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营养餐 学生饮用奶 巴氏杀菌乳 坚果果干混合制品 坚果 水果 鸡蛋 苹果 香蕉采购合同公告(丹江口市六里坪镇小学2025)
一、合同编号:42038120240830
二、合同名称:丹江口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采购
三、项目编号:42038120240830
四、项目名称:丹江口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采购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丹江口市六里坪镇小学
2、地址:六里坪
3、联系方式:07195713518
4、供应商(乙方):十堰竹叶山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地址:丹江口市
6、联系方式:0719522206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学生奶坚果水果等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批
4、主要标的单价:2354550元
5、合同金额:235.45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30日至2025年08月31日;履约地点:六里坪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81-2025-00157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8-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2-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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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秋-25年8月营养餐合同书.pdf
须知规定及《《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2、若甲乙双方为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合同终止:双方履行合同条款后,本合同自然终止。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及政府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处理。勘服务甲方:丹江口市教育局务有限公司乙方:十堰竹叶园店勤服务务有限公司地址: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北京北路9号万达广场+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托代人委托代理人:522061电话:电话:0719-8125250开户行:开户行:十堰农商银行柳林支行账号:账号:82010000001604442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编码:420381-2024-0830同书项目名称:丹江口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采购甲方(采购人):丹江口市教育局乙方(中标人):十堰竹叶山校园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地:丹江口市教育局.签订日期:2024年8月30日·甲方:丹江口市教育局乙方:十堰竹叶山校园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丹江口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编号:420381202401000037]的要求,由中标企业统一对我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牛奶、鸡蛋、水果、坚果)进行配送,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为确保我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供餐安全、供餐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供应时间,供应要求等签订如下合同:一、合同说明: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所需食品(牛奶、鸡蛋、水果、坚果)提供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甲方根据中标价(或双方协商的价格)支付货款。2、合同中所用术语与丹江口市教育局招标文件含义相同。3、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丹江口市教育局招标文件:(2)乙方的投标书及附件(包括质量保证承诺,服务保证承诺);(3)双方同意的变更纪要、协议;(4)其它有关文件。二、采购项目:丹江口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采购。三、采购项目中标产品规格、价格清单:品名品牌、规格单价、单位数量学生饮用奶伊利、光明学生饮用奶/调制乳200ml2.00元/盒具体供货数量学生饮用奶伊利高钙纯牛奶/蒙牛有机纯牛奶200ml4.00元/盒具体供货数量学生饮用奶伊利、光明/巴氏杀菌乳(常温酸奶)200克5.00元/盒以实际需求数为准坚果果干混合制品沃隆每日坚果15克/山里仁每日坚果15克1.50元/袋以实际需求数为准坚果果干混合制品沃隆每日坚果25克/山里仁每日坚果25克2.50元/袋以实际需求数为准水果、鸡蛋(熟)苹果(红富士一级)5.20元/斤以实际需求数为准水果、鸡蛋(熟)香蕉(国产一级)4.50元/斤以实际需求数为准水果、鸡蛋(熟)鸡蛋(熟)9.80元/斤以实际需求数为准注:因水果、鸡蛋为农副产品,适用市场调节价。第一学期(2024年8月-2025年1月)配送价必须是中标价。自2025年春季学期起中标单位每学期开学前将本学期要配送的水果(以苹果、香蕉为主,时令水果为辅)、鸡蛋,以**元/斤价格形成配餐方案上报给教育局后勤保障中心,再由教育局(后勤保障中心)牵头,局相关部门代表、校(园)代表等组成询价小组,按照“2+2”原则(即:2家本地超市+2家批发市场)随机选择询价点进行询价,并以询价后的均价下调3个点进行定价,为确保供货价格不高于市场零售价格,原则上一学期一询(定)价;说明:原则上水果、鸡蛋类食品一学期一(定)价,因其价格遵循市场价原则调整涨跌,如一学期内中标人所供水果单品食材市场综合单价浮动达±10%以上的,中标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申请,经招标人审查后,随即启动调价核实程序,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中标人相关水果单品食材综合单价调差结果,合同双方按调整后的水果单品食材综合单价执行。四、其他要求:震。。1、乙方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破损产品,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所供应综合食品的生产企业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有符合相应规范要求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条件;有健全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有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和素质良好的专职检验人员;有完善的、高效的配送和服日C务系统;3、乙方必须重合同、讲诚信、讲质量,没有不良市场行为,具有仓储配送能力,有固定的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且必须证照齐全、清洁卫生。保证能按要求送达学校及教学点;4、乙方在签订合同后需为服务学校购买食品安全险;5、乙方与各服务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五、货物采购程序与结算方式1、采购程序:各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的学校提前一周向乙方发出采购计划,乙方在接到学校采购计划后,三日内派专人将所采购食品如数送达订货学校,所需本批次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必须随货同行,否则学校有权拒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2、结算方式:乙方在配送过程中,按要求配合各学校经办人员落实进货查验手续,如实核对随货同行的《学校配送三联单》,此单据作为资金结算的重要凭证。