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信息系统维护 空调维保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2025)
2024年******丰台分局信息系统维护项目机房专用空调部分合同公告
华融东创(北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丰台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4年******丰台分局信息系统维护项目机房专用空调部分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4年******丰台分局信息系统维护项目机房专用空调部分
项目编号:HRDC-240111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柳林、杨美洁
项目联系电话:010-63802099-8007、80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丰台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杜警官010-832997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融东创(北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柳林、杨美洁010-63802099-8007、801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08号顺和商务写字楼A406
一、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附件
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3: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737308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丰台分局信息系统维护项目机房专用空调部分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安全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
******丰台分局
行政区域
丰台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20日 10:38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13:30
预算金额
¥6.73730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柳林、杨美洁
项目联系电话
010-63802099-8007、8011
采购单位
******丰台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杜警官010-83299751
代理机构名称
华融东创(北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08号顺和商务写字楼A4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蒋柳林、杨美洁010-63802099-8007、8011
附件:
附件1
合同公告.pdf
附件2
2024丰台分局空调维保.pdf
合同公告一、合同编号:/二、合同名称:2024年******丰台分局信息系统维护项目机房专用空调部分运维服务合同书三、项目编号:HRDC-24011115四、项目名称:2024年******丰台分局信息系统维护项目机房专用空调部分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丰台分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26号联系方式:杜警官010-83299751供应商(乙方):北京创达嘉业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二区40号楼6层607联系方式:赵泽庚15901009347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丰台分局信息系统维护项目机房专用空调部分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合同金额:¥6.6万元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1月20日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2月20日九、其他补充事宜:无密级:2024年******丰台分局信息系统维护项目机房专用空调部分运维服务合同书项目名称:2024年******丰台分局信息维护项目机房专用空调甲方:******丰台分局乙方:北京创达嘉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月20日签订地点:北京市丰台区1合同书目录1、总则2、甲方责任3、乙方责任4、计量单位5、项目进度6、验收7、项目合同总金额及税费8、项目合同支付条款9、项目合同修改10、违约责任11、项目合同解除12、不可抗力13、项目保密14、争议解决15、项目合同附件16、项目合同生效及其它17、项目合同签章1.总则1.1本合同由******丰台分局(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和北京创达嘉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1.2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经协商,甲方和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现就2024年******丰台分局信息系统维护项目机房专用空调部分事宜签订本合同。1.3本合同项下的项目实施地点位于:甲方指定地点1.4项目实施目标: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丰台分局信息系统维护项目机房专用空调服务。通过对机房专用空调进行维护,实现甲方现实需求、及时发现问题、有效排查故障、加强机房专用空调的日常维护与管理、确保通信缆线安全的总体目标。1.5项目实施内容:机房专用空调的维护、保养、维修。具体内容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最严格标准执行。1.6服务期限:乙方提供的服务自2024年Ⅱ月20日起至2025年1月19日止。合同期限届满终止。合同期满后,在不改变服务内容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准许范围内可进行续签。2.甲方责任2.1甲方提出2024年******丰台分局信息系统维护项目机房专用空调实施任务和需求,负责项目的总体组织工作,并保留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提出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适当修改的权利。2.2甲方应为调研、安装、测试、调试等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及协助人员。2.3甲方负责组织由乙方提供的技术培训工作。2.4甲方负责协调最终用户和乙方的关系,并提供最终用户的联系方式。32.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甲方予以保密,甲乙双方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3乙方责任3.1乙方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双方确认的维保服务方案履行维保义务,确保本项目达到磋商文件所列明的采购需求。3.2乙方应具备承接本合同项下项目服务的能力与资质,所派员工应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并符合上岗条件。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将上述资质及参与本项目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证件复印件等资料交甲方备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凭证进入甲方工作区域。除备案留存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实施,不得进入工作场地。3.3乙方应根据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要求完成项目实施工作,全面完成各项服务任务,保证本项目达到所设定的全部目标,使整个系统稳定可靠运行。3.4在系统运行期间,乙方应至少提供包括全程跟踪、现场指导、技术支持、应急响应、定期巡检、质量保证、维护等服务,及时解决系统运行时出现的问题,保证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3.5乙方应按照维保服务内容及甲方要求定期对甲方设备进行巡视、清洗和检修,每年巡检、清洗和维保次数详见附件维保内容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乙方应在每次履行巡检、清洗、维保义务过程中,详细记录巡检、清洗、维保过程及内容,并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乙方在每年度维保义务履行完毕后,应编制书面年度总结报告向甲方提交,经甲方确认无误后视为验收合格。