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道路工程 场平工程 交通工程 桥梁工程 隧道工程 给排水工程 电气工程 绿化工程 水土保持验收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5)
龙山五路(新荷大道-塘横大道)市政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龙山五路(新荷大道-塘横大道)市政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3046824863932501220099
项目业主: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服务机构:
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龙山五路(新荷大道-塘横大道)市政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合同编号:
4413046824863932501220099
合同总金额:
¥88,7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2月21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2月21日至2027年02月20日
服务内容:
项目位于大亚湾西区南部塘横片区塘一、塘二、塘三村小组。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 2.3 千米,主要实施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场平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本次采购该项目的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合同附件
【盖章扫描件】龙山五路(新荷大道-塘横大道)市政工程水土保持验收合同0.pdf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2025-03-10
合同编号:LSWLSZ-STBCYS-001水土保持验收合同项目名称:龙山五路(新荷大道一塘横大道)市政工程发包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承包人: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同书发包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承包人: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公开选取确认(详附件1),由承包人承担龙山五路(新荷大道一塘横大道)市政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的工作,为明确双方的工作和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E便共同遵守。一、服务内容:1.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08)等有关技术要求,独立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2.根据发包人授权,代为草拟水土保持验收有关文件编写报告,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呈报有关验收资料;3.代发包人组织、协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以及承办验收会议会务工作,负责对验收会议过程中水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并按要求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协助发包人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评估验收审查。X二、双方责任(一)发包人责任1.向承包人提供该项目现有的有关基础资料。12.协助完成本项目技术审查工作及办理相关手续等。3.定期检查承包人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承包人具体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二)承包人责任1.按照规范要求编制《报告书》(包括根据审查意见的补充修改工作),并对编制质量负责,以获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为准。2.应与各相关工作方积极沟通、协调,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应与发包人进行充分协商,重大问题及时向发包人汇报,充分尊重发包人意见。3.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满足评审要求的文字成果一式二份,电子文档成果光盘一份及评审意见原件。4.全面组织完成水利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审批,在成果评审会上负责解答会议提出的问题,负责评审及相关费用。5.承包人未能及时提交成果或提交的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造成延期或须返工重做,所耗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6.承包人开展组织验收工作时不得影响工程的其他建设进度。三、验收标准和方式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编制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在具备验收条件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技术评估报告,并及时上报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会议,直至评审通过。四、合同价款及其支付方式1.合同价款2本合同价暂定为¥88700.00元(已下浮81%),大写:人民币捌万捌仟柒佰元整。合同结算价以施工合同价的主体工程土建投资为计费基数,参照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并下浮81%计取,最终结算价以发包人审核为准。上述合同价含服务过程中的所有费用。2.支付方式:承包人完成所有合同工作,并移交完整的成果资料后,办理本合同结算,经发包人审定后,一次付清支付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承包人须配合发包人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付款手续,并在付款前,须先向发包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承包人未提供发票的,发包人有权暂不支付合同款项。承包人知悉并同意,如因财政资金紧张,导致支付延迟的,发包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发包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支付到位给承包人造成的任何损失。五、双方共同义务与版权双方应对本合同协议书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涉及机密的文件、成果资科进行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涉及机密的文件、成果资料泄密,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报告拥有知识产权,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复制、传播和使用。六、双方联系人31.发包人联系人:尤千成联系方式:138299298622.承包人联系人:叶密影联系方式:13824200873七、违约责任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作计划的延期,每拖延一天按本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扣罚违约金。2.如因发包人不能按时提供有关技术文件,造成承包人不能如期提交文件,则不视为承包人违约。八、争议和解决方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由双方上级单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九、其它1.本合同正本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发包人付清合同金额之日起自动终止。4(此页无正文,为《龙山五路(新荷大道-塘横大道)市政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合同》签署页)发包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承包人: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惠州大亚湾新澳大道5号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201开户银行:工行惠州市大亚湾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帐号:2008023129200034692帐号:44054001040006457电话:0752-5556098电话:电子信箱:电子信箱:组织机构代码:12441300682486393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75953G签订日期:224年2月2日i5附件1: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HZ2502080298广东粵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委托,龙山五路(新荷大道一塘横大道)市政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采购项目编码:4413046824863932501220099),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定为人民币捌万捌仟柒佰圆整(¥88,700.00元)。服务时限为:以合同约定为准。。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2025年02月08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道路工程 场平工程 交通工程 桥梁工程 隧道工程 给排水工程 电气工程 绿化工程 水土保持验收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