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伙食服务 餐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武侯区簇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N5101072022000300-1

二、合同名称:伙食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072022000300

四、项目名称:伙食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武侯区簇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福锦路一段165号
联系方式:13981711591
供应商(乙方):成都中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办事处董朗路60号4栋3单元1层11号
联系方式:139080523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餐饮服务
1,619(项)
¥16.00
¥25,904.00
按实际用量结算

2
餐饮服务
1,618(项)
¥16.00
¥25,888.00
根据实际用量结算

3
餐饮服务
23,763(项)
¥16.00
¥380,208.00
根据实际用量结算

合同金额: 43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贰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7日至2026年01月06日
履约地点:武侯区来凤四路151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伙食费.pdf
成都市武侯区簇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5年02月20日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01072022000300-1履约地点:成都市武侯区福锦路一段165号签订日期:2025年1月3日签订地点:成都市武侯区福锦路一段165号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武侯区簇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福锦路一段165号供应商(乙方):成都中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办事处董朗路60号4栋3单元1层1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伙食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单价(元):432,000.00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432,000.00品目编码C22020000品目名称展览服务采购标的伙食服务服务范围盒饭生产制作、现场供应等。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贰仟元整(¥432,000.00)二、服务要求(一)盒饭生产制作要求1.食品加工(1)如因供应商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用餐人员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因食品问题而引发的各种肠道性等病症的,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2.食品卫生管理(1)环境卫生要定人、定物、定时间、定区域,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2)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3)厨房仓库要专库专用。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存,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交叉污染。(4)厨房工作人员要按餐饮行业的规定要求统一着装,保持衣着干净整洁。3.餐具、设备管理(1)设备管理人员应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严禁非专业技术人员操作设施设备;(2)设施设备操作应规范,保证操作人员的自身安全,禁止违规操作违规使用。(3)餐具使用可降解材料,避免造成环境污染。4.食材管理(1)食品留样。供应商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I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克。在盛放留样食品的容器上应标注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月、日、时),或者标注与留样记录相对应的标识。应由专人管理留样食品、记录留样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月、日、时)、留样人员等。(2)所使用食材分类摆放,不得混装。5.食品安全管理(1)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供应商公司内部组织的食品安全培训。6.配送要求(1)供应商自行提供配送服务。(2)所有货物无条件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按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如遇不可抗力造成送货延误的,经采购人同意后,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另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及时送达。(3)采购人发现质量等问题,供应商需在2小时内予以解决。(4)生产、配送、搬运时有专用器皿盛放,无条件更换生产、配送、搬运过程中不清洁、不卫生的食物。(5)供应商对所供盒饭的卫生安全负责,建立24小时监控体系,所有盒饭在配送前,自行查验;(6)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送餐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7)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供食物的全部安全责任;一旦发生违约情况,采购人有权扣除款项。若发生食物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8)餐盒包装。每份盒饭需用符合食品安全和环保标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公告(2018年第12号)》)的餐盒单独包装配送。A(9)供应商须保证配送人员无犯罪、无吸毒史、无精神病史。(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二)现场供应及服务要求1.供餐标准(1)主食品:白米饭或面食;(2)副食品:2荤1素;(3)一次性餐具一套(包括筷子、汤勺、餐巾纸等)2.供餐时间(1)配送服务期:自2025年01月07日起至2026年01月06日止。(2)供餐时间:工作日11:30至12:00(北京时间)。供餐采取集中供餐形式。(3)其他用餐要求:供应商需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临时配送需求,临时配送需求是指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在工作日11:30至12:00(北京时间)以外的供餐时间或增加用餐人员数量,临时配送需求按照实际用餐人数×每人餐标(16元/人/天)据实进行结算,并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30分钟内)完成,拒绝或未按时完成的,采购人可取消其配送资格。3.配餐重量要求(1)荤菜、素菜做到每天间隔翻新不重复。(2)每份盒饭菜品纯肉类(成品,纯肉类不包括丸子或合成肉类,如蟹足棒、鱼丸等不得作为肉类食材)不少于300克,蔬菜(成品)不少于300克,主食不限量供应。4.现场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安排有经验的工作人员进行分餐。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分餐服务点位并上报采购人。1(2)供应商应负责所有分餐区域的卫生清洁。供应商应制定一份卫生清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虫害消杀、日常保洁方案等。6.服务考核:(1)供应商承诺一旦因供应商配送产品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立即停止供货并取消供应商配送资格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追究相应责任,涉及相关法律责任的,由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2)供应商必须承诺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制定的服务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同时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配送工作进行满意度调查测评,以考核当季度实际结算金额的百分之十作为考核金额。当季度考核90分(含)以上的,考核金额全额支付;当季度考核80分(含)-90分的,扣除考核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当季度考核80分以下的,扣除全部考核金额;若一年累计二次考核得分低于80分(不含)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3)考核周期及考核方式:A.考核周期:每季度一次;B.考核方式(1)由采购人根据《盒饭配送问卷调查表》采取对用餐者进行随机抽样调查方式随机向就餐人员发放调查表进行调查,每季度累计发放50张。对盒饭及配送的综合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进行测评。(2)计算方式为:就餐满意度测评得分=有效评价汇总得分/有效调查表张数。五、其他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含:(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3)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4)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3报告制度、(5)食品贮存管理制度、(6)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7)禁止经营食品制度、(8)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方案应不存在以下缺陷:不适用于本项目,必要步骤缺失,前后不一致,语句有歧义,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情形。2.供应商针对项目的需求和采购人特点提供配送方案,包含:(1)食品装运(2)配送人员安排方案(3)配送安全措施(4)餐食分配流程(5)配送路线整体规划(6)配送时间安排(7)疫情期间配送措施。方案应不存在以下缺陷:不适用于本项目,必要步骤缺失,前后不一致,语句有歧义,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情形。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预案,包含:(1)应急管理机构、(2)应急工作队伍及联系方式、(3)应急保障措施、(4)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方案应不存在以下缺陷:不适用于本项目,必要步骤缺失,前后不一致,语句有歧义,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情形。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含:(1)售后服务人员构成及人员工作职责;(2)问题餐食退换机制(3)报废处理办法。方案应不存在以下缺陷:不适用于本项目,必要步骤缺失,前后不一致,语句有歧义,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情形。