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材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观澜中学2025)
【延续合同】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龙华区公办学校及幼儿园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配送服务续签合同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LHACG2023000284
二、合同名称:【延续合同】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龙华区公办学校及幼儿园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配送服务续签合同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LHACG2023000284
四、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龙华区公办学校及幼儿园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配送服务续签合同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观澜中学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育才路1号
供应商(乙方):绿源鲜品(深圳)农产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雪岗北路438号清湖工业城18栋101、19栋1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龙华区公办学校及幼儿园食材批量集中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合同要求配送学校教职工食材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326400
合同金额:33264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育才路1号观澜中学教职工食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2-3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2-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2025012.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龙华区公办学校及幼儿园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配送服务续签合同(已校内备案).pdf
合同备实Voi012彩24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龙华区公办学校及幼儿园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配送服务续签合同悚甲方:深圳市观澜中学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育米路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0455850028G法定代表人:春燕联系人:刘嘉杰联系电话:15915041994乙方:绿源鲜品(深圳)农产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雪岗北路438号清湖工业城18栋101、19栋1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BX593P际法定代表人:马志明联系人:林东胜联系电话:13828722987根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招标项目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龙华区公办学校及幼儿园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编号:LHACG2023000284)的招标结果,绿源鲜品(深圳)农产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E标段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项目概况(一)此次区教育局(集采集配采购实施主体)与乙方签订片区采购主合同,明确乙方的中标综合折扣、片区所属各公办学校(幼儿园)及其年度支付金额上限、服务期等合同内容。(二)甲方根据所属片区的主合同,与该片区的中标供应商签订具体服务合同,服务合同应当在主合同的范围内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年度支付金额上限、支付方式、履行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三)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在合同签署时提交《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5)1(四)乙方将已签署的《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原件报区教育局登记备案。二、合同金额预估金额为3017520元/年,考虑到用餐人数等特殊变化原因,根据区教育局和区财政局批准同意可适当增加费用,但支付上限为3326400元/年,含一切税、费。由于食材是非固定价格,月结金额以每月下单情况据实结算。三、合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属于长期服务项目,合同到期后,甲方可根据乙方履约服务情况确定合同是否续签,但累计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为第【2】年。四、项目技术及管理要求、质量要求(一)配套服务人员要求1.乙方成立食堂配送项目专项服务团队《服务人员名单》,负责跟进甲方每日的采购单据的制定、修改,核价,开具发票等相关事项及提供各种服务,并根据项目包内甲方的实际需要配备粗加工服务人员,至少配备一名粗加工服务人员,负责削皮、摘菜、肉类食材粗加工等工作,要求在厨师炒菜前30分钟完成粗加工处理,确保食堂准时开餐。服务人员需为乙方自有员工,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且必须符合并遵守学校食堂管理要求与规范。附:服务人员名单序号姓名岗位素质情况备注1何剑波营运经理健康2安武军营运主管健康2.服务人员必须持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效期内的健康合格证明,并每年进行定期体检,所有办证费用、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二)食材质量要求1.预包装产品保质期在一年及以上的,建议收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二分之一;保质期不足一年的,收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2、食材质量等级指标不低于该产品标准的中位数水平,如质量或规格等级划分为1、2、3、4、5或大(L)、中(M)、小(S)的,应选择1、2或大(L)中(M)等级。3.各种食材的感官性状无异常,无明显腐败变质、油脂酸败、发霉生虫、污2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等情况。4.农副产品外观新鲜,无明显萎蔫、腐烂、发芽、畸形等异常情况;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水果及其制品必须保证成熟、新鲜、无腐烂变质;鲜肉应肉质新鲜,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冷冻食材要求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无过度包裹冰衣的情况;鲜活水产要求鲜活。5.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整洁、完好,无破损或胀气现象;标签内容完整、清晰,详细列明产品名称、净含量(规格)、生产日期、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具体符合GB7718的要求),原则上甲方需采购农副产品及预包装食品。6.非预包装食品及农产品的外包装(筐、箱、袋、盒等)整洁、牢固、标签清晰,无明显破损、发霉等现象;非预包装食品的包装应至少标注名称、生产/加工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生产者的名称等基本信息;未包装的农产品,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合格证、电子秤标签等形式标明农产品的品名、生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具体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要求)。o7.预包装食品及加工食品应有生产者及供应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应具有半年内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同款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及本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8.