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核查评估和风险源核查采购合同公告(绍兴市越城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2025)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76252404620252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度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核查评估和风险源核查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越财采确临[2024]7504号
四、项目名称:2025年度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核查评估和风险源核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市越城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地 址:胜利东路600号12楼
联系方式:13588580286
供应商(乙方):杭州天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兴议村(天蓝环保院科技楼)
联系方式:1890581529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度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核查评估和风险源核查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4064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根据实际选取绍兴市越城区内重点企业,服务范围:(1)环境风险源企业排查,包括重点风险源企业6家、一般风险源企业5家;(2)重点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排查,根据需要开展,费用按实结算;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供详细企业名单(服务期内,采购人可根据企业新建、关停等情况对企业名单作相应调整)。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本项目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4064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2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5年度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核查评估和风险源核查项目合同.pdf
2025年度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核查评估和风险源核查项目合同.pdf
合同编号:11176252444620232012025年度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核查评估和风险源核查合同项目名称:2025年度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核查评估和风险源核查甲方(采购人):绍兴市越城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乙方(供应商):杭州天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年2月18日签订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合同编号:确认书号:甲方(采购人):绍兴市越城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乙方(供应商):杭州天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编号为越财采确临[2024]7504号的2025年度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核查评估和风险源核查项目的政府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及标准通过开展专家体检式排查,协助摸清重点企业及区域的环境风险隐患、项目审批手续符合性、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自行监测等基础数据,从合法性、合理性及达标性等方面进行排查和诊断,及时收集整理反馈给生态环境管理部门。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出具《诊断报告书(表)》;排查结果反馈给企业,并指导督促企业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一)开展精准的全面排查r1、环境管理方面(1)分别根据水、气、固废及土壤等环保法律法规,核查企业的法律政策执行情况;(2)核查企业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手续的办理执行情况;(3)查看排查厂区现场环境管理状况,相关环保管理体系的设置及制度落实情况,相关管理人员职责落实情况;(4)核查企业雨污分流、排污口设置情况;(5)开展企业环保设施安全检查,结合现场情况,按需提供环保设施安全性分析报告;(6)协助做好重大活动、特殊天气等情况下各类环境保障工作。2、环境治理方面1(1)检查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治理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状况、达标排放情况及台账资料;(2)检查废气收集处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等情况,关注重点信访企业厂区及周边的异味情况;(3)检查工业固废(含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及现场管理全过程环节,外运处置记录和台账、联单等;(4)协助做好疑似污染地块场地的调查、治理、修复等环保监督管理工作;(5)必要情况下开展问题点位环保设施废水、废气污染因子检测,考评实际达标情况。3、环境风险方面(1)根据省市生态环境局除险保安环境隐患排查要求开展企业现场环境隐患问题摸排,提供环境隐患排查报表;(2)针对风险源企业“一案一池一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池、事故废水与雨水切断阀)落实开展评估;(3)核查企业环境应急设施、应急物资及人员配备等落实情况;(4)核查企业环境应急演练、培训等开展情况;(5)协助执法队将相关检查情况录入省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同时督促指导企业自查自纠,对账销号闭环管理。(二)实施严格的监督检查1、环境管理(1)根据执法队要求对重点企业建设项目提供过程指导和服务,新建重大项目应提前介入,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做好可能发生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的事先提醒,做好企业建设项目自主验收的指导工作;(2)核实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助做好污染物减排工作,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源头管控污染物排放;(3)核实企业相关环保治理设备及配套设施、计量设施等的运维检修情况;(4)开展企业环保设施安全检查,结合现场情况,按需提供环保设施安全性分析报告;(5)核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行检测信息公开等申报情况;指导企业完成交办的各类环保报表填报;2(6)检查各企业环保档案,规范企业档案管理。