义务,如有提供,乙方不得买卖,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办公用房抵押或者改作他用,相关费用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9.乙方不承担不属于乙方责任范围内的治安刑事案件、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甲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10.乙方必须保证每班上岗人数满员并且每月组织保安队员进行1次以上的业务训练。11.享有合法收取保安服务费用的权利,按照本协议附件考核内容对保安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迅速做出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正式书面通报给甲方,确保服务质量让甲方满意。12.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保安人员的劳动报酬、福利、加班工资、中夜班等劳动收益,并按照有关规定为安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费。13.赔偿因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14.为确保保安队伍的相对稳定,乙方更换队员前需要事先向甲方办公室说明情况,更换队长或一次更换3名以上队员时,必须书面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实施。15.履行投标书中对甲方的承诺,具体承诺详见乙方投标文件《服务承诺及项目实施方案》。16.丙方经甲方授权,对乙方代为享有管理权,乙方除依本协议服从甲方管理外,也需配合丙方的授权管理工作。17.丙方对乙方的管理要求如有与甲方要求不同的,经甲方认可后,乙方需进行配合。第十五条丙方的权利义务1.经甲方授权,丙方依本协议对乙方代为享有管理权,配合甲方检查、监督乙方对本合同的履行情况。在授权管理期间,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向丙方提出改变要求,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改革要求、改造意见进行评估及可行性研究,积极响应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工作,维护和保障甲方的权益。2.丙方对乙方的管理工作应定期、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积极配合甲方对管理工作的监控,及时解决乙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丙方应积极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力求达到甲方提出的管理目标。4.丙方可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的前提下,及时向甲方提出管理上的新举措,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具体需要,由甲方进行参考协调及支持。5.授权管理期间,丙方对乙方享有管理权,但不享有处置权。丙方依本合同对乙方进行处置前,需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6.甲方授权丙方管理,丙方不得将管理责任转托第三方。第十六条服务委托管理的期限本次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项目年限为一年,合同签订一年后如甲方不满意乙方的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重新招标;合同期内如安保人员总数发生变化,合同金额按本次成交价同比增减。第十七条付款方式1.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2.付款方式:甲方及丙方每月对成交单位进行考核,视考核情况按月或季支付,具体详见本合同第十三条第9点内容。乙方因工作考核造成的扣款则在月付款的同时相应扣除。于每月10日前,甲方、丙方对乙方派驻的安保人员考核:凭乙方开具的发票、服务费明细清单、当月安保员花名册、安保服务合同复印件、丙方出具的月度考核表,由丙方填写经费开支审批表报甲方审批后支付。第十八条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合同金额的1%,即人民币10929.60(壹万零玖佰贰拾玖元陆角)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汇票、支票形式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支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0天内无息退还或返回保函。第十九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二十条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二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3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二十四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方、乙方、丙方三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第二十五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采购投标(或应答)文件;3.投标服务承诺及项目实施方案;74.成交或成交通知书。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丙方执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甲方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甲方(章):浙江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2024年12月日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26号浙江大厦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子邮箱: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安贞支行账号:7113010182600004976邮政编码:100029乙方(章):北京市金鹰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12月日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丙方(章):北京浙江大厦物业管理有2024年12月日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26号浙江大厦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10002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