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宣传栏采购合同公告(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民政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民政局
二、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市顺和通文化商贸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民政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71101000019442122
五、合同编号:11N74520647620252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宣传栏 展板 折页 海报 册子 不干胶 奖牌 奖杯 背景墙 展架 幕布 锦旗 发光字 显示屏 横幅等
详见附件

1.0
2010
201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民政局
联系人:民政局
联系电话:13629906959
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74520647620252401).pdf

合同编号:11N74520647620252401采购单位(甲方):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民政局服务单位(乙方):乌鲁木齐市顺和通文化商贸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市顺和通文化商贸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市顺和通文化商贸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市顺和通文化商贸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详见附件清单二、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公对公转账乙方指定如下账户用于收受宣传物料制作费用:账户名称:乌鲁木齐市顺和通文化商贸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达坂城支行银行账户:00000200801100238664192.结算及付款时间: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宣传物料制作清单明细及相应金额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结算,甲方在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方式支付全部款项给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原则上每半年结算一次,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三、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质量完成宣传物料的制作任务。2.甲方中途变更制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在变更决定作出后及时通知乙方,因变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3.甲方应及时组织对制作物品的收货验收工作。四、乙方的权利义务1.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小样稿、设计方案等要求进行制作,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保质保量地履行制作物品的交付义务;2.对于乙方包安装的物品,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全部物品的安装义务。3.对于需要乙方送货上门或安装的物品,双方协商运费、装卸费及人工费。4.如物料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未按甲方要求标准制作等问题,乙方须及时提供售后服务。1/2五、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合同、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合同有关事宜。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3、若乙方不能够按协议上的要求满足甲方的制作品质、活动品质及服务品质,甲方有权要求重做或与乙方停止合作,并终止协议,并视情节轻重及对甲方的影响程度予以该项项目100%-200%的扣款;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拖或不执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该委托项目的200%违约金要求赔偿。5、如物料出现质量问题、未按甲方要求标准制作等问题乙方未提供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六、其他约定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2、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率,自签定之日起生效。3、甲乙双方均有权利和义务对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和价格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4、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战争等,不含产业政策变化等人为因素)造成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5、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有任何争议之处,双方将尽量协商解决,如有不可协调之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七、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持1份,乙方持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达坂城镇达坂城街384号202号电话:,电话:1315030960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达坂城支行账号:,账号:000002008011002386641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达坂城镇达坂城街384号202号电话:电话:1315030960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达坂城支行账号:账号:000002008011002386641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栏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