2、环境治理(1)在工作过程中及时协助处理环境信访投诉,客观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并提出有效整改措施,对重复信访企业或区域,协助制定整治方案并指导整改;(2)针对企业现有污染治理设施现状,分析其优缺点,提出相应的提升整治意见建议;3、环境应急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及时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减少环境损害;(三)跟踪督导整改1、针对相关企业排查问题出具环保“体检”诊断书(表),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科学、合理、规范的提出整改建议,并指导企业实施整改;2、对上级部门督察或环保部门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协助并督导整改;3、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及时反馈环保核查服务信息,并关注生态环境部门关注的重点问题,根据要求及时调整改进。(四)排查工作要求1、根据绍兴市越城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要求,按季度报送核查企业简报,汇总核查企业数量、问题情况,提供分析报告,明确企业共性问题、个性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整改建议,协助执法队针对区域典型环保问题制定整改要求;2、根据区域环境问题核查汇总,创新区域生态环境隐患发现机制,进一步摸索4非现场执法手段,协同区生态环境分局提出切实有效的区域环保管理手段,提升区域环保管理水平;3、根据《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推进企业工业领域协同增效,推进企业节能和能效水平提升。进一步提高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控制。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模式。二、服务价格1.合同金额:人民币肆拾万零陆仟肆佰元整(¥406400.00)2.服务单价3类型数量频次合计数量服务单价折扣率(%)重点风险源企业63月1次,合计4次/年242000元/次80一般风险源企业51年1次,合计1次/年52000元/次日常单项环保核查501次/年502000元/次全面核查701次/年705000元/次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与服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即人民币4064.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零陆拾肆元整。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至甲方处,服务完成并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七、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本项目。2.实施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八、付款付款方式:(1)项目不支付预付款,项目费用为每季度支付一次(依据中标单价,按实结算);4(2)发票应随付款进度及时提供。若中标人在申请付款时未能提供相应发票的,采购人有权延期付款,且不视为违约。九、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本次项目采购所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建议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要求执行。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协助发现突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或环境违法行为问题,被甲方及上级相关部门发现的,第一次出现该情况的,予以警告并扣除当次核查报告费用,问题如被上级负面通报的,再扣5000元/家;第二次出现同类型问题的,则视为自动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5.乙方所履行的服务质量或服务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中止接受服务,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6.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合同管理办法》向财政备案。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5十三、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如核查及检查结果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追究乙方法律责任。6.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绍兴市越城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600号12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202年2月19日乙方(盖章):杭州天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兴议村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金汇支行开户账号:1202024009900017142I声的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202年2月18日6合同编号:11176252444620232012025年度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核查评估和风险源核查合同项目名称:2025年度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核查评估和风险源核查甲方(采购人):绍兴市越城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乙方(供应商):杭州天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年2月18日签订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合同编号:确认书号:甲方(采购人):绍兴市越城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乙方(供应商):杭州天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编号为越财采确临[2024]7504号的2025年度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核查评估和风险源核查项目的政府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及标准通过开展专家体检式排查,协助摸清重点企业及区域的环境风险隐患、项目审批手续符合性、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自行监测等基础数据,从合法性、合理性及达标性等方面进行排查和诊断,及时收集整理反馈给生态环境管理部门。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出具《诊断报告书(表)》;排查结果反馈给企业,并指导督促企业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一)开展精准的全面排查r1、环境管理方面(1)分别根据水、气、固废及土壤等环保法律法规,核查企业的法律政策执行情况;(2)核查企业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手续的办理执行情况;(3)查看排查厂区现场环境管理状况,相关环保管理体系的设置及制度落实情况,相关管理人员职责落实情况;(4)核查企业雨污分流、排污口设置情况;(5)开展企业环保设施安全检查,结合现场情况,按需提供环保设施安全性分析报告;(6)协助做好重大活动、特殊天气等情况下各类环境保障工作。