(三)其他要求1.每周五制定下周菜单,成交供应商拟定的菜单须经采购人审核和确认,得到采购人最终批准的菜单为最终菜单。2.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所有人员均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供应商成交后、签订合同前须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所有人员的健康证明提供给采购人备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供应商承诺所使用的食材和提供的所有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公告(2018年第12号)》的相关规定,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供应商应提供所涉及的国家产品合格证等强制规定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供应商所供产品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使用食材的质量、卫生和安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16元/人/天2、付款进度及支付方式: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每月支付上月用餐费用,当月支付金额=上月实际用餐人次*16元/人/天。(供应商应考虑人工费、食材费、餐具费、配送服务费、拟投入设备车辆费、各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按照实际用餐人数×每人餐标(16元/人/天)据实进行结算。3.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开户全称:成都中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51050155680800001029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上述账号支付款项,则视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四、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五、验收标准和方法履约验收的主体:采购人。邀请验收对象:无。验收时间:每季度项目完成,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方式:单位内部验收。验收程序:分段验收。验收内容:采购文件的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承诺、合同相关约定。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项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如对技术要求和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技术要求和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量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膳食和配送服务。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正规的发票,由此造成的付款延迟后果由乙方自负。5.甲方有权对膳食质量、包装、食品安全等提出合理的改进意见,乙方应当积极予以改进。6.甲方用餐人员中有对某类食品过敏,或对食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应事先充分掌握相关情况并及时告知乙方。因甲方未告知乙方而造成的损害,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提供的膳食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及本市相关部门依法发布的标准及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其中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及本市相关部门依法发布的标准涉及修订、新制定等,均自动适用于本合同,乙方需严格遵守。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证件,不得超出许可的项目范围与加工数量开展用餐配送。3.方食品生产场所及相关操作应当符合采购法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食品卫生的规定。4.当发现某一餐次或类别的膳食含有或可能含有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的因素时,乙方应当及时通报甲方,启动产品召回程序,对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5.乙方保证相关食品工作人员均已参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健康检查,并取得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同时,乙方需对工作人员开展每日晨检,发现有咳嗽、发热、腹泻或者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6.乙方应根据采购法所在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使用自行设置的检验室和检验设备对食品进行自检或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检验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配送。乙方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的,若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7.乙方应当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对甲方提出的书面或口头意见、投诉,乙方应作记录并查找原因妥善处理。8.乙方应当按时按量供应甲方集体用餐。乙方遇到停电、停水、停气等特殊情况,需提前1天通知甲方,甲方另行安排集体就餐事宜。八、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在乙方未完成整改前,甲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乙方拒绝整改或违反上述规定情形严重或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2.乙方因膳食品种、质量、数量或配送要求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订餐内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更换或退订,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膳食配送延误的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配送的膳食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甲方的订餐要求的,甲方应向乙方书面提出,不符合要求超过【5】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经食品安全等部门确认因乙方所配送膳食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身体健康等后果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4.甲方如无故拖欠或拒付餐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应付而未付餐费的1%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中止提供服务,直至甲方结清拖欠费用。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2.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3.守约方为此花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餐饮费、公证费、鉴定费、检验检测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十一、送达条款1、合同中所列明的住所,为其有效通信地址。任何一方因有效通信(知)地址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因无法履行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方自行承担。寄发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甲方指定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福锦路一段165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5010167乙方指定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办事处董朗路60号4栋3单元1层11号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139080523802、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指定通信(知)地址邮寄的任何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告知书、通知书、工作联系单、协议文件、诉讼或仲裁文书),在投邮后的第三日(自投邮当日起算),视为已送达对方。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发送的短信、电子邮件、传真可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附件1.附件1:《盒饭配送问卷调查表》2.附件2:工作餐用餐统计表甲方:成都市武侯区簇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黄老师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福锦路一段165号、、开户银行:成都银行武侯支行账号:10013000000691276签订日期:2025年1月3日乙方:成都中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张永兰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办事处董朗路60号4栋3单元1层11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51050155680800001029签订日期:202年1月3日附件1《盒饭配送问卷调查表》项目满意(10分)基本满意(8分)不满意(5分)您对菜品卫生质量评价。您对菜品的新鲜度评价。您对菜品的保温效果评价。您对菜品的搭配评价。您对菜品的营养评价。您对菜品的口感评价。您对菜品的分量评价。您对配送服务人员的精神面貌的评价。您对配送服务人员的着装的评价。您对配送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的评价。意见及建议备注:备注:备注:备注:附件2:临时用餐登记表序号日期餐标份数签字备注116元/人/盒216元/人/盒316元/人/盒416元/人/盒516元/人/盒616元/人/盒716元/人/盒816元/人/盒916元/人/盒1016元/人/盒1116元/人/盒1216元/人/盒1316元/人/盒1416元/人/盒1516元/人/盒1616元/人/盒1716元/人/盒1816元/人/盒1916元/人/盒2016元/人/盒2116元/人/盒2216元/人/盒2316元/人/盒2416元/人/盒2516元/人/盒2616元/人/盒2716元/人/盒2816元/人/盒2916元/人/盒3016元/人/盒3116元/人/盒合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伙食服务 餐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