结算时乙方必须向学校提供《学校配送三联单》、乙方合法银行账户信息、税务发票(本项目的采购数量为估算值,估算总价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实际产生的采购数量据实结算):(1)结算原则具体结算、支付要点:乙方以各学校实际食用人数X食用天数X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2)结算要求:配送完成后,乙方应根据实际配送核定数量进行汇总,并列出对账清单,对账清单应能明确各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学校配额、实际配送数量、各产品单价、配送次数、配送总额等),同时提供相应供货发票,供学校审查核对;(3)支付时间:按月支付。甲方应在次月10日前按双方对账单的金额向乙方支付上一个月货款;(4)付款方式:根据食品配送量按月据实结算,结算时乙方须提供对应的《学校配送三联单》、供货发票,乙方的合法银行账户信息,年度结算费用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由丹江口市教育局计财股审核后由各乡镇中心学校自行支付。六、验收:第4页共8页1、各学校按国家、行业关于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验收。乙方须按甲方、学校的要求配送相关食品;配送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假冒伪劣商品及质量、计量等不合格的产品进入学校。学校指派质量验收员,负责现场验收工作。231质量验收员应严格按照产品食材等级、质量及包装进行物资数量、质量验收,填写验收记录,经乙方配送人员、学校指派质量验收员(两名采购验收人签字验收)签字确认即为完成配送工作;2、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供的质量标准,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3、当天配送完成后,由乙方根据实际配额进行汇总,将汇总情况、验收凭证、报价单统、结算发票一并交由学校指定人员进行核报;4、为保证服务质量,乙方应建立跟踪服务体系,主动向甲方、学校相关人员了解物资质量情况、配送服务情况等,并根据相关情况及建议,进行改进,以满足本项目工作需要,能够根据学校实际需求,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目标,以甲方、学校满意度为标准,在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运用智能化、大数据等方式,提升服务效率,为甲方、学校提供高质量服务保障。七、服务与承诺:(一)甲方确定乙方为丹江口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的供应商。供货服务期3年(自2024年8月30日至2027年8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本次合同履约期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8月31日。乙方应按甲方合同要求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供所需食品的供应和服务。(二)甲方的权利:1、有权对乙方的供应情况进行统计和向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反映;2、有权在媒体上公布乙方履行合同情况。(三)甲方的义务:依据相关管理制度以及国库集中支付等财务管理要求,定点到乙方采购。(四)乙方的权利:1、未纳入本次采购的项目和服务范围的,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供应;2、为丰富甲方学校食品种类,均衡学生营养,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需求,增加适合甲方学校的食品品类,增加的食品品类乙方必须先书面申请并详细注明品牌、品名、规格、价格等信息,经甲方调价小组询价确认后并书面签呈乙方才能配送到校。3、甲方学校如要求虚开发票、提取现金、开支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主要食品无关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五)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按市教育局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本合同规定的食品供应及服务,并与甲方签订食品供应合同和食品安全承诺书、廉洁采购(配送)承诺书。2、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持有和确保下列证照处于合法有效期内:《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及原材料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e3、在合同期内,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执行合同价格,但因市场浮动较大而与甲方重新协商确定了新价格的除外。4、乙方的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服务质量等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因价格等原因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5、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保持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如乙方设备、设施发生足以影响供应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如甲方解除协议,应在乙方书面通知到达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签订解除协议确认书。6、甲方与乙方在价格和服务方面发生争议时,乙方有义务主动出示本合同。7、乙方的名称(包括发票开具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委托配送人员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甲方。8、乙方应如实开具合法、合规发票和提供货款原始明细单据,供甲方报销使用。9、乙方提供产品、服务质量应当达到所承诺的内容,保证达到规定标准,具体以市教育局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承诺执行。10、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八、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拒收符合要求产品或不按中标价格(或双方协商价格)结算货款的,除赔偿乙方的运输费等相关费用外,按乙方供应产品总额10%支付违约金。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供应产品,造成甲方食堂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不能正常运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供应产品总额10%支付违约金。3、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4、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向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反映,经调查属实的,第一次予以书面警告,第二次取消定点供应资格,并要求乙方按其上年度销售额的10%支付违约金。(1)无正当理由拒绝供应中标产品;(2)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3)提供虚假发票、资质证件、检验(检疫)证明等票、证的;(4)不按中标价格或双方协商价格提供票据,或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货款原始明细单据、结算单、检验(检疫)证明等凭证的;(5)乙方在合同期内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的。(6)违反其他协议或合同规定事项的。九、争议解决: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投标要求和投标须知,如有违反按投标要求和投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营养餐 学生饮用奶 巴氏杀菌乳 坚果果干混合制品 坚果 水果 鸡蛋 苹果 香蕉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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