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 食品检验检测工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兴隆县知识产权局)2025)
2025 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一标段合同
发布时间: 2025-02-24
一、合同编号:ZC130800202500055001001 二、合同名称:2025 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一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码:HB2025014140010002 四、项目名称: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中兴路 联系方式:周昊 供应商:河北立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学院路86号9号楼 联系方式:潘俊英0311-677957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 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一标段 规格型号:通过本项目确定第三方机构开展2025年全县食品检验检测工作服务,一标段:城关分局及六道河分局辖区,包括兴隆镇、雾灵山镇、上石洞乡、六道河镇、青松岭镇、陡子峪乡6个乡镇 主要标的数量:一批 主要标的单价:353200 合同金额:3532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2025-02-21 八、合同公告2025-02-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一标段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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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采购人:
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一标段合同项目名称: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一标段委托方(甲方):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受托方(乙方):河北立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名称: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一标段标段编号:ZC130800202500055001001甲方(采购方):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供应商):河北立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河北中千弘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将兴隆县食品检验检测项目工作委托乙方实施。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事宜范围内依法组织抽检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一、基本情况1、合同事项:2025年第一、二、三、四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所需的食品安全检验服务。2、食品检验种类、品种、项目和批次:以计划周期实际安排为准。3、检验费用:353200.00(人民币叁拾伍万叁仟贰佰元整)。4、资金来源:县级财政统筹资金。5、有效期限:一年二、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承担2025年第一、二、三、四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所需的食品安全检验服务工作。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开展食品检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少检或漏检,不得将委托检测的产品交由其他机构检测。3、食品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信息,乙方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4、报送食品检测结果,乙方对报告的可靠性和准确性负责。5、规范备样品收集储存。不合格食品样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至少保存至一期抽检工作结束为止,最后由检验机构自行处理,并备有处理记录;合格样品保管期限不得少于异议期。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指定一名工作联系人,确保通讯畅通,每日24小时开机,代表甲方处理食品抽样工作中的有关事宜。2、向乙方提供食品抽检计划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和要求。检测产品的种类、品种、项目、抽样地点及样品处理由甲方提前3日通知乙方。3、对乙方食品检验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审核确认,如期向乙方支付检验费用。4、有权利就委托的事项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5、有权利对乙方食品检验行为进行考核。6、甲方参加监督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必须出具授权书,并写明参加的具体人员姓名。7、有义务保守检测工作的相关秘密。8、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食品检测规范和制度。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指派专人负责项目联络工作,确保通讯畅通,每日24小时开机,及时响应,如有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加强质量控制和规范管理,确保检测结果客观、准确,并按照委托时限上报。3、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4、可根据需要,就食品检验工作征询专家意见。5、在委托事项范围内应及时答复甲方的询问和质疑。6、有义务保守检测工作的相关秘密。7、应按照采购人靶向性抽检要求进行。8、应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检测技术规范和相关制度。五、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给他人检验;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合同金额及款项支付:全部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待财政拨款后支付全部合同价款。七、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八、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采购方):,乙方(供应商):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立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2月21日,日期:2025年2月2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 食品检验检测工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