属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圳品的,应当标注相应的标志和附带有相关证明文件。(三)项目验收技术要求1.成品粮(大米、小麦粉或面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15(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其中:大米的质量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15、GB2762、GB2763等)及产品标签明示执行标准的要求。除此之外,还应符合GB/T1354普通大米二级(含)或优质大米二级(含)以上的要求,应提供含重金属指标(镉、铅)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小麦粉(面粉)的质量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GB2762等)及产品标签明示执行标准的要求,其中通用小麦粉质量等级应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GB/T1355中质量等级为“特制二等”的要求(2023年1月1日起生产的小麦粉应达到GB/T1355-2021“标准粉”及以上的要求)。32.成品食用油应为预包装食用植物油;食用油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16、GB2761和GB2762的规定。其中:大豆油应按GB/T1535的要求选择一级或二级的大豆油;玉米油的质量指标不低于GB/T19111的二级成品玉米油的技术要求;菜籽油的质量指标不低于GB/T1536的二级压榨成品菜籽油的技术要求;花生油的质量指标不低于GB/T1534的二级压榨成品花生油或二级浸出成品花生油的技术要求:米糠油质量不低于GB/T19112二级的要求:调和油标签或附带说明书应明确列出调和油的原料或配比。3.乳制品以生牛乳为主要原料加工,不得使用、不得添加复原乳及营养强化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标签明示执行标准的要求:乳制品(仅限发酵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的食品安全指标应分别符合GB19302、GB19645、GB25190、GB25191(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学生饮用奶、纯牛奶、灭菌调制奶的食品安全指标应分别符合T/DAC004、T/DAC005(或最新标准)的规定。4、鲜蛋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31650、GB2762、GB2749)(或最新标准)的规定。产品介绍内容清晰,明确标注产品的品名、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储存条件等相关信息,并与合同文件及供(送)货单内容一致;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5、生鲜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07、GB16869(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国家有定点屠宰、检验检疫要求的品种,应来自于定点屠宰厂出品、有国家规定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猪肉还需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其中:猪肉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07、GB/T9959.1、GB/T9959.2(或最新标准)的相应技术要求;牛肉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07、GB/T17238(或最新标准)的相应技术要求;羊肉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07、GB/T9961(或最新标准)的相应技术要求。6.其他类:调味品应为预包装产品,符合产品明示执行标准、明示指标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标签内容清晰明确。其中:食盐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21的要求;酱油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17的要求,质量指标不低于GB/T18186的二级酱油技术要求,特征指标(氨基酸态氮)W0.7g/100mL;食醋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19的要求,特征指标(总酸)W3.5g/100mL;香辛料符合该产品应有的形态和特征,颜4色、气味正常,无杂物,无发霉、结块等异常状况。7.《深圳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参考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8.以上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在配送时按要求提供产品所涉及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国家强制规定材料,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预包装类食材销售乙方需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四)下单配送及验收要求1.乙方与甲方在食品数量验收方面必须严格执行,不能弄虚作假,必须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乙方一份,甲方持两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2.根据甲方实际需要,食材实际配送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食材送达具体时间为每日5:30前。食材送达后,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分类清点,待食堂工作人员验收核对后送达甲方指定位置(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以改变送货时间,但应提前通知乙方),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增加或减少配送点个数或者变更送货地点,乙方对此无条件配合。3.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自有或租赁深圳本地的配送场所、冷库及储存空间)、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材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4.乙方提供的大宗食材原料必须是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材。5.乙方需配备1辆粤B车牌冷藏(或冷冻)车辆和1辆粤B车牌货车,食材配送车辆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配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设备。凭专用通行证(甲方自行制定)进出甲方。并配备专人对接管理,跟进做好全过程验收协调管理事宜,确保食材配送质量及安全严格符合国家标准及规范。6.生鲜肉等鲜活类须当日配送,其余品类食材可视甲方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须确保甲方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57.应具备相对完善的配送服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配送流程、甲方食堂专项配送服务人员、物流配送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客户沟通及投诉反馈等相应机制。8.甲方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乙方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其采购供应合同。9.临时加货处理:对于甲方临时有接待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乙方需快速将货物送到甲方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在供货过程中,甲方对所供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乙方反映,乙方应及时改进,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其采购供应合同。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乙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应随时按甲方要求提供各类货物检测报告。乙方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同时应成立食堂配送项目专项服务团队,负责相关工作及提供各种服务。10.配送食材可通过“深圳市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全面、及时、准确上传追溯信息,确保相关品名、规格、批次等数据真实完整,切保配送食材来源可溯、质量可控。