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泰安市岱岳区民政局2025)



泰安市岱岳区民政局2025年度购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泰安市岱岳区民政局本级泰安市岱岳区民政局2025年度购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911000202402000084D_001
二、合同名称:泰安市岱岳区民政局2025年度购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911000202402000084
四、采购项目名称:泰安市岱岳区民政局2025年度购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泰安市岱岳区民政局本级
地址:泰山大街西段
联系方式:0538-8568812
供应商(乙方):德益养老服务(山东)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西山路87号
联系方式:156847778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社会救助服务
/
1
265.8924
265.8924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2-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2-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合同D包.pdf

合同D包.pdf

泰安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泰安市岱岳区民政局2025年度购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项目D包项目编号:SDGP37091100020240200008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甲方(采购人):泰安市岱岳区民政局乙方(成交供应商):德益养老服务(山东)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30日甲方(招标人):泰安市岱岳区民政局乙方(中标人):德益养老服务(山东)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泰安市岱岳区民政局2025年度购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项且D包),(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911000202402000084),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二)中标通知书(三)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四)中标人投标文件(五)招标文件(六)本合同附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服务项目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详见附件。四、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658924.00元,大写:贰佰陆拾伍万捌仟玖佰贰拾肆元整。付款方式: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并提供真实有效的预付款保函后,招标人将支付合同金额的10%。全额扣回预付款后,根据中标人实际服务情况和考核标准按月支付服务费用。五、服务期限、地点1、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1六、质量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七、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所使用的服务成果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八、服务要求1、乙方要合理分配每月的服务时间,具体时间安排要符合服务对象需求,不得集中完成服务任务。2、本合同为全费用固定单价合同,各照护套餐内的分项单价费用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相关的组织费用、办公费、档案管理、差旅费、食宿费、项目完成过程中使用的所有设备、用具、人员工资、人员社保与保险、固定资产折旧费、法定税费、管理费、利润等及政策文件规定应计取的全部费用及招标代理费。3、乙方应根据服务人员工作量、服务质量等因素合理区分工资档次,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不得以交纳管理费、公司培训费、服装费等各种名义予以克扣、截留。4、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及其指定单位的监督,积极配合按要求整改。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不到位、不负责任、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较差的上门服务人员。6、服务组织方案应切实可行,服务项目应满足于服务对象的要求,服务项目可结合实际运营方案经采购方签章认可后变更,但不得低于招标服务时长及现有服务项目数量。7、服务期限内,甲方可根据政策变化及工作实际,对服务内容和费用进行调整,乙方须无条件执行。九、对乙方的要求1、须使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监督管理平台,对服务人员实时跟踪与信息反馈。2、应具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并保证服务质量合格。3、应建有工作人员的信息档案,并确保人员的合理调度安排。24、要严格兑现服务承诺,服务承诺的任何变动需提前告知甲方,予以批准后,方可变动。5、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岱岳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人员社保缴纳基数不得低于现行最低缴费基数且所有人员均须缴纳商业意外险。十、对服务人员的要求1、基本要求(1)具备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岗位技能。(2)尊老敬老,富有爱心,对老人宽容、忍让。(3)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4)无精神病史和各类传染病,身体健康,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上岗。2、服务人员规范制度(1)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洁。(2)在工作时间内应统一佩工作证上岗。(3)语调语速适当,语言简洁、准确、生动。(4)符合相应岗位的服务礼仪规范。3、其他要求(1)乙方所配备人员应严格选聘,所配备服务人员无不良行为记录或犯罪记录,应具备与特困人员良好沟通的能力,应掌握基本的安全保护知识与应急处置方法,应尊重特困人员的民族风俗,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保护特困人员隐私。(2)乙方服务人员应具有养老工作经验或服务能力。乙方应对服务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应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沟通技巧与方法、业务能力、服务规范、应急响应等方面的培训,确保服务质量。(3)乙方服务人员应按照甲方要求,统一工作马甲、工作帽、工作证等标识,乙方对每一名服务对象建立工作台账,按照甲方要求制作服务卡并张贴。(4)乙方必须合法用工,用工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5)乙方必须为服务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意外事故等由乙方全部承担,因劳动纠纷产生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助餐服务等食品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因乙方未及时支付工资造成劳动纠纷、信访事件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用的30%做为违约金。