3.6乙方应按照服务内容所规定的时限对甲方设备故障进行应急处理。维保期内,乙方提供7x24小时维护及技术支持,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20分钟内进行处理,遇有严重故障或者紧急事故的,乙方应在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往现场进行抢修,2小时内解决问题,故障排除,及时恢复甲方设备的正常运行。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的,则需提供质量合格的原厂原装备品备件完成替换。3.7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乙方应确保乙方人员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尽安全保障义务,由于乙方人员的过错、过失造成的4设备损坏、损失、人身安全事故,其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设备的损坏,乙方应负责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相应赔偿。3.8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项目全部或部分转交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且项目成果(包括任何相对独立的部分)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遭到类似指控,否则,乙方承担一切后果。3.9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乙方应充分考虑甲方建设现状和需求,保证系统的完整性、一致性和扩展性。3.10乙方应按照丰台分局信息化工程的项目资料编制要求分阶段向甲方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以满足系统软、硬件设备安装、管理及运行维护等需要。文档以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和电子资料(光盘)的形式提供。3.11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系统软、硬件设备使用、管理及维护等方面的培训。3.12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项目转交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且项目成果(包括任何相对独立的部分)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遭到类似指控,否则,乙方承担一切后果。3.13乙方应保证项目队伍人员的充足和人员结构合理性,建立高效的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各项保障措施和质量保障体系,以便于项目顺利进行,并应任命一名全职项目经理,控制本项目整体进度和质量,保证项目按期完成。在项目执行期间,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得到甲方书面同意。3.14乙方应加强项目风险分析及控制,对项目的风险要有详细的分析,并有可靠的控制手段和措施。3.15乙方应按照丰台分局信息化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要求,与甲方签订廉政承诺,配合甲方廉政工作和廉政检察措施(详见附件《廉政承诺书》)。3.16服务过程中检查出设备、备件损坏需要更换配件、设备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单次不超过元(含)的由乙方承担,超过元的由甲方承担。对于更换的设备、零配件及其他材料乙方提供不少于三年的质量保修期。本合同维保期满,乙方仍应按照产品质量保修期承担产品质保责任。在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不能正常运行的,乙方应免费维修或更换配件、设备。53.17其他服务内容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4.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5.项目进度自本项目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履行其在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按双方约定描述的服务期限按时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编制本合同项目维护的时间进度表,经过双方确认后,并以此作为考核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依据。6.验收6.1验收程序6.1.1每次维保服务验收。乙方应在每次维修保养服务完成后形成本次维保服务记录,并向甲方提交本次维保服务内容及维保服务完成情况报告,甲方确认本次维保服务完成的,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维保完成后乙方对电源、系统进行试运行,保障维保后电源、系统正常运行。经过甲方确认的维保记录作为验收结算的依据。6.1.2每月月度验收。乙方应编制本月维保服务清单,并提交每单维保服务所必须资料,经甲方核对无误并确认维保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程序签署月度验收手续。6.1.3最终验收。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限内的全部维保服务后,应当编制申请验收报告,并准备验收结算所需全部资料,提请甲方进行最终验收,甲方根据乙方全年度维保服务的完成情况、月度和每次验收情况、用户满意度测评等对乙方服务进行总体验收,符合合同约定应签署验收合格报告。6.2验收结果6.2.1维保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予以结算合同款项。6.2.2维保服务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进行整改,如整改后仍不合格或无法整改的,乙方无权收取验收不合格部分的费用,按照本合同约定应当予以扣款的,甲方有权在结算款项中予以扣除。6.2.3维保服务过程中出现三次维保不合格或维保服务经两次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或测评满意度两次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同时要求乙方退还未完成部分维保费用并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6有权追偿。6.2.4最终验收合格不免除乙方承担的质量担保、服务承诺以及如实承诺、禁止欺诈等相应法律及合同责任。6.3验收标准6.3.1乙方应按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服务依据、技术规范要求及服务要求完成本合同项目的服务。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所列名的服务标准及依据、规范等作为本合同验收标准。6.3.2实施服务项目前,乙方应以纸质版本加盖公章的形式按照甲方的要求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向甲方提交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不得与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相矛盾或降低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要求及标准。6.3.3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签字确认后的服务方案进行服务。服务标准应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内部有关最新、最严格标准,保证设备系统运行正常,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相关技术标准。7.项目合同总金额及税费7.1合同金额为:¥66000元(大写:陆万陆仟圆整)。7.2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7.3上述合同金额为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甲方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8.项目合同支付条款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8.1合同签订后,待财政资金到位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发票并提出付款申请,甲方收到发票后按照政府采购相关付款流程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首付款,即人民币:叁万叁仟圆整,小写(¥33000元)。乙方履行完毕本合同要求的全部维保义务且验收合格后,乙方持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收到发票及申请后按照政府采购相关付款流程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即人民币:叁万叁仟圆整,小写(¥33000元)。8.2乙方延迟开具发票的,甲方付款随之相应顺延且不构成违约。