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肥采购合同公告(西乌珠穆沁旗草原工作站2025)


西乌珠穆沁旗草原工作站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52526-NMGXF-20250010

二、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152526-NMGXS-GK-20250001

四、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西乌珠穆沁旗2024年退化草原修复(国有草场试点建设)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乌珠穆沁旗草原工作站
地址: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行政一条街
联系方式:13947930650
供应商(乙方):山西恒源坤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
联系方式:180479168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施肥47、49、50小斑
1(项)
¥2,920,351.92
¥2,920,351.92
【无】

合同金额: 2,920,351.92元,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贰万零叁佰伍拾壹元玖角贰分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01日至2025年06月1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2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527b57a2-e37b-409e-aa2e-3f69af58306f_扫描件_政府采购合同十包.pdf
西乌珠穆沁旗草原工作站
2025年02月20日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52526-NMGXF-20250010甲方(采购单位):西乌珠穆沁旗草原工作站地址: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行政一条街乙方(服务商):山西恒源坤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营盘街道并州南路41号A座2单元603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西乌珠穆沁旗2024年退化草原修复(国有草场试点建设)项目,项目编号152526-NMGXS-GK-20250001的中标结果、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选定乙方为项目的服务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共同遵守: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磋商、谈判)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如下:1(一)服务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西乌珠穆沁旗2024年退化草原修复(国有草场试点建设)项目(二)服务具体内容:施肥47、49、50小斑,总面积11544亩;工程标牌3个。(三)服务方式:采用撒肥机进行抛施。(四)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主要严格按照项目作业设计技术措施和工程清单要求作业。(五)服务成果:通过自治区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如下: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生态修复项目检查验收办法》以及作业设计要求,甲方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应当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挂钩。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二、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地点(一)服务期限:2025年5月上旬至6月上旬(二)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和交付要求:2025年8月底交付服务成果,施工完成后,乙方通过工程监理提交申请验收和竣工报告、施工技术材料、出入库单、施工日记等。2(三)服务地点:西乌珠穆沁旗乌兰哈拉嘎苏木额仁淖尔嘎查(四)乙方代表及联系电话:于海军18047916868(五)甲方代表及联系电话:额日敦其木格13947930650三、乙方提供服务成果的质量(一)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7261和规范性文件对服务质量的要求;2.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对服务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或磋商、谈判过程中对服务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的验收依据。(二)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招标(磋商、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质量证明文件。四、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方式及载体乙方交付服务成果方式及载体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的要求、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服务成果交付方式及载体作出的承诺。五、甲方对乙方服务的监督3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委托工程监理进行监督,当乙方服务质量、服务内容不符合约定时,工程监理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对乙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用。六、合同金额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的前提下,本合同0总金额为¥2920351.92(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贰万零叁佰伍拾壹元玖角贰分)。七、付款时间及条件(一)甲方施工费分三期支付,即第一期:2025年5月份,乙方进场施工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1752211.2;第二期:2025年12月30日前,乙方施工完成甲方自查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584070.4;第三期:2026年9月30日前,经盟级复验、自治区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剩余20%¥584070.32。(二)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名称:山西恒源坤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虫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风商务区支行银行账号:14050110892000000778八、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的全部及部分,均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其服务成果的所有权由甲方享有。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九、违约条款(一)甲方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延期119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支付总金额的0.05%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15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二)甲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三)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成果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05%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延期部分的相应服务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四)乙方交付的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其服务成果存在侵权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五)乙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5行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六)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十、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4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一)向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保存合同文本一式四份,采购单位、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财政局各执一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十三、合同附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服务清单(双方应盖章确认)2、乙方出具的报价单(函)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4、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5、乙方投标(响应)文件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无。十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居工作坊安十六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长ZT甲方(公章252610002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果2025年2月8日113484L高求坦其其榭乙方(章8公A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员责人(签字):2025年2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施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