3(6)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且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经甲方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总额不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否则甲方应重新组织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十一、照料护理服务监管及处罚机制照料服务监管工作由甲方统筹指导,各镇(街道)民政办公室负责照护服务质量监管考核,各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1)服务数据监管,乙方需提供服务前后照片、采集服务对象满意度。因信号等客观原因无法使用监管平台记录的服务,须对服务进行全程视频记录。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服务对象每月服务时长不少于150分钟、每月上门照料服务次数达到4次的,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服务对象每月服务时长不少于480分钟、每月上门照料服务次数达到8次的,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服务对象每天上门照料服务次数不少于1次的,数据监管结果为合格。(2)属地监管。各镇(街道)落实定期探视巡访制度,由村(居)民政协理员担任探视责任人,采取上门巡访、电话问候、视频连线、微信打卡等方式,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探视巡访工作,查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和健康状况,做好探访记录,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安、满意、基本照护需求得到满足为重点,协助督促照料服务人或机构落实照料服务责任。各镇(街道)每月底将汇总情况报甲方。服务对象认可照护服务质量、对照护服务满意、不存在安全隐患的属地监管结果为合格。(3)社会监督。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在服务对象家中明显处悬挂或张贴照护服务卡,明确救助供养资金发放标准、生活自理能力、照护服务人(机构)、监督电话等,主动接受特困人员本人及社会监督。发生且查实一例社会监督投诉举报事项,扣除服务机构当月应结算服务费用的1%。甲方按照委托照料协议,根据监管结果,按月支付照料护理费用。服务数据、属地监管均合格的,按月支付照料护理费用;不合格的,扣发相应人员月照护服4务费用。前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月度照料服务频次或服务时长不能达标但服务对象满意的,按照服务时长占比结算。因特困人员改变供养方式、退出供养范围、住院、外出探亲等特殊情况,月度照料服务频次或服务时长不能达标但服务对象满意的,按照服务时长占比结算。(3)处罚机制D、服务过程中出现打骂服务对象的,或因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引发投诉、信访事件的甲方可处以批评、教育、整改及罚款等措施,乙方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项目服务协议。D、若乙方服务存在问题和不足,未按照甲方及其指定监督单位要求及时整改,甲方有权解除本项目服务协议。D、服务过程中因主观故意等导致服务对象意外伤害甚至死亡的,乙方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项目服务协议。因以上原因解除本项目服务协议后,甲方不予任何经济补偿,甲方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对服务人员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遵章守纪及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培训。(2)负责依法与服务人员个人签订劳动合同,配合甲方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管理。(3)负责处理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死亡、伤残、疾病(含因公、因私)及发生的其他受损事故,所有责任和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聘请的服务人员,应符合甲方的要求。因乙方怠于工作而造成被服务人员身体损害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5)负责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违纪、违规、违法事件及民事纠纷的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6)负责处理因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障等问题所引发的劳动争议。(7)服务人员在协议期内擅自离职或旷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8)为甲方审批通过的服务对象提供服务;(9)对服务对象进行需求咨询,确定服务项目,提供照料服务;5(10)乙方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1)当乙方放弃中标结果、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由甲方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13)负责集体活动期间参与者人身安全,承担集体活动所有责任和相关费用。十三、质量与验收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满足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十四、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十五、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7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六、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2方式解决:61、提交泰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岱岳区人民法院诉讼。十七、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十八、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岱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壹份。十九、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响应标文件及乙方在招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服务。2、其他服务内容:甲方:泰安市岱岳区民政局乙方德益养老服务(山东)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2024412月30签订日期:024012130日7附件1:服务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一、服务对象:服务对象限定为同意接受乙方照料服务的岱岳区天平街道、夏张镇、道朗镇、满庄镇、大汶口镇、马庄镇、粥店街道在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具体服务人数以实际照料服务情况为准。二、服务内容及费用:结合我区养老照料护理服务市场价格和特困人员的实际需求,我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差异化服务原则,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分为能自理、半失能、失能三个档次,2025年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201元/人/月、339元/人/月、678元/人/月。