合同款项支付7如因甲方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履行结算程序的,具体支付时间不受上述支付期限限制,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及丰台区财政局的相关规定执行。8.3财务信息:乙方开户银行名称、账号:用户名称:北京创达嘉业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清河镇支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二区40号楼6层607账号:020000610920018301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上述账户信息正确无误,若乙方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未告知的或由于填写瑕疵等导致未收到合同款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向上述账户付款视为已履行完毕付款义务。8.4根据合同约定,如进行考核或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需要核减、扣减的相关赔偿等款项,甲方有权在支付最后一笔款项中予以扣除。9.项目合同修改9.1除合同约定外,任何对合同的变更、修改和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有效,并作为附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果。9.2因单方面变更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10.违约责任10.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将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时,应该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延期应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由双方书面确认。10.2除合同约定的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而不收取迟延违约金之外,当乙方已经拖延提供服务时间,甲方应在不影响合同8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乙方的迟延违约金。每延误一日的迟延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迟延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二十(20%),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10.3一旦达到迟延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或者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约定及甲方要求的,经两次返工重作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选择委托第三方履行本合同维保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10.4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价格的20%的违约金,并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项目费用,且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10.5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10.6本项目乙方每次维护应形成维护记录,保障系统正常运行。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后,由甲方使用部门出具使用意见。因乙方履行义务出现瑕疵的,甲方有权抵扣因质量瑕疵产生的相应费用后再支付相应款项。10.7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甲、乙双方人员及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或导致甲方设备等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支付由此造成的诊疗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全部损失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1.项目合同解除由于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严重违反合同,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时,对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即产生解除的效力。11.1违约解除合同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解除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的服务,达到合同所规定的服务;9(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11.2因破产而解除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被有权机关处罚,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解除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并有权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的本合同费用。该解除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1.3因甲方的便利而解除合同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或解除通知书,解除通知应明确该合同解除是出于甲方的便利,以及解除的生效日期。该解除行为对于乙方已经完成的服务内容,甲方可承担对应的付款责任,对未完成的部分乙方应予以退还,在此情形下双方均不产生违约责任。12.不可抗力12.1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和严重的风灾、水灾、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政策性等不由双方控制的,也包括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12.2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12.3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方式或传真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甲方也可以考虑解除合同。12.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13.项目保密13.1双方应签署保密责任书,并严格遵照执行。保密责任书见附件。17质量管理岗位责职根据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分工职责,落实到人,保证体系高效地运转,按既定的质量目标圆满地完成施工任务。(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管理全面负责,保证项目质量达到创优目标。建立健全项目内部的各种责任制,明确人员职责,充分发挥参与项目建设人々员的积极性。+贯彻执行企业质量方针,组织工程质量策划和质量计划的编制、执行及修改。合理配置并组织落实工程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员、施工机具设备、物资及资金等),按质量体系要求组织项目的施工。组织工程有关实施人员的培训。(2)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对施工质量的全过程进行管理。组织编制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特殊工序的施工方案,保证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先进性。2制订工程的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计划,审核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作业指导书或专项施工方案。指导、协调各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保证每位施工人员都明确自己的质量职责。金1负责工程的技术复核工作,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和不合格品的处理,组织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的编制,并采取措施,预防不合格品的出现;负责组织重要材料质量检验和试验工作。负责对工程的过程检验、最终检1验和试验的组织工作。