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厕建设采购合同公告(疏勒县阿拉甫乡人民政府2025)



阿拉甫乡2024年公厕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1038267120245801 

二、合同名称:阿拉甫乡2024年公厕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HZY(SLX)-202425-CS 
四、项目名称:阿拉甫乡2024年公厕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疏勒县阿拉甫乡人民政府 
   地      址:疏勒县阿拉甫乡11村
   联系方式:13579926112 
   供应商(乙方):新疆瑞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坤巴斯路博望康城小区91座2单元231号 
   联系方式:1559986999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阿拉甫乡2024年公厕建设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356664.92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新建阿拉甫乡1、2、3、4、5、6、7、8、9、10、12、13、14村村委会院新建公厕13个,并配套附属设施等,用地面积780平方米。(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施工工期:30日历天项目经理:李震执业证书信息:新265212284353  

    2.合同金额(元):2356664.92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扫描全能王 2024-10-24 17.50.pdf

第一部分合同书2024年08月27日,疏勒县阿拉甫乡人民政府、疏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阿拉甫乡2024年公厕建设项目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小组评定,新疆瑞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疏勒县阿拉甫乡人民政府、疏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和新疆瑞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其中,本政府采购合同中各部分内容的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一部分合同书》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阿拉甫乡2024年公厕建设项目1.2.2工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1.2.3工程内容:1、新建阿拉甫乡1、2、3、4、5、6、7、8、9、10、12、13、14村村委会院新建公厕13个,并配套附属设施等,用地面积780平方米。(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1.2.4工程承包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1.2.5工程质量:合格1.3价款1.3.1本合同总价为:¥2356664.92元(大写:贰佰叁拾伍万陆仟陆佰陆拾肆元玖角贰分人民币),含税。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元人民币(大写)(¥(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1元;人民币(大写)(4)暂列金额:(¥元)。人民币(大写)1.3.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1.3.3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姓名:李震。注册证号:新265212284353。级别:二级。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30%,剩余工程款按实际工程进度支付至90%;项目竣工审计后,付至审定价格的100%;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WD内>3南H出器营H1.5.1履行期限:2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4年08月30日竣工日期:2024年09月18日;1.5.2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5.3履行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和第一部分中1.62-1.66的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3%;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基于本合同项下义务转托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的3%承担违约责任。1.6.3乙方所提供的相应服务,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6.4乙方如未履行基于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需按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6.5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的任何不当行为或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1.6.6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3%;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WD内>4南出器营H1.6.7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6.8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9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7.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守约方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律师费、保全费、诉讼收费、公WD内>5南出器营H证费、鉴定费等相关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如系授权代表人签署合同需出示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和身份证明。1.9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立即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对方,若无法立即通知对方,在不可抗力结束后5天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10天内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有效之独立的权威的第三者方证明,否则相对方有权对不可抗力的发生不予认可。按照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1.10保密条款服务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对数据进行存储、提取、分析、截留、篡改、加密等,不得将数据应用于任何其他产品或用途,不得泄露本项目产生的任何数据.:、信息内容。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以下为合同签署处)甲方:疏勒县阿拉甫乡人民政府甲方:疏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844200邮政编码:8442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WD内>6南H出营Hi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1传真:1电子信箱:1电子信箱: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乙方:新疆瑞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2组织机构代码:91653122MA7781287A地址: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巴合齐乡加工区2号路院内2-AI邮政编码:844200余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5292941111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疏勒县支行账号:00000107663084681WD内>7营H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厕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