对于生活能够自理特困人员,每周至少上门1次,每月至少照料服务2.5小时,重点协助其维护居所卫生、保持个人清洁、确保规律饮食、做好家庭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春节、中秋节、重阳节、老人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节日的探访;对于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要针对其具体情况,每周至少上门2次,每月至少照料服务8小时,上门提供协助用餐、饮水、用药、穿(脱)衣、洗漱、洗澡、如厕等服务。对于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要每天帮助其做饭、饮水、排便,收拾卫生,保持生活环境整洁,要每周帮助其换洗衣服、被褥等,防止发生褥疮等并发症,要帮助解决医、食、住、行、医等方面困难。如遇特殊极端天气或突发公共事件,照料服务人员(机构)应每天至少上门服务1次或至少通1次电话,镇(街道)要加大走访频次,随时关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状况,及时解决其面临的突发问题或困难。特困人员需要就诊或住院的,照料服务人(机构)要及时报告镇(街道)或通过村(居)委员会向镇(街道)报告,协助将其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提供必要的看护服务。鼓励开展文化娱乐等集体活动,参加活动服务对象共享服务时长。甲方按照委托照料协议,根据监管结果,按月支付照料护理费用。服务数据、属地监管均合格的,按月支付照料护理费用;不合格的,扣发相应人员月照护服务费用。前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月度照料服务频次或服务时长不能达标但服务对象满意的,按照服务时长占比结算。因特困人员改变供养方式、退出供8养范围、住院、外出探亲等特殊情况,月度照料服务频次或服务时长不能达标但服务对象满意的,按照服务时长占比结算。服务期限内,甲方可根据政策变化及工作实际,对服务内容和费用进行调整,乙方须无条件执行。9附件2:开标一览表附件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泰安市岱岳区民政局2025年度购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项目投标标包:第标3标段多称10泰安市岱岳区民政局2025年度购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项目D包投标总报价小写:2658924.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伍万捌仟玖佰贰拾肆元整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招标文件认同程度完全认同投标人名称公章):德益界老服务(山东)有限公司祥彭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延日期:2024年12月20日证彩10附件2:投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2:投标总报价组成表J序号表1.1开排人员K项目人员待遇明细表山服务期数量37092工资(元/人·月)社保(元/人·月):人身意外伤害险(元/人·月)金额(元/年)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1450016001073320服务主管1400016001067320实施人员服务人员402800,600(·102116800合计(元/年)2257440表1.2服务用品明细表序号类别种类费用(元)备注1服装衣服帽子套装10080无2综合办公办公耗材费用20000无3办公固定资产折旧费15000无4保洁等耗材保洁用品7000无合计(元/年)52080表1.3其它费用明细表序号类别种类国费用(元)备注1招投标费用招投标费用33000无2其他费用交通费、培训费20000无.、111D包投标总报价汇总表序号项目合计(元)1项目人员待遇22574402服务用品520803其它费用530004住院陪护费1964045奖励金1000006投标总报价(6=1+2+3+4+5):2658924投标人名称(公章以镇益养教服务山东)有限公司法祥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拖代理平成日期:2024年12月20印延I1、以上表格均可补充、扩展。2、报价单位在报价明细中未体现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必备的工具及耗材等所有项目,视为完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3、各项费用总合计须与投标总报价相等。注:签字盖章后将扫描件制作在电子响应文件中。12泰安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泰安市岱岳区民政局2025年度购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项目D包项目编号:SDGP37091100020240200008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甲方(采购人):泰安市岱岳区民政局乙方(成交供应商):德益养老服务(山东)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30日甲方(招标人):泰安市岱岳区民政局乙方(中标人):德益养老服务(山东)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泰安市岱岳区民政局2025年度购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项且D包),(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911000202402000084),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二)中标通知书(三)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四)中标人投标文件(五)招标文件(六)本合同附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服务项目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详见附件。四、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658924.00元,大写:贰佰陆拾伍万捌仟玖佰贰拾肆元整。付款方式: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并提供真实有效的预付款保函后,招标人将支付合同金额的10%。全额扣回预付款后,根据中标人实际服务情况和考核标准按月支付服务费用。五、服务期限、地点1、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1六、质量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七、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所使用的服务成果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八、服务要求1、乙方要合理分配每月的服务时间,具体时间安排要符合服务对象需求,不得集中完成服务任务。2、本合同为全费用固定单价合同,各照护套餐内的分项单价费用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相关的组织费用、办公费、档案管理、差旅费、食宿费、项目完成过程中使用的所有设备、用具、人员工资、人员社保与保险、固定资产折旧费、法定税费、管理费、利润等及政策文件规定应计取的全部费用及招标代理费。3、乙方应根据服务人员工作量、服务质量等因素合理区分工资档次,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不得以交纳管理费、公司培训费、服装费等各种名义予以克扣、截留。4、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及其指定单位的监督,积极配合按要求整改。