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副产品配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2025)
公告内容:
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食堂2025年农副产品配送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GPCGD243109FC242F
二、合同名称
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食堂2025年农副产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GPCGD243109FC242F
四、项目名称
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食堂2025年农副产品配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东路547号5-7楼
联系方式:020-89623501
供应商(乙方): 峰来餐饮管理服务(广州)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沙涌村长沙路21号(3号厂房)首层之三
联系方式:186758601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食堂2025年农副产品配送服务项目
1(项)
1,040,000.00
1,040,000.00
合同金额: 1,040,0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零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2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广东省海珠区南华东路547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2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采购合同公告附件.zip
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2025年02月24日
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食堂2025年农副产品配送服务合同(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东路547号5-7楼法定代表人:徐天乙方:峰来餐饮管理服务(以下简称乙方)((广州)有限公司中H地址: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沙涌村长沙路21号(3号厂房)首层之三法定代表人黄影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根据按照《中华安全法》、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确保配送食品安全、明确食品质量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食品事宜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供货内容、时间及价格1、乙方负责根据甲方需要,向甲方食堂提供农副产品配送服务,包括果蔬、肉类(禽畜、河鲜、海鲜)、粮油、奶及奶制品(含低温酸奶)、调料及干货等。2、配送服务期:从2025年2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3、价格确定:(1)所有配送物料价格随行就市,每半月双方定价一次,原则上每月的1日或3日,15日或18日(节假日相应后延)商讨确定下一周期各项物料的供货价格。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报价组织市场调查,所有物品的价格均以定价当日广州市菜篮子报价中心公布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乘以乙方的中标折扣率。若广州市菜篮子报价中心没有的产品价格信息以广州市价格信息网为准,若广州市菜篮子报价中心和广州市价格信息网中没有或近期没有的物品,则双方参考甲方所在地周边(5公里范围内)肉菜市场、芳村荔朗批发市场、江南水果批发市场等市场零售价乘以乙方的中标折扣率确定。(2)对于乙方提供的食品报价,原则上在一个定价周期内价格不再调整。如因市场变动较大,单价在10元以下的食品原料涨跌幅度达到30%,单价在10元以上的食品原料涨跌幅度达到20%时,双方均有权要求调整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按新调整价格执行。4、合同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4万元,合同结算金额由甲乙双方据实结算,合同结算金额原则上1不得超过预算金额。第二条货物质量1、乙方应确保所供的货物来源须清晰、为全新原厂原装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且在保质期内。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不存在腐烂、变质等情况。肉类保证来源于各地政府定点屠宰厂(场),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原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当日屠宰),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各类熟食须注明供货渠道及包装方式。2、对因乙方所供食品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第三条订货及交货1、甲方应于每日20时前将次日所需食品明细以邮件、微信或电话等方式向乙方(18100209657)下单;当日20点后下单的,视为临时补换货行为,按急购处理。2、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供货,如乙方在采购过程中认为订单食品需变动的,应提前致电告知甲方联系人,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订单内容。3、乙方自配车辆负责食品运送且应确保运输车辆安全卫生、无污染。乙方确保用冷藏车配送肉类、鱼类和冰鲜类等需冷藏保鲜的食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至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4、乙方应于每日上午6:30前将甲方订购全部食品送货到甲方食堂,并由乙方送货员与甲方收货员(夏庆初,联系电话:18902366646)共同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双方在送货清单上签名确认。乙方所供食品与订单不符,或所供食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或拒收,乙方应在当日9点前对短缺食品及时补送。建5、乙方在每一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检验报告和货物供货清单随同交到甲方指定的负责人手中。第四条货款结算1、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启动预付款支付程序(合同金额的30%)。发厦2、采购项目货款优先在预付款中扣除,不足时将由甲方补齐费用。若特殊情况需要双方终止合同且预付款仍有结余的,需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完成实际货款费用的扣除,并将结余的预付款返还给甲方,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付部分的千分之一额外缴纳滞纳金。司专3、货款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由双方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后,按结算周期据实结算,结算期为2个自然月。4、双方在下个结算期首月的10日前(节假日顺延)核对上个结算期账单,经核对无误后,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按每天送货清单汇总金额出具国家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货款以转账方式付给乙方。第五条违约责任21、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等价赔偿(补偿)。2、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甲方的货物供应,若不能按约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的,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同意。因乙方延误交货时间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乙方在指定的时间无法提供甲方下单的货品时,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4、由甲方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质量、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须无条件退货、换货;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累计记录在案三次后,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并应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5、甲方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有权对配送食材进行检测,必要时采取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来衡量食材质量问题,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食品,甲方第一、二次给予书面警告,乙方要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甲方书面答复说明原因,则检测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在1小时内更换好所需货品。