11.深圳市学校食堂智慧管理平台建成后,乙方需通过平台处理学校食材订单并按合同供货,满足甲方食堂智慧化管理需要。12.乙方能够为甲方提供相关软件支持服务,保证与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食堂采配平台(天天采配)及甲方的信息化对接,实现系统下单及结算。(五)食品安全保险乙方为甲方提供食材配送服务时,必须为甲方购买保额至少为500万元的食品安全险和300万元的公共责任险,且受益人必须为所有就餐人员。(六)项目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结果仅代表乙方可获得的最高采购份额,甲方无法预计实际采购量及落实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因素,同时无法保证乙方可以获得全部份额。2.为确保项目质量,乙方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其采购供应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63.乙方必须负责所配送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五、违约责任及其他合同终止条款(一)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或者甲方指定期限履约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30%承担违约金,并向甲方返还全部已支付款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足。(二)双方对违约责任未明确约定的,相关违约责任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项下所称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已支付款项和孳息、因乙方违约行为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评估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等。(三)乙方有违反法规法规定,经查实,报财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四)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出现以下行为情况之一者,经查属实的,区教育局报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有权终止其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配送供应合同,并启动候补机制预案: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2.擅自变更或者中止采购服务合同的;3.不按采购需求、投标文件以及采购服务合同要求全面履约,履约情况评价不合格的;4.未按规定出具检测报告或违背招标承诺书等情况达到二次的;5.不按招标文件等要求规定,发现2次以上虚假报价的:6.物资或服务以次充好,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7.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属于供货方(配送单位)责任的;8.经2次以上(含2次)的有效投诉处理仍不纠正的,有效投诉指的是供应商被投诉内容经查实确定为违反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规定的事实;9.因货品质量或其他原因而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10.连续两次综合评议结果为不满意的;11.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712.拖欠工人工资、经劳动或其他政府部门催告或通报仍不清偿的;13.拒绝有关部门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14.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或拒绝采购人订货、供货要求的;15.在合同期内有三次以上被抽检不合格的;16.供应商公司员工出现新冠肺炎等传染性疾病,继续履约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17.供应商公司所属员工在配送过程中与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产生矛盾,发生严重肢体冲突,升级为刑事案件,主要责任在供应商一方的;1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的行为。六、候补机制如服务过程中出现某一标段范围内配送供应商出现严重违反采购要求或者某一个学校供应商出现严重违反采购要求的情况,需解除合同的,经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在重新招标完成以前,该标段范围内的配送服务将由另外标段中的一名中标人作为应急替补供应商继续提供,替补方式为按照其他标段中标人综合得分高低依次替补(同等分值抽签确定替补名单),由学校(幼儿园)与临时供应商签订配送协议书,临时配送期限至重新招标确定的供应商履约。七、应急处理制度若任标段食材供应商出现短期供应不足等紧急问题时,可按甲方为单位报备区教育局,启动应急预案。市直属学校或因厨房建设时间未能确定的新开办学校(幼儿园)或因不可抗力原因停止办学,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八、综合评议制度(一)本项目一年的合同期内由甲方不定期组织考核。考察乙方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经甲方综合考核认为合格的,合同继续执行;若考核不合格的,经采购主管部门批准,甲方可有权依法终止合同。(二)考评完成后,由甲方对相关乙方档案(包括基础资料、交易记录和考核资料等)进行建立、收集、整理和归档,以备日后查阅。(三)本项目供应商服务综合评议制度及其附件(详见附件6、7、8)相关条款的解释权归区教育局所有。服务合同履约过程中,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变化调整需要、上级文件要求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区教育局有权对乙方服务8综合评议制度和相关附件进行调整和更新,方需无条件接受。九、合同款项及支付方式(一)每年1-11月的货款一个月结算一次,年底12月可提前到当月10日前支付,结算价格=基准价*折扣率*实际供货量,本标段的折扣率为乙方投标时填报折扣率,为0.92折(即九二折)。乙方提供的货款发票,发票公章必须与公司名称相符,合同方、收款方、发票方三者必须一致,甲方确认后予以支付。因乙方原因或财政支付程序导致付款迟延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完成任务。(二)本项目基准价所有品类结算时价格按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天天采购平台)上月5号、15号、25号的平均价格取平均值(平均值精确到分,即小数点后两位)确定该品类的基准价,乙方结合企业自己的实力报出折扣率,结算时价格=基准价*折扣率0.92折。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天天采购平台)中无价格的品类,则结算时价格=折扣率*市场价。(由片区内甲方和乙方到农贸市场或大型商超等现场调研决定)。如遇台风暴雨、供求关系、宏观调控等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上涨或下降需临时调整时,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和乙方协调会议的形式解决,征得区教育局同意后方可调整。(三)费用支付1.本合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人员工资、加班费、劳动保护费、防暑降温费、技术津贴、工具费、材料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共财产及公共责任险、意外伤害保险、住房公积金、通胀风险、利润、管理费、税金、管理范围内因偷盗、抢劫等案件所产生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赔偿金等一切费用。应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2.如上级部门要求完成扶贫采购任务,乙方应无条件支持配合甲方完成扶贫采购任务。(四)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下:户名:绿源鲜品(深圳)农产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9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海吉星支行银行账号:41032200040009423如乙方提供账户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甲方未能正常付款,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十、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在合同期内,甲方可以随时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及相关内容,以及抽查审核,乙方应当配合。2.甲方应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3.为开展综合服务评议,甲方应对乙方出具考评意见。4.