4组织对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自评。安排进行工程图册、文件、资料的分配、签收,保管及日常处理。◇开展质量教育,保证公司的各项制度正常执行。(3)质量部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是本工程质量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具体实施各项质量管理工作。+对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对每道施工工序都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检验,控制不合格品的产生。负责项目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2◇依据专业工程师编制的过程检验计划,编制施工关键工序标识卡,根据工序标识卡对各施工工序进行检查、控制。◇严格执行“质量否决权”,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情况有现场处置权,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整改。◇组织制定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案,并对方案的可行性、实施效果进行验证、监督。◇负责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与项目自评工作。(4)工程技术部全面负责工程的技术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和项目部的有关技术管理的规定,负责执行和落实各项技术管理制度和措施。+纟组织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编制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特殊的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并组织实施。组织参与图纸会审,负责督促检查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整理图纸和技术资料,及时归档。组织编制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应的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认真执行质量保证体系中的规定,严格按IS09000(2000版)标准执行。2参加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案编制,负责制定、检查、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负责工程技术文件资料、质量记录的管理和控制。组织技术人员对交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5)各专业工程师是专业质量管理目标的责任人和落实人+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的编制,编制专业施工方案。对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编制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卡,负责技术复核工作。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难题,督促施工班组作好自检和质检员做好专检工作。今随时指出作业班组的不规范操作,对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督促其整改。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积累和汇总工作。(6)物资设备部全面负责工程的物资供应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企业有关物资管理的规定,确保物资供应满足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中的规定,做好材料供应厂家的资格审查工作,对厂家提供的样品组织专业工程师进行确认,并报送业主进行2审批。组织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确保进场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材料进场后,落实材料现场堆放、保管、挂牌、标识。采取措施防止合格材料进场后出现物理、化学变化,导致材料变形、变质影响工程的使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组织落实施工机具设备进场和退场。金组织编制现场施工机具设备的检查、保养、维修计划,建立现场设备台帐。定期对施工机具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并随时掌握现场施工设备的运转情况,对出现故障的设备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修理。确保每台机器均处于最佳状态,保证工程施工的进度及质量。8.质量要素的控制质量体系建立和完善后,如果没有资源、要素作为保证,体系的运行就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必须对施工过程的五大要素的保证措施进行明确和落实。9.劳动力的保证施工中人的因素是关键。无论从管理层到施工作业层,人的素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根据项目的情况,我们拟采取以下保证措施:(1)做好宣传工作,使全体施工人员牢固树立起“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2量意识,确保工程质量创优目标的实现。(2)选派优秀的工程管理人员和施工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管理班子,实施和管理工程。同时选派技术精良的专业施工班组,配备先进的施工机具和检测设备,进场施工。(3)选派技术精良的专业施工班组,进场施工。(4)建立完善的质量负责制,使每位参与本项目施工的人员都明确自己的质量目标和责任,使工作有的放矢。10.施工机具、检测设备的保证现代化的施工,机械设备的装备率越来越高,施工的速度及质量对施工机械的依赖性也越来越高,现场设备的装备情况、设备的先进性及设备的完好性,对工程施工的质量影响越来越大。(1)建立施工机械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及各种机械操作规程,对现场的机械做到定人定机的管理,对每个人的职责进行明确,保证现场机械的管理处于受控状态。(2)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组织施工机械进场,对所有进场的机械进行检查,并进行全面的保养,掌握各机械的性能状态,建立现场机械台帐。(3)施工期间,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检查,随时掌握现场机械的使用情况及机2械的状态情况。确保机械处于最佳的运行状态,为施工生产服务,并使现场的机械得到充分的利用。(4)对出现故障的机械,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如无法短时间内修复,满足不了施工的需要,应立即组织新的机械进场,以满足现场施工的需求。11.所购机房专用空调的配件(1)需要提供参数证明材料,与原配件相同产品,主板、控制屏、室外机风扇、压缩机均需更换原厂产品。(2)室内机过滤网,属于机房专用空调耗材,无需更换原厂,维保公司提供过滤网。(每年每台机组更换2次)212.验收标准所有巡检工作、维修保养均以确保机组正常运行,满足相关系统的正常使用为最终验收标准。2附件五:不良行为告知书******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项目名称:2024年北京市公空局分局信息维护项目机高专用空调。供应商名称:北京包达嘉业氽公司:为加强我局项目建设,规范供应商与我局合作行为,现就我局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相关内容进行告知。与我局合作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具体行为将被列入我局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2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五)依据《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录用我局辞职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且为其提供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岗位的;(六)在与我局合作过程中,发生失泄密问题、履约能力差、配合工作不力、服务不到位、完成效果不佳等,被终止入围资格、框架协议、履约合同,或造成我局利益损失的;(七)有其他损害我局利益行为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我单位已知悉上述内容,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张毅(签字)2024年1月20日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系统维护 空调维保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