第三次取消乙方食品配送资格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并将情况反映到采购监管部门。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6、关于甲方逾期支付:(1)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应付未付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未付款金额的百分之五。(2)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等价赔偿(补偿)。(3)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第六条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用章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同意以本合同中载明的签约所在地作为送达地址。第七条其他约定1、双方同意坚决拒绝商业贿赂:(1)若甲方员工要求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乙方有权拒绝且向甲方投诉,甲方查实后必将公正处理,并为乙方保密。3(2)若乙方以任何形式的利益贿赂甲方员工,以图获取任何不正当利益,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2、在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签字盖章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乙方应在其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且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证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保持真实、合法、有效。3、退出机制:(1)乙方按要求与甲方签订配送合同,在服务期满后自然退出。(2)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3)乙方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三次及以上者,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4)确认为乙方原因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5)服务期限内如因相关法律法规等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税收征管改革发展需要,机构撤并、改革等原因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支付实际发生服务期间费用。4、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部署和“四个不摘”工作要求,甲方需通过“832平台”继续实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有关费用由甲方按政府有关扶贫政策在合同预算金额内预留一定份额,乙方应予以配合。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第九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一方需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否则,违约方应承担对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第十条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乙方:峰来餐饮管理服务((广州)有限公司甲方: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法定代表秀(或授枚代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集录子签名:香法签名联系电话:020-89623501联系电话:18675860178日期:K8日日期:2025年2月17日4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食堂2025年农副产品配送服务合同(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东路547号5-7楼法定代表人:徐天乙方:峰来餐饮管理服务(以下简称乙方)((广州)有限公司中H地址: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沙涌村长沙路21号(3号厂房)首层之三法定代表人黄影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根据按照《中华安全法》、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确保配送食品安全、明确食品质量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食品事宜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供货内容、时间及价格1、乙方负责根据甲方需要,向甲方食堂提供农副产品配送服务,包括果蔬、肉类(禽畜、河鲜、海鲜)、粮油、奶及奶制品(含低温酸奶)、调料及干货等。2、配送服务期:从2025年2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3、价格确定:(1)所有配送物料价格随行就市,每半月双方定价一次,原则上每月的1日或3日,15日或18日(节假日相应后延)商讨确定下一周期各项物料的供货价格。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报价组织市场调查,所有物品的价格均以定价当日广州市菜篮子报价中心公布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乘以乙方的中标折扣率。若广州市菜篮子报价中心没有的产品价格信息以广州市价格信息网为准,若广州市菜篮子报价中心和广州市价格信息网中没有或近期没有的物品,则双方参考甲方所在地周边(5公里范围内)肉菜市场、芳村荔朗批发市场、江南水果批发市场等市场零售价乘以乙方的中标折扣率确定。(2)对于乙方提供的食品报价,原则上在一个定价周期内价格不再调整。如因市场变动较大,单价在10元以下的食品原料涨跌幅度达到30%,单价在10元以上的食品原料涨跌幅度达到20%时,双方均有权要求调整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按新调整价格执行。4、合同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4万元,合同结算金额由甲乙双方据实结算,合同结算金额原则上1不得超过预算金额。第二条货物质量1、乙方应确保所供的货物来源须清晰、为全新原厂原装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且在保质期内。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不存在腐烂、变质等情况。肉类保证来源于各地政府定点屠宰厂(场),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原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当日屠宰),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各类熟食须注明供货渠道及包装方式。2、对因乙方所供食品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第三条订货及交货1、甲方应于每日20时前将次日所需食品明细以邮件、微信或电话等方式向乙方(18100209657)下单;当日20点后下单的,视为临时补换货行为,按急购处理。2、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供货,如乙方在采购过程中认为订单食品需变动的,应提前致电告知甲方联系人,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订单内容。3、乙方自配车辆负责食品运送且应确保运输车辆安全卫生、无污染。乙方确保用冷藏车配送肉类、鱼类和冰鲜类等需冷藏保鲜的食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至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4、乙方应于每日上午6:30前将甲方订购全部食品送货到甲方食堂,并由乙方送货员与甲方收货员(夏庆初,联系电话:18902366646)共同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双方在送货清单上签名确认。乙方所供食品与订单不符,或所供食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或拒收,乙方应在当日9点前对短缺食品及时补送。建5、乙方在每一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检验报告和货物供货清单随同交到甲方指定的负责人手中。