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保险服务 车辆保险服务 车辆保险采购合同公告(太仆寺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



太仆寺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太仆寺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8日

一、合同编号:NMGZFCG-HT-2025-866026

二、合同名称:太仆寺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5-574149

四、项目名称:太仆寺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太仆寺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党政大楼440
联系方式:5231234
供应商(乙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中心支公司
地址:锡林浩特市额办振兴社区佳域帝都
联系方式:1504763515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30000,采购数量:1.0000;
1(批)
¥230,000.00
¥23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采购范围:太仆寺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均纳入保险范围,并享受车辆集中保险优惠价格和各项车辆保险服务。本次报价为1年的保费,总保险期限为1年。 二、车辆投保险种 本着节约资金的原则,根据对本地机动车辆主要风险的评估,统一投保车辆的基本险种为: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②车辆损失险(根据车型、年限、购置总价定)③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限额为200万元)④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每座最高投保限额为100万元)⑤驾乘险(每座总保额339万) 三、服务要求 (一)承保服务 1、折扣优惠。在保险法律法规和规性文件允许的范围给与车辆保险最大优惠 2.成立服务小组。针对本项目成立健全的专门服务小组,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分工明确(应有具体成员,包括、职务、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 3.服务优先。服务小组工作成员能保证随叫随到,主动上门办理投保、承保手续,保证投保单位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 4.服务迅速。承诺在最短时限出具正式保险单,提供保险卡 5 .制度完善。有客户回访制度,建立档案专卷;指派专人与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车办公室建立工作联系制度。 6.专人受理。设有24小时热线客户咨询服务、投诉举报,有专人接听、记录、受理。 7.措施保障。有较完善的服务保障措施,如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较差的业务人员有具体处罚办法。 (二)理赔服务 1.成立理赔小组。针对本项目理赔服务成立专门的服务小组,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应有具体成员。包括:职务,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 2、专人专线受理报案。理赔中心设立接待服务报案受理专线、配有专人24小时值班,受理报案、救援,节假日照常进行定损、查勘工作。非工作时间发生车辆事故,保险公司必须报告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提供快速救援服务。理赔中心设有现场查勘车,理赔中心值班人员接到报案后,安排就近网点在最短的时间与车主联系,提供快速救援服务。 4.提供上门理赔服务。保户出险后,因工作忙等原因,一时不能到保险公司办理有关理赔手续时,理赔中心人员可上门提供理赔服务,使保户尽快获得赔偿。 5.快速查勘。主城区范围70分钟以内,远郊街镇120分钟以内查勘现场。 6.快速理赔。1万元(含1万)以下资料齐全当天赔付;1万元(不含1万)以上资料齐全不含人伤3个工作日赔付:1万元(不含1万)以上资料齐全含人伤7个工作日赔付。被保险车辆在区外发生保险事故后,定点保险公司能通过

合同金额: 2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2月18日至2026年02月18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2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太仆寺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pdf
太仆寺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02月18日

锡林郭勒盟政府采购机动车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太仆寺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MGZFCG-HT-2025-866026采购计划备案书/核准书编号:太政采计划[2025]00199-第1页-机动车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MGZFCG-HT-2025-866026采购人/保险投保人(甲方):太仆寺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供应商/保险人(乙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中心支公司合同签订地点:太仆寺旗合同履行地点:甲方住所地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关于协议定点的相关规定,由采购人与供应商以成交结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采购合同项目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二、保险种类、内容、数量、单价及金额保险种类保险内容备注数量单价(元)金额(元)机动车保险服务公务车车险1¥230000.00230000.00合计¥2300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三、保险条款及特别约定具体内容已签订的保险单内容为准。四、服务时间、地点、方式乙方在1个工作日内按已签订的保险单内容为甲方提供保险服务。五、付款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30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供应商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中心支公司供应商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察哈尔大街支行银行账号:150016566370525015451、乙方收到甲方每一笔货款,应向甲方开具相应的金额的发票,发票类型以交易中心财务部门的要求为准。2、如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其他赔偿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等额扣除。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指派联系人为王佳茹现场甲方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实施和协调。2.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七、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指派联系人李松浩为乙方代表,全面负责合同的实施管理、协调、进度、售后等各项服务工作。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3.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备案证明、产品质量保证、使用说明等有关资料。八、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1、协商解决;-第2页-2、提请仲裁;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它约定事项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务第三方。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一份。-第3页-采购人(盖章):太仆寺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李伟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党政大楼440电话:52312342025年02月18日供应商(盖章):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中心支公司负责人:曹军地址:锡林浩特市额办振兴社区佳域帝都电话:15047635152-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动车保险服务 车辆保险服务 车辆保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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