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设备采购合同公告(毕节市七星关区大新桥街道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52050225592160091812232025000001

二、合同名称:七星关区大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设备购置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522846-2024-HHL-31136
四、项目名称:七星关区大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设备购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毕节市七星关区大新桥街道中心校
地 址:大新桥街道中心校
联系方式:13096871690
供应商(乙方):江苏双赢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淮安市淮安区旗河镇人民路
联系方式:1337521188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七星关区大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设备购置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782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投标文件规格型号:批

2.合同金额(元):782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人指定地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等工作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2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

采购合同项目名称:七星关区大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P52050220250000DM甲方:毕节市七星关区大新桥街道中心校乙方:江苏双赢科教设备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25年2月18日生节市七星关区大新桥街道中心校(甲方)所需大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设施设备(货物名称)经贵州红葫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代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江苏双赢科教设备有限公司(乙方)为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乙方在响应文件中须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乙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一、合同采购项目、总金额、时间、地点,验收和付款:(1)大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设备购置(详见附件)。(2)合同总金额:小写:782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捌万贰仟元整。(3)完成时间:自签订合同后10日历日内交货完毕可投入正常使用。(4)地点:七星关区大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5)验收:甲方按国家现行规范初步验收,不足部分由乙方立即无条件为甲方补充提供,同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初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召集乙方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本项目进行总体验收。总体验收报告须经甲方、乙方分别签署意见并盖章确认后生效。(6)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按照财务报账程序,60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不验收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未按约定期限签订合同的,除了要赔偿甲方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外,还将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乙方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第2页2.如乙方提供的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十日内补齐合格产品交付给甲方,同时还将承担其它经济、法律责任:如接到通知十日内不能补齐合格产品交付甲方,合同立即解除,甲方可另行按程序委托其他公司承担本项目采购任务,所有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3.当乙方承担的本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个日历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4.乙方承担的本项目有瑕疵的,验收小组应书面向其提出补救或整改意见并约定期限,乙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补救或整改,逾期的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份代理公司备案,一份用于财务报账资料。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毕节市七星关区大新桥街道中心校乙方:江苏双科科教设备有限公司1中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七星关区大新桥中心校地址:江苏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人民路联系电话:08578334270联系电话:13375211888签订时间:2025.2.18签订时间:2025.2.18第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幼儿园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