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示范村采购合同公告(通渭县碧玉镇人民政府2025)



通渭县碧玉镇人民政府通渭县碧玉镇玉关村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

合同编号:702001JH621121006

合同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702001JH621121006
项目名称:
通渭县碧玉镇玉关村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

采购人:
通渭县碧玉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通渭县城投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时间:
2025-01-20
供应商:
甘肃红城建设有限公司

行业:
其他建筑安装业
关联中标/成交公告标题:
通渭县碧玉镇人民政府通渭县碧玉镇玉关村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中标公告

签订日期:
2025-01-20
合同总金额:
193.687188(万元)

合同扩展信息

是否为ppp:

是否联合体:


牵头单位:

组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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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碧玉镇玉关村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施工合同文件(合同编号:702001JH621121006)通渭县碧玉镇人民政府甘肃红城建设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二O二四年十月合同备案号:2025HTBA00017目录1第一节合同协议书1一、工程概况三、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2五、项目经理..2六、付款方式.2七、合同文件构成八、承诺九、词语含义3.3十、签订时间十一、签订地点十二、补充协议十三、合同生效.3十四、合同份数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发包人3.承包人..114监理人..125工程质量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2127工期和进度8材料与设备..13149.试验与检验.1410.变更1611.价格调整.17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3.验收和工程试车.1914.竣工结算.20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6.违约17.不可抗力.222218.保险…19.争议解决22.2320.补充条款..2621.其他第一节合同协议书1一、工程概况2二、合同工期.1三、质量标准.1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2五、项目经理..2六、付款方式.2七、合同文件构成3八、承诺3九、词语含义.3十、签订时间..3十一、签订地点..3十二、补充协议.3十三、合同生效.3十四、合同份数5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6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61.一般约定..82.发包人.93.承包人..114监理人..125工程质量.12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27工期和进度..138材料与设备149.试验与检验.1410.变更1611.价格调整.17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913.验收和工程试车.2014.竣工结算.20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116.违约.2217.不可抗力2218.保险…2219.争议解决.2320.补充条款..2621.其他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通渭县碧玉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甘肃红城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通渭县碧玉镇玉关村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通渭县碧玉镇玉关村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2.工程地点:通渭县碧玉镇玉关村3.工程批准文号:通农领办发(2024)19-7号4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5工程内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224年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年12月织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叁万陆仟捌佰柒拾壹元捌角捌分(¥1936871.88元);其中:1(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9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屠建丽。六、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限为12个月,质保期满后全部付清,丕留尾款。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2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y年月3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通渭县碧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两份,承包人执两份。3甲方:通渭县碧玉镇人民政府(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查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通渭县碧玉镇人民政府开户行:账号:时间:2021年9月30日乙方:甘肃红城建设有限公司(单位盖章)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太(签字)阴河忘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永定西路36号(盛世年华隔壁)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市中华路支行账号:104074405458时间:2022年9月30日4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通渭县碧玉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甘肃红城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通渭县碧玉镇玉关村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0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保温工程5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27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通渭县碧玉镇民政府承包人:甘肃红城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3法定代表人(盖章)(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2022年9月30日2024年9月30日2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乡村建设示范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