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 护理机构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25)
合同编号:
4532800HT20250002101
合同名称:
关于物业管理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
项目编号:
4532800JH202500021
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人(甲方):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
供应商(乙方):
西双版纳富科管理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版纳州
所属行业:
护理机构服务
合同金额:
159175.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5-02-21
合同公告日期:
2025-02-22
代理机构: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专家抽取记录:
中标、成交公告: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关于物业管理服务的服务市场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pdf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甲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乙方:西双版纳富科管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云南省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名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物业服务。坐落位置:云南省景洪市么龙路9号。第二条服务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物业服务工作;第三条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的人数、期限及工作时间约定1.提供的物业服务人员人数暂定为:19人(其中保安:4人;保洁:10人;绿化:2人;水电工:2人;厨师:1人;以实际在岗人数为准)。2.合同期限:本物业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为1个月,于2025年1月1日时起生效,于2025年2月28日止。3.工作职责:协助甲方开展工作和其它规定交办的保安、保洁、生产后勤保障等物业服务工作,工作地点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区域;-1.4.工作时间:根据甲方物业项目运营时间及岗位要求制定。第四条物业服务要求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业服务人员,身体健康,政治思想素质可靠。2.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日常管理。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提供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2.安排专人与乙方保持沟通及联系,提供联系电话号码;甲方对接人员:李艳艳,电话:18988190002;乙方对接人员:王亚婷,电话:15894340158;3.有权对乙方物业服务人员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违反甲方有关规定的人员,有权进行处理;对违法乱纪的人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对不称职的人员有权要求撤换。4.甲方应明确物业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操作规程等。根据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制定费用标准。若遇合同范围以外的事项须与乙方管理人员共同协商一致方可办理,如有违反后果自负。5.对乙方提出的合理整改意见,应及时采纳。6.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7.有权根据乙方提供的名单,确定具体物业服务人员,根据现场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人员的服务的进行指导,并向物业服务人员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相关工作职责2.遵循工作宗旨,认真对待甲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整改和反馈,不断提高服务质量。3.负责及时足额按时发放物业服务人员薪酬。4.不定期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服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确保合格人员上岗。5.物业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等事故,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流程和理赔限额申请办理赔偿事宜,甲方应给予配合。第六条服务费金额、付费方式及时间(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1.物业服务人员的薪酬;2.甲方应承担派驻物业服务人员的保险费用;3.物业服务管理费。(二)物业服务人员服务费标准:1.服务期间,甲方支付的物业服务费用为159175元;2.其他合法合理发生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支付。(三)付费方法:1.按合同价格一次性支付。甲方按合同签定后乙方提供与合同相同金额发票10日内向乙方支付管理费用:2.甲方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如下乙方账户:户名:西双版纳富科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云南景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勐腊路支行账号:8000029530990012第七条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一次性赔付对方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2.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都必须认真履约,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因国家政策法规造成不能履约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赔偿对方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3.乙方在甲方付清款项后,若因乙方未按时支付派驻人员工资,而造成派驻人员罢工、停工等情况,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第八条免责条款1.甲方不得私下借款给乙方服务人员或赊账、赊物品,由此产生的经济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付责任。.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单方擅自更改或不履行合同条款,如因情况变化必须更改时,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2.根据现场服务需求,甲方需增加或减少服务岗位或服务人数时,须至少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需求增加或减少服-4-务岗位或服务人数。对增加或减少的岗位或人员,甲乙双方应进行书面确认时间、人数、服务费用等项目的变更,并根据新变更的情况结算费用。3.本合同期满后,应即终止执行。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续签合同的,应即办理相关手续。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履约的,须提前个月书面提出,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后本合同即告终止。5.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项目开发进度,需终止售楼部物业服务,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6.如续签合同,服务费双方另行协商。第十条其他条款1.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供服务时存在工作质量问题,应及时告知乙方处理。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望双方共同遵守。第十一条其它未尽事宜,双方以互谅、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可通过补充协议进行约定,并具有合同的同等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5.签字页,此页无正文燕主甲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2025年2月21日好国乙方:西双版纳富科管理有限公司姜霞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莲的地址:云南省景洪市嘎兰中路1号3栋三层日期:2025年2月21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 护理机构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