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梯维修保养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民警训练中心2025)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某单位.
二、供应商名称:西德电梯(新疆)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某单位.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11101000018299340
五、合同编号:11N5725092912024111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电梯维修保养
详见附件
台/年
6.0
4900
294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某单位.
联系人:卡地尔亚·艾尼
联系电话:15099090760
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606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2025电梯维保合同 - 民警训练中心 .pdf

SE系列电梯电(扶)梯设备维保合同书使用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民警训练中心.项目名称:民警训练中心项目.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中路1390号.维保数量:6台.合同编号:.签约地点:乌鲁木齐.签订时间:XIDEELEVATOR使用说明1、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维护保养。2、维保单位: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3、维护保养:是指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和检查等日常维护与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和更换易损件不会改变任何电梯性能参数。4、清包:只提供劳务,不提供任何电梯零部件。5、半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部分电梯零部件。6、大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大多数电梯零部件(电梯:曳引机、控制柜主板、变频器、曳引钢丝绳、轿厢装饰除外;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扶手带、电机、控制柜主板除外)。第2页共9页电(扶)梯设备维保合同书委托方(甲方):(盖章)受托方(乙方):(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民警训西德电梯(新疆)有限公司练中心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纳税人识别号:116500005725092912纳税人识别号:91650106MABQE1TE93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地址:乌鲁木齐市长春中路1390号阳澄湖路55号连云港大厦邮编:830011,邮编:830000电话:0991-6699768,电话:(0991)5274798账户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民账户名称:西德电梯(新疆)有限公司警训练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喀什东路支行木齐澎湖路自贸支行开户行行号:103881000847,开户行行号:账号:30008401040004915,账号:3002019209200140370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使用单位主要资料项目名称:民警训练中心,.使用单位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民警训练中心.使用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中路1390号.电话:传真:.邮政编码:830000项目负责人:.*注:1.乙方上述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为乙方指定帐户,甲方所付款项均为汇入该帐户。2.可选项中,选择请在该项前的“□”内划“☑”。第3页共9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民警训西德电梯(新疆)有限公司练中心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纳税人识别号:116500005725092912纳税人识别号:91650106MABQE1TE93地址:乌鲁木齐市长春中路1390号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阳澄湖路55号连云港大厦邮编:830011邮编:830000电话:0991-6699768电话:(0991)5274798账户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民账户名称:西德电梯(新疆)有限公司警训练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喀什东路支行木齐澎湖路自贸支行开户行行号:103881000847开户行行号:账号:30008401040004915账号:3002019209200140370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5002-2017)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若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按最新版本执行。第一条维护保养的电梯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甲方使用、管理(具体标的见本合同附件1:电梯维护保养的电梯设备清单)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第二条维护保养内容乙方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中规定的维护项目内容、要求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每次维保工作结束后,甲方的安全管理员和乙方的维保工在维护保养记录单上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份存档。第三条维护保养标准实施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含1号修改单)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的相关规定,若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按最新版本执行。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维修及时,确保电梯安全运行。第四条维护保养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为1年即12个月,自2024年12月14日起至2025年12月13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30日前重新签订合同。第五条维护保养费维护保养:价格:4900元/年/台,数量:6台,合同含税总额:29400元(人民币),对于本合同任何额外更换零件费用或修理费用,客户应于收到西德公司书面报告后14天内支付。除事先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换零部件或其他费用外,不增加任何额外费用。备注:本合同维保费用不包含电梯年度检验费用,包含电梯限速器校验费及电梯平衡系数检测的砝码租赁、运输、搬运费。第六条结算方式(一)甲方按下列时间向乙方支付维保费序号支付期限金额(元)备注12025年12月13日前29400第4页共9页(二)支付方式:☐现金□汇到乙方指定帐号。(三)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四)甲方若未按规定时间支付费用时,按未付款部分的每天万分之四的比例向受托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乙方有权利直接向甲方解除合同。甲方按时间支付费用,乙方未派人维保电梯甲方有权利直接向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对此认可并需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五)乙方所提供本合同服务的发票为:电梯技术服务费。第七条维护保养方式:☑清包□半包□大包。第八条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1569921105917509949765。抢修服务时间:30分钟内到场。其他一般故障乙方应在接通知后2小时内派员工到现场进行处理维修。第九条驻场:乙方(□是☑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维护保养费中)。驻场作业人员职责:,/,。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一)权利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二)义务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1)产品合格证;(2)使用维护说明书;(3)电气原理图;(4)电气敷设图;(5)安装说明书、安装质量证明书;第5页共9页(6)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7)上报电梯运行全部记录;(8)故障及事故记录;(9)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10)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告知单签字确认。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4、应当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条件。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一)权利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条件及相关资料。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二)义务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许可资质在有效期内。2、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维保计划与方案。第6页共9页3、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和维保方案实施电梯维保,维保期间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4、制定本维保公司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协助甲方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5、在电梯轿厢内明示本公司的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接到困人故障故障报告后,维保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抵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接到其他故障,一般应在2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处理。6、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7、建立每台电梯的维保记录,及时归入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并且至少保存4年。8、对所维保的电梯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向甲方出具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9、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10、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甲方;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告。11、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12、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保障甲方的日常使用的正常运行。13、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14、在检查电梯时,如确认有必要维修或更换零件装置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清单价采购更换。15、每次保养工作完毕后,应当将维保记录送交甲方安全管理员或者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字确认,维保记录双方各执一份。16、电梯交接过程中,乙方在履行检查义务的同时甲方应履行如实告知电梯情况的义务:(1)如电梯存在非原厂出产的配件,乙方不对该配件的质量和安全负责。(2)如电梯经过大修改造类维修,存在未报政府监督检验等问题,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3)甲方不接受乙方的维修建议,导致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电梯不能安全运行的,乙方不承担因此导致的相关责任。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第7页共9页(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3%的违约金。(四)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进行维修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五)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合同额30%标准支付违约金。(六)因甲方使用或管理不当的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七)因乙方维护保养不当的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三)甲方不接受乙方的维修建议,导致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电梯不能安全运行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解决。第十五条其他约定1、修理(区别于维保保养的内容)、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2、本合同金额未含政府部门规定的各种检测费用及保险费用。第十六条附则: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被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第8页共9页附件1:维护保养的电梯清单序号电梯注册代码出厂编号保养时间至保养金额(元/年)131106501042019090004XDL18023032022-8-225000231106501042019090002XDL18023012022-8-225000331106501042019090003XDL18023022022-8-225000431106501042019090001XDL18023002022-8-2250005天山电梯2022-8-2250006天山电梯2022-8-22500078910第9页共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维修保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