第四条货款结算1、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启动预付款支付程序(合同金额的30%)。发厦2、采购项目货款优先在预付款中扣除,不足时将由甲方补齐费用。若特殊情况需要双方终止合同且预付款仍有结余的,需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完成实际货款费用的扣除,并将结余的预付款返还给甲方,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付部分的千分之一额外缴纳滞纳金。司专3、货款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由双方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后,按结算周期据实结算,结算期为2个自然月。4、双方在下个结算期首月的10日前(节假日顺延)核对上个结算期账单,经核对无误后,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按每天送货清单汇总金额出具国家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货款以转账方式付给乙方。第五条违约责任21、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等价赔偿(补偿)。2、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甲方的货物供应,若不能按约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的,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同意。因乙方延误交货时间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乙方在指定的时间无法提供甲方下单的货品时,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4、由甲方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质量、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须无条件退货、换货;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累计记录在案三次后,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并应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5、甲方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有权对配送食材进行检测,必要时采取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来衡量食材质量问题,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食品,甲方第一、二次给予书面警告,乙方要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甲方书面答复说明原因,则检测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在1小时内更换好所需货品。第三次取消乙方食品配送资格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并将情况反映到采购监管部门。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6、关于甲方逾期支付:(1)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应付未付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未付款金额的百分之五。(2)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等价赔偿(补偿)。(3)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第六条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用章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同意以本合同中载明的签约所在地作为送达地址。第七条其他约定1、双方同意坚决拒绝商业贿赂:(1)若甲方员工要求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乙方有权拒绝且向甲方投诉,甲方查实后必将公正处理,并为乙方保密。3(2)若乙方以任何形式的利益贿赂甲方员工,以图获取任何不正当利益,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2、在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签字盖章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乙方应在其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且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证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保持真实、合法、有效。3、退出机制:(1)乙方按要求与甲方签订配送合同,在服务期满后自然退出。(2)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3)乙方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三次及以上者,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4)确认为乙方原因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5)服务期限内如因相关法律法规等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税收征管改革发展需要,机构撤并、改革等原因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支付实际发生服务期间费用。4、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部署和“四个不摘”工作要求,甲方需通过“832平台”继续实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有关费用由甲方按政府有关扶贫政策在合同预算金额内预留一定份额,乙方应予以配合。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第九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一方需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否则,违约方应承担对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第十条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乙方:峰来餐饮管理服务((广州)有限公司甲方: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法定代表秀(或授枚代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集录子签名:香法签名联系电话:020-89623501联系电话:18675860178日期:K8日日期:2025年2月17日4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食堂2025年农副产品配送服务合同甲方: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东路547号5-7楼法定代表人:徐天乙方:峰来餐饮管理服务(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沙涌村长沙路21号(3号厂房)首层之三法定代表人:黄峰根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确保配送食品安全、明确食品质量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食品事宜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供货内容、时间及价格1、乙方负责根据甲方需要,向甲方食堂提供农副产品配送服务,包括果蔬、肉类(禽畜、河鲜、海鲜)、粮油、奶及奶制品(含低温酸奶)、调料及干货等。2、配送服务期:从2025年2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3、价格确定:(1)所有配送物料价格随行就市,每半月双方定价一次,原则上每月的1日或3日,15日或18日(节假日相应后延)商讨确定下一周期各项物料的供货价格。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报价组织市场调查,所有物品的价格均以定价当日广州市菜篮子报价中心公布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乘以乙方的中标折扣率。若广州市菜篮子报价中心没有的产品价格信息以广州市价格信息网为准,若广州市菜篮子报价中心和广州市价格信息网中没有或近期没有的物品,则双方参考甲方所在地周边(5公里范围内)肉菜市场、芳村荔朗批发市场、江南水果批发市场等市场零售价乘以乙方的中标折扣率确定。(2)对于乙方提供的食品报价,原则上在一个定价周期内价格不再调整。如因市场变动较大,单价在10元以下的食品原料涨跌幅度达到30%,单价在10元以上的食品原料涨跌幅度达到20%时,双方均有权要求调整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按新调整价格执行。