2、环境治理方面1(1)检查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治理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状况、达标排放情况及台账资料;(2)检查废气收集处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等情况,关注重点信访企业厂区及周边的异味情况;(3)检查工业固废(含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及现场管理全过程环节,外运处置记录和台账、联单等;(4)协助做好疑似污染地块场地的调查、治理、修复等环保监督管理工作;(5)必要情况下开展问题点位环保设施废水、废气污染因子检测,考评实际达标情况。3、环境风险方面(1)根据省市生态环境局除险保安环境隐患排查要求开展企业现场环境隐患问题摸排,提供环境隐患排查报表;(2)针对风险源企业“一案一池一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池、事故废水与雨水切断阀)落实开展评估;(3)核查企业环境应急设施、应急物资及人员配备等落实情况;(4)核查企业环境应急演练、培训等开展情况;(5)协助执法队将相关检查情况录入省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同时督促指导企业自查自纠,对账销号闭环管理。(二)实施严格的监督检查1、环境管理(1)根据执法队要求对重点企业建设项目提供过程指导和服务,新建重大项目应提前介入,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做好可能发生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的事先提醒,做好企业建设项目自主验收的指导工作;(2)核实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助做好污染物减排工作,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源头管控污染物排放;(3)核实企业相关环保治理设备及配套设施、计量设施等的运维检修情况;(4)开展企业环保设施安全检查,结合现场情况,按需提供环保设施安全性分析报告;(5)核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行检测信息公开等申报情况;指导企业完成交办的各类环保报表填报;2(6)检查各企业环保档案,规范企业档案管理。2、环境治理(1)在工作过程中及时协助处理环境信访投诉,客观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并提出有效整改措施,对重复信访企业或区域,协助制定整治方案并指导整改;(2)针对企业现有污染治理设施现状,分析其优缺点,提出相应的提升整治意见建议;3、环境应急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及时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减少环境损害;(三)跟踪督导整改1、针对相关企业排查问题出具环保“体检”诊断书(表),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科学、合理、规范的提出整改建议,并指导企业实施整改;2、对上级部门督察或环保部门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协助并督导整改;3、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及时反馈环保核查服务信息,并关注生态环境部门关注的重点问题,根据要求及时调整改进。(四)排查工作要求1、根据绍兴市越城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要求,按季度报送核查企业简报,汇总核查企业数量、问题情况,提供分析报告,明确企业共性问题、个性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整改建议,协助执法队针对区域典型环保问题制定整改要求;2、根据区域环境问题核查汇总,创新区域生态环境隐患发现机制,进一步摸索4非现场执法手段,协同区生态环境分局提出切实有效的区域环保管理手段,提升区域环保管理水平;3、根据《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推进企业工业领域协同增效,推进企业节能和能效水平提升。进一步提高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控制。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模式。二、服务价格1.合同金额:人民币肆拾万零陆仟肆佰元整(¥406400.00)2.服务单价3类型数量频次合计数量服务单价折扣率(%)重点风险源企业63月1次,合计4次/年242000元/次80一般风险源企业51年1次,合计1次/年52000元/次日常单项环保核查501次/年502000元/次全面核查701次/年705000元/次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与服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即人民币4064.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零陆拾肆元整。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至甲方处,服务完成并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七、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本项目。2.实施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八、付款付款方式:(1)项目不支付预付款,项目费用为每季度支付一次(依据中标单价,按实结算);4(2)发票应随付款进度及时提供。若中标人在申请付款时未能提供相应发票的,采购人有权延期付款,且不视为违约。九、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本次项目采购所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建议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要求执行。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协助发现突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或环境违法行为问题,被甲方及上级相关部门发现的,第一次出现该情况的,予以警告并扣除当次核查报告费用,问题如被上级负面通报的,再扣5000元/家;第二次出现同类型问题的,则视为自动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5.乙方所履行的服务质量或服务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中止接受服务,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6.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合同管理办法》向财政备案。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5十三、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如核查及检查结果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追究乙方法律责任。6.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绍兴市越城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600号12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202年2月19日乙方(盖章):杭州天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兴议村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金汇支行开户账号:1202024009900017142I声的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202年2月18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核查评估和风险源核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