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规划编制采购合同公告(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 N5107262024000147-1
二、合同名称: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福田山居片区村庄规划编制(二次)
三、项目编号: N5107262024000147
四、项目名称: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福田山居片区村庄规划编制(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永昌镇大东街13号
联系方式:0816-4228966
供应商(乙方):浙江省省直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保俶路88号301室
联系方式:1987121224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福田山居片区村庄规划编制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4020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40.2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2-2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2-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福田山居村庄规划编制合同.pdf
福田山居村庄规划编制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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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福田山居片区村庄规划编制政府采购合同编号:履约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签订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签订时间:2025年2月21日采购人(甲方):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地址: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大东街13号供应商(乙方):浙江省省直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圣苑北街66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福田山居片区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为加快推进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工作安排,计划开展永昌镇福田里片区村庄规划编制I工作。编制永昌镇福田山居片区村庄规划(含5个村1个社区:福田村、裕清村、北山村、开茂村、鼓楼村、安昌社区)。二、服务要求1、规划编制内容编制工作总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村规划应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充分考虑人口资源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要求,遵循城镇化和乡村发展客观规律;合理预测村庄人口规模,研究制定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指标;细化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建设空间布局,优化村庄空间发展格局;明确村庄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及乡村风貌管控等规划措施。2、成果要求(1)文本成果:文本成果应包括文本、规划附件等。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电子文档采用*.pdf格式,纸质文档应采用A4横向排版,图集采用A3幅面印制。(2)图件成果:采用*.jpg格式,应符合相关制图规范要求,明确标示项目名称、图名、图号、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编制单位名称等,满足上图入库要求。(3)表格成果:采用*.x]s格式,符合村级片区规划成果数据汇交成果要求。(4)数据成果:规划数据库采用*.gdb格式,应按照村级片区规划数据库标准和数据汇交要求同步建设、同步报批。3、测绘成果版权及使用本次测绘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测绘成果。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根据中标通知书,合同总价为¥402000元,大写肆拾万贰仟元整报价是最终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劳务、设备投入、成果评审费用、税费、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完成本项目可预见或不可预见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2、付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2)提交上会审查方案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3)提交最终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四、履约保证金无五、验收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磋商文件的规定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条款内容进行验收。由甲方自行组织验收。WN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前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010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项目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P八、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之约定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的,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按照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因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技术服务期限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技术服务费的万分之五。3.双方就本合同项下承担的所有赔偿、违约金,累计以合同约定技术服务费总额为限。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9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y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及时协商解决,用协商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提请服务项目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其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确认合规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5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2份,乙方持有2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代理机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北川羌族自县永昌镇人民政府(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四川省北边美族自治县永昌镇大东街13号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乙方:浙江省省直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授权代表):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湖区圣苑北街66号开户银行:账号:L:年月日签订时间:F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村庄规划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