4、合同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4万元,合同结算金额由甲乙双方据实结算,合同结算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预算金额。第二条货物质量1、乙方应确保所供的货物来源须清晰、为全新原厂原装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且在保质期内。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不存在腐烂、变质等情况。肉类保证来源于各地政府定点屠宰厂(场),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原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当日屠宰),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各类熟食须注明供货渠道及包装方式。2、对因乙方所供食品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第三条订货及交货1、甲方应于每日20时前将次日所需食品明细以邮件、微信或电话等方式向乙方(18100209657)下单;当日20点后下单的,视为临时补换货行为,按急购处理。2、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供货,如乙方在采购过程中认为订单食品需变动的,应提前致电告知甲方联系人,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订单内容。3、乙方自配车辆负责食品运送且应确保运输车辆安全卫生、无污染。乙方确保用冷藏车配送肉类、鱼类和冰鲜类等需冷藏保鲜的食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至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4、乙方应于每日上午6:30前将甲方订购全部食品送货到甲方食堂,并由乙方送货员与甲方收货员(夏庆初,联系电话:18902366646)共同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双方在送货清单上签名确认。乙方所供食品与订单不符,或所供食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或拒收,乙方应在当日9点前对短缺食品及时补送。5、乙方在每一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检验报告和货物供货清单随同交到甲方指定的负责人手中。第四条货款结算1、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启动预付款支付程序(合同金额的30%)。2、采购项目货款优先在预付款中扣除,不足时将由甲方补齐费用。若特殊情况需要双方终止合同且预付款仍有结余的,需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完成实际货款费用的扣除,并将结余的预付款返还给甲方,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付部分的千分之一额外缴纳滞纳金。3、货款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由双方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后,按结算周期据实结算,结算期为2个自然月。4、双方在下个结算期首月的10日前(节假日顺延)核对上个结算期账单,经核对无误后,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按每天送货清单汇总金额出具国家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货款以转账方式付给乙方。第五条违约责任1、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等价赔偿(补偿)。2、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甲方的货物供应,若不能按约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的,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同意。因乙方延误交货时间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乙方在指定的时间无法提供甲方下单的货品时,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4、由甲方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质量、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须无条件退货、换货;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累计记录在案三次后,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并应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5、甲方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有权对配送食材进行检测,必要时采取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来衡量食材质量问题,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食品,甲方第一、二次给予书面警告,乙方要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甲方书面答复说明原因,则检测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在1小时内更换好所需货品。第三次取消乙方食品配送资格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并将情况反映到采购监管部门。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6、关于甲方逾期支付:(1)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应付未付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未付款金额的百分之五。(2)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等价赔偿(补偿)。(3)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第六条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同意以本合同中载明的签约所在地作为送达地址。第七条其他约定1、双方同意坚决拒绝商业贿赂:(1)若甲方员工要求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乙方有权拒绝且向甲方投诉,甲方查实后必将公正处理,并为乙方保密。(2)若乙方以任何形式的利益贿赂甲方员工,以图获取任何不正当利益,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2、在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签字盖章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乙方应在其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且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证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保持真实、合法、有效。3、退出机制:(1)乙方按要求与甲方签订配送合同,在服务期满后自然退出。(2)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3)乙方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三次及以上者,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4)确认为乙方原因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5)服务期限内如因相关法律法规等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税收征管改革发展需要,机构撤并、改革等原因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支付实际发生服务期间费用。4、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部署和“四个不摘”工作要求,甲方需通过“832平台”继续实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有关费用由甲方按政府有关扶贫政策在合同预算金额内预留一定份额,乙方应予以配合。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第九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一方需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否则,违约方应承担对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第十条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乙方:峰来餐饮管理服务(广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签名:联系电话:020-89623501联系电话:18675860178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