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渑池县民政局2025)
一、合同编号:渑池竞磋采购-2025-6-A
二、合同名称:渑池县民政局精神障碍社区政府购买康复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渑池竞磋采购-2025-6
四、项目名称:渑池县民政局精神障碍社区政府购买康复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渑池县民政局
地址:渑池县高速路口南100米
联系人:张建忠
联系方式:0398-4886125
2.供应商(乙方):渑池群康医院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渑池县韶峰路1号
联系人:吕刚
联系方式:135252339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29857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针对精障患者的社区康复需求,以一对一、小组、活动的形式为辖区内不低于200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以下服务服务次数不低于 3500 次: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康复服务
渑池县
满足采购人要求
一年
满足采购人要求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1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2月19日
精神障碍社区-合同.pdf
2025年度精神障碍社区政府购买康复服务项目服务协议甲方(委托方):渑池县民政局乙方(受托方):渑池群康医院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部中国残联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项目内容及金额项目名称:渑池县民政局精神障碍社区政府购买康复服务。金额:298570元。二、服务对象及服务内容(一)服务对象:1.项目服务对象为渑池县户籍、在渑池县辖内有固定的居住场所,病情稳定且无肇事肇祸倾向,经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出院评估可进行社区康复且有康复意愿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优先关注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中救助对象,孤寡、独居、空巢老人、困境儿童等民政服务对象)。2.上述固定接受中心服务的服务对象,不得与本机构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政府资金资助开展的与本项目服务性质或内容类似的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重复。(二)服务内容针对精障患者的社区康复需求,以一对一、小组、活动的形式为辖区内不低于200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以下服务,服务次数不低于33500次:1.基础服务:组织开展为掌握服务对象基本情况及需求情况的基础性服务,包括:建档、电话探访、入户探访、康复评估、资源指引、康复或政策咨询等。2.专业服务:为服务对象及其家庭提供个人发展及家属服务等专业康复服务,包括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躯体管理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能力训练、心里康复等。3.其他活动性服务:在社区内开展社交康乐服务、社区宣传服务、社区志愿服务、精康宣讲等社区共融服务,促进社区居民与精障患者及其家庭的互动和融合;结合社区内资源情况以及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情况,创新开展特色服务或更具探索性的深度服务,如户外康复活动等。三、服务周期与资金拨付方式(一)服务周期:1.甲方对乙方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周期为1年,自2025年1月25日至2026年1月24日。实行总价包干形式,合同价为完成项目服务内容的全包价,包括含税、服务费、评估费、工作(管理)人员经费、交通费、培训费、保险费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2.甲方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付款。(二)资金拨付方式1.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80%作为合同预付。2.乙方完成全部服务量化指标且服务期满,经末期评估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四、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1.甲方负责指导本项目工作,对乙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及各项机制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及评估,必要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2.根据乙方的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协助解决项目运作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负责乙方在开展本项目工作过程中与乡镇、社区(村)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3.负责委托第三方社会服务专业机构对乙方进行服务质量评估(费用由乙方支付)。(二)乙方1.根据本项目的目标要求组建一支熟悉社区精神康复服务工作的团队(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需持有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医生和护士4名(需持有资格证和执业证),以上人员须为专职工作人员。2.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所有安全问题负责任。3.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好资助经费及各项费用,专款专用,并接受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4.在本项目运营服务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及故意、过失所造成的第三方或(及)甲方损失及有关民事赔偿责任、补偿责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五、违约责任(一)如乙方擅自单方面中止或终止本服务协议,应向甲方全额返还已支付款项,并应按照合同有关内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二)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协议时违反相应法律法规、职业规范,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六、协议生效及其他事项(一)本合同所有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效通知书、乙双方协商一致所形成的补充协议,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未尽事项,由双方协议解决。(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渑池县民政局乙方:渑池群康医院中山价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0398-4886175联系电话:13525233977地址:渑池县韶峰路1号地址:高速路口南100米签订日期:2005车间2同签订日期:5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康复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