甲方须根据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费用。5.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退货,乙方在确认后应当予以更换或退货。6.当甲方认定乙方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7.其他与合同相关的权利事项。(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资料不明确,3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要求甲方补充,甲方收到后认为需要补充的,向乙方补充相关资料。2.乙方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组,制定项目服务方案,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为甲方提供服务。3.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须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承诺和违约承诺提供服务,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或委托给第三人,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4.乙方承诺具备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资质,向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向甲方提供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相关证书,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检测合格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合格标志等。105.如收到甲方的整改通知,乙方应当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6.如因食材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及法律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7.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秘密信息及国家秘密。8.乙方特此声明并保证其提供的所有产品或服务,均无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若有任何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至任一规定致甲方或甲方客户遭受任何损害、损失及产生任何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之支出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物权,确保甲方免受任何因乙方责任所造成的第三方索赔,否则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10.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义务。十一、争议处理(一)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事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二)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三)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十二、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3.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11事件。十三、情势变更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合同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合同一方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合同双方应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十四、合同的理解和解释甲乙双方就合同条款的理解和解释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乙方承诺已知悉并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因合同条款产生争议的解释权在甲方。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一)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正文、补充协议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共同作为本项目履行的依据。若本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实质性条款的约定与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有抵触之处的,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若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优于本项目招标文件,则以投标文件为准:1.本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2.本采购合同(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龙华区公办学校及幼儿园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配送服务合同)及其附件;3.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龙华区公办学校及幼儿园食材批量集中采购主合同的内容;4.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龙华区公办学校及幼儿园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5.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龙华区公办学校及幼儿园食材批量集中采购投标文件。(二)本合同正本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者行政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自乙方实际开始配送之日起生效。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三)本合同未尽事宣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备案加入本合同,即时生效;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适12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法规无规定的,参照适用交易习惯和惯例。(四)为有效履行本合同,甲方指定刘嘉杰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络人,其联系电话为15915041994,电子邮箱为570231856@qq.com,联系地址为本合同页首载明的地址;乙方指定林东胜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络人,其联系电话为13828722987,电子邮箱为3525212638@qq.com,联系地址为本合同页首载明的地址。任何一方变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须在发生变更前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变更方承担。(以下无正文)附件1:中标通知书附件2:乙方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附件3:乙方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附件4: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龙华区公办学校及幼儿园食材批量集中采购主合同E标段(合同编号:LHACG2023000284)附件5: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附件6:食堂食材供应商供货异常情况登记表附件7: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评分表附件8:供应商季度综合评议考核评分表13(以下为深圳市观澜中学与绿源鲜品(深圳)农产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龙华区公办学校及幼儿园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配送服务合同》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带去代表签字:马直代表签字:签约日期:2025年12月31日日签约地点:深圳市观澜中学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