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不到位、不负责任、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较差的上门服务人员。6、服务组织方案应切实可行,服务项目应满足于服务对象的要求,服务项目可结合实际运营方案经采购方签章认可后变更,但不得低于招标服务时长及现有服务项目数量。7、服务期限内,甲方可根据政策变化及工作实际,对服务内容和费用进行调整,乙方须无条件执行。九、对乙方的要求1、须使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监督管理平台,对服务人员实时跟踪与信息反馈。2、应具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并保证服务质量合格。3、应建有工作人员的信息档案,并确保人员的合理调度安排。24、要严格兑现服务承诺,服务承诺的任何变动需提前告知甲方,予以批准后,方可变动。5、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岱岳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人员社保缴纳基数不得低于现行最低缴费基数且所有人员均须缴纳商业意外险。十、对服务人员的要求1、基本要求(1)具备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岗位技能。(2)尊老敬老,富有爱心,对老人宽容、忍让。(3)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4)无精神病史和各类传染病,身体健康,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上岗。2、服务人员规范制度(1)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洁。(2)在工作时间内应统一佩工作证上岗。(3)语调语速适当,语言简洁、准确、生动。(4)符合相应岗位的服务礼仪规范。3、其他要求(1)乙方所配备人员应严格选聘,所配备服务人员无不良行为记录或犯罪记录,应具备与特困人员良好沟通的能力,应掌握基本的安全保护知识与应急处置方法,应尊重特困人员的民族风俗,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保护特困人员隐私。(2)乙方服务人员应具有养老工作经验或服务能力。乙方应对服务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应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沟通技巧与方法、业务能力、服务规范、应急响应等方面的培训,确保服务质量。(3)乙方服务人员应按照甲方要求,统一工作马甲、工作帽、工作证等标识,乙方对每一名服务对象建立工作台账,按照甲方要求制作服务卡并张贴。(4)乙方必须合法用工,用工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5)乙方必须为服务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意外事故等由乙方全部承担,因劳动纠纷产生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助餐服务等食品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因乙方未及时支付工资造成劳动纠纷、信访事件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用的30%做为违约金。3(6)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且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经甲方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总额不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否则甲方应重新组织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十一、照料护理服务监管及处罚机制照料服务监管工作由甲方统筹指导,各镇(街道)民政办公室负责照护服务质量监管考核,各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1)服务数据监管,乙方需提供服务前后照片、采集服务对象满意度。因信号等客观原因无法使用监管平台记录的服务,须对服务进行全程视频记录。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服务对象每月服务时长不少于150分钟、每月上门照料服务次数达到4次的,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服务对象每月服务时长不少于480分钟、每月上门照料服务次数达到8次的,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服务对象每天上门照料服务次数不少于1次的,数据监管结果为合格。(2)属地监管。各镇(街道)落实定期探视巡访制度,由村(居)民政协理员担任探视责任人,采取上门巡访、电话问候、视频连线、微信打卡等方式,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探视巡访工作,查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和健康状况,做好探访记录,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安、满意、基本照护需求得到满足为重点,协助督促照料服务人或机构落实照料服务责任。各镇(街道)每月底将汇总情况报甲方。服务对象认可照护服务质量、对照护服务满意、不存在安全隐患的属地监管结果为合格。(3)社会监督。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在服务对象家中明显处悬挂或张贴照护服务卡,明确救助供养资金发放标准、生活自理能力、照护服务人(机构)、监督电话等,主动接受特困人员本人及社会监督。发生且查实一例社会监督投诉举报事项,扣除服务机构当月应结算服务费用的1%。甲方按照委托照料协议,根据监管结果,按月支付照料护理费用。服务数据、属地监管均合格的,按月支付照料护理费用;不合格的,扣发相应人员月照护服4务费用。前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月度照料服务频次或服务时长不能达标但服务对象满意的,按照服务时长占比结算。因特困人员改变供养方式、退出供养范围、住院、外出探亲等特殊情况,月度照料服务频次或服务时长不能达标但服务对象满意的,按照服务时长占比结算。(3)处罚机制D、服务过程中出现打骂服务对象的,或因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引发投诉、信访事件的甲方可处以批评、教育、整改及罚款等措施,乙方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项目服务协议。D、若乙方服务存在问题和不足,未按照甲方及其指定监督单位要求及时整改,甲方有权解除本项目服务协议。D、服务过程中因主观故意等导致服务对象意外伤害甚至死亡的,乙方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项目服务协议。因以上原因解除本项目服务协议后,甲方不予任何经济补偿,甲方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对服务人员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遵章守纪及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培训。(2)负责依法与服务人员个人签订劳动合同,配合甲方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管理。(3)负责处理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死亡、伤残、疾病(含因公、因私)及发生的其他受损事故,所有责任和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聘请的服务人员,应符合甲方的要求。