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保养采购合同公告(随州市曾都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00120
二、合同名称:车辆维修保养
三、项目编号:00120
四、项目名称:车辆维修保养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随州市曾都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地址:随州市曾都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3、联系方式:13339896969
4、供应商(乙方):随州市鹏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5、地址:随州市交通大道
6、联系方式:35923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车辆维修保养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7项
4、主要标的单价:140元
5、合同金额:0.09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2日至2025年03月31日;履约地点:城南新区前进社区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303-2025-0012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1-0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2-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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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顺.pdf
汽车维修协议书甲方:随州市曾都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乙方:随州市鹏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云曼曼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车辆在乙方做定点维修保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服务车辆:具体协议服务车辆见附件一备案车辆。二、车辆服务项目:车辆日常维护、保养、总成维修。三、乙方义务:1、乙方保证对甲方进厂车辆进行维修,在双方约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车辆的保养与维修,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对甲方所有在本协议中备案的车辆,甲方可将车辆开到乙方公司进行免费安全检查。3、对竣工车辆,乙方保证维修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标准执行,保修期内如确认为乙方维修过的项目出现返工,乙方承诺免费施工。对竣工车辆,如甲方发现不合格、维修项目与送修单上记载项目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维修至合格或符合送修单上记载项目为止。4、对甲方所有在本协议中备案的车辆,乙方提供电话预约、快修、救援、24小时服务、拖车、现场服务等服务。5、乙方的维修工时必须严格遵照维修系统标准价进行核价。6、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金额经送修人同意即可进行维修换件。在维修过程中新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也应事先征得甲方负责人同意方可进行增加变更。7、乙方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四、甲方义务:1、甲方提供本协议附件一(甲方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表)给乙方备案,经乙方备案后,本协议中所规定“本协议中备案的车辆仅限于该附件一上的甲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表。2、甲方应确保所有备案车辆定点到乙方处维修保养。3、甲方不得将贵重物品放在送修车辆内。五、双方权利:1、在本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能遵守本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2、如在执行本协议中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六、结算:1、乙方承诺维修项目的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应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乙方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甲方提出合理额报价及维修方案,由甲方送修人确定。2、甲方凭乙方的维修结算单核对无误并签署的维修结算发票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唯一合法有效依据。甲方在签署结算发票后五日之内将维修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乙方账户:随州市鹏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账号:4200181363805903178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随州市城中支行七、相关责任:1、如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车辆损毁、车辆遗失或车辆上的物品在没有乙方工作人员提醒带走的情况下遗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如因维修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八、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协议有效期满后,如双方均无异议,协议可续签。九、其他事项: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完善,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附件一(甲方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表)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活和7展居E-c5m代表签署代表签署:年月日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保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