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防护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环境影响评价采购合同公告(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
一、采购人名称: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信达瑞安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21101000019385527
五、合同编号:11N05316692820251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放射防护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含专家评审费及相关设备性能、防护检测费、辐射安全许可证)
详见附件
项
1.0
2600
26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琰
联系电话:13565690116
传真:/
地址:阿克苏市文化路18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环境监测技术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5316692820251201).pdf
合同编号:11N05316692820251201采购单位(甲方):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单位(乙方):乌鲁木齐信达瑞安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新市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乌鲁木齐信达瑞安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乌鲁木齐信达瑞安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乌鲁木齐信达瑞安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放射防护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含专家评审费及相关设备性能、防护检测费、辐射安全许可证)---1项2600.002600.00合同总价(元)2600.00合同总价(大写)贰仟陆佰元整二、付款方式及服务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委托方指定的1台设备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状态检测□、)的技术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的内容,范围和要求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对委托方指定的设备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状态检测□、)。2.乙方根据甲方设备实际情况(现场调查),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编制符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规范的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状态检测□、)报告。3.项目范围:①2025年度放射诊疗设备年度状态检测,合计2600.00元(包括1台DR)第二条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1.本合同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间内在30日内履行。2.乙方将在合同签订、资料提供齐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初稿编写。(需开展评价工作的:根据行政方要求或经双方协商,在约定时间内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乙方按要求向甲方提交正式评价报告;不需专家评审的项目,经本公司内部专家审核后直接向甲方提交正式评价报告)。1/33.若有非中文资料需增加翻译时间和翻译费用,视非中文资料难度和数量,具体时间和费用双方另行协定。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甲方必须按乙方要求提供准确可靠的资料(见附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工作所需资料清单》,该清单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协助乙方对甲方工作场所、设备防护性能等的检测。在检测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检测人员,而影响检测数据的真实性。2.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供给乙方所需资料或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工作进度,乙方提交报告初稿的时间可相应顺延。3.双方因为评价需要提供的各项资料应盖有公章,以保证资料的可靠性,一切联系事项均应以文字形式并有双方联系人签字方式达成。4.甲方指定(电话:,邮箱:)作为本项目的技术联系人,负责提供资料、乙方现场调查、检测的陪同及评价过程中与乙方的沟通等,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并对甲方提供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确认;乙方指定赵子艺(联系电话18139015702,邮箱:951854458@qq.com)作为本项目的商务联系人,负责合同洽谈、发票、款项到账等商务事宜。第四条报告标准和方式1.乙方完成的报告应符合我国的相关法规标准。2.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报告2份,按双方约定方式提交报告。第五条技术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贰仟陆佰元整(¥2600.00元),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转帐支付给乙方,费用支付方式如下:(1)状态检测&个人剂量项目:甲方需于合同签订后3日内一次性向乙方对公账户支付年检项目的全额费用;(2)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环评登记及申报项目: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后的3日内按照项目约定总额的50%,支付到乙方对公账户内,乙方在收到预付款后,需按流程立即执行甲方的委托工作。(3)乙方按照约定执行项目,出具相关专业报告,甲方需将该项目对应所有款项结清后,乙方再尽快将报告邮寄、送达至甲方对应负责人处。第六条违约责任和违约金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不履行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导致影响工作进度或违反第五条逾期付款的,应按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日支付技术服务费总额的1%。3.因乙方原因延迟交付报告,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日支付技术服务费总额的1%。4.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执行,甲方应当如数支付技术服务费。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法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两种方式处理:(1)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当地所在区域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保密约定1.甲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乙方工作过程中的技术和经营信息;报告仅限向相关行政部门提交和内部归档。2.乙方除向相关行政部门提交和内部归档外,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检测报告内容。3.违约方按我国相关法律承担泄密造成的经济赔偿责任。第九条安全责任1.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场所,应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2/32.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场所进行工作时受到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第十条诚信廉洁约定签约双方和与本合同有关的人员都应廉洁自律、约束自己,遵守法律法规,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不得以非法手段诱骗、欺诈、刁难对方。双方有关人员不得搞宴请、送礼、甚至贿赂对方有关人员。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1.因甲方不能如实、准确和完整地提供相关资料,或所采取的防护措施不符合国家要求,而使所做出的《报告》不能满足卫生审查,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如数支付技术服务费。2.在乙方完成报告编制后,通知甲方领取报告,若甲方不来领取报告,需在30个工作日内履行付款义务。3.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涉及甲方保密要求的情况下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5.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行政原因停止与本合同有关的项目的经营。(3)本合同一式伍份,其中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28号百姓钻石苑F栋1318电话:,电话:0991-381016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常州街支行账号:,账号:3002030209100008825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28号百姓钻石苑F栋1318电话:电话:0991-381016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常州街支行账号:账号:3002030209100008825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放射防护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