因乙方怠于工作而造成被服务人员身体损害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5)负责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违纪、违规、违法事件及民事纠纷的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6)负责处理因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障等问题所引发的劳动争议。(7)服务人员在协议期内擅自离职或旷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8)为甲方审批通过的服务对象提供服务;(9)对服务对象进行需求咨询,确定服务项目,提供照料服务;5(10)乙方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1)当乙方放弃中标结果、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由甲方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13)负责集体活动期间参与者人身安全,承担集体活动所有责任和相关费用。十三、质量与验收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满足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十四、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十五、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7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六、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2方式解决:61、提交泰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岱岳区人民法院诉讼。十七、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十八、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岱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壹份。十九、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响应标文件及乙方在招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服务。2、其他服务内容:甲方:泰安市岱岳区民政局乙方德益养老服务(山东)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2024412月30签订日期:024012130日7附件1:服务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一、服务对象:服务对象限定为同意接受乙方照料服务的岱岳区天平街道、夏张镇、道朗镇、满庄镇、大汶口镇、马庄镇、粥店街道在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具体服务人数以实际照料服务情况为准。二、服务内容及费用:结合我区养老照料护理服务市场价格和特困人员的实际需求,我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差异化服务原则,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分为能自理、半失能、失能三个档次,2025年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201元/人/月、339元/人/月、678元/人/月。对于生活能够自理特困人员,每周至少上门1次,每月至少照料服务2.5小时,重点协助其维护居所卫生、保持个人清洁、确保规律饮食、做好家庭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春节、中秋节、重阳节、老人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节日的探访;对于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要针对其具体情况,每周至少上门2次,每月至少照料服务8小时,上门提供协助用餐、饮水、用药、穿(脱)衣、洗漱、洗澡、如厕等服务。对于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要每天帮助其做饭、饮水、排便,收拾卫生,保持生活环境整洁,要每周帮助其换洗衣服、被褥等,防止发生褥疮等并发症,要帮助解决医、食、住、行、医等方面困难。如遇特殊极端天气或突发公共事件,照料服务人员(机构)应每天至少上门服务1次或至少通1次电话,镇(街道)要加大走访频次,随时关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状况,及时解决其面临的突发问题或困难。特困人员需要就诊或住院的,照料服务人(机构)要及时报告镇(街道)或通过村(居)委员会向镇(街道)报告,协助将其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提供必要的看护服务。鼓励开展文化娱乐等集体活动,参加活动服务对象共享服务时长。甲方按照委托照料协议,根据监管结果,按月支付照料护理费用。服务数据、属地监管均合格的,按月支付照料护理费用;不合格的,扣发相应人员月照护服务费用。前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月度照料服务频次或服务时长不能达标但服务对象满意的,按照服务时长占比结算。因特困人员改变供养方式、退出供8养范围、住院、外出探亲等特殊情况,月度照料服务频次或服务时长不能达标但服务对象满意的,按照服务时长占比结算。服务期限内,甲方可根据政策变化及工作实际,对服务内容和费用进行调整,乙方须无条件执行。9附件2:开标一览表附件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泰安市岱岳区民政局2025年度购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项目投标标包:第标3标段多称10泰安市岱岳区民政局2025年度购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项目D包投标总报价小写:2658924.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伍万捌仟玖佰贰拾肆元整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招标文件认同程度完全认同投标人名称公章):德益界老服务(山东)有限公司祥彭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延日期:2024年12月20日证彩10附件2:投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2:投标总报价组成表J序号表1.1开排人员K项目人员待遇明细表山服务期数量37092工资(元/人·月)社保(元/人·月):人身意外伤害险(元/人·月)金额(元/年)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1450016001073320服务主管1400016001067320实施人员服务人员402800,600(·102116800合计(元/年)2257440表1.2服务用品明细表序号类别种类费用(元)备注1服装衣服帽子套装10080无2综合办公办公耗材费用20000无3办公固定资产折旧费15000无4保洁等耗材保洁用品7000无合计(元/年)52080表1.3其它费用明细表序号类别种类国费用(元)备注1招投标费用招投标费用33000无2其他费用交通费、培训费20000无.、111D包投标总报价汇总表序号项目合计(元)1项目人员待遇22574402服务用品520803其它费用530004住院陪护费1964045奖励金1000006投标总报价(6=1+2+3+4+5):2658924投标人名称(公章以镇益养教服务山东)有限公司法祥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拖代理平成日期:2024年12月20印延I1、以上表格均可补充、扩展。2、报价单位在报价明细中未体现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必备的工具及耗材等所有项目,视为完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3、各项费用总合计须与投标总报价相等。注:签字盖章后